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根据《县2020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案》,结合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是易地扶贫搬迁整体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确保搬迁群众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的关键环节,要深刻认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重要战略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点已由建设、搬迁入住转为后续扶持,但从全乡“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成果看,搬迁群众后续脱贫发展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持续扶持好、保障好,不断巩固和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

始终坚持“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针对不同安置方式,立足不同类型安置区资源禀赋,对帮扶项目实行精准配置、对搬迁对象实行精准扶持。要着力在夯实发展基础、发展壮大产业、拓宽就业渠道和加快社会融入上下功夫,坚持普惠政策和超常措施并举、技能培训提升和兜底保障并重,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力促后续扶持成果最大化,不断提升搬迁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要争取项目资金,统筹资源配置,在政策制订、资金安排、项目布局等方面对搬迁群众后续扶持给予重点支持,探索创新机制,补齐薄弱环节,提升扶持效益。要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搬迁群众内生动力,营造劳动最光荣、幸福靠奋斗的良好氛围。

三、聚焦重点任务

(一)夯实基础设施。按照乡村振兴要求,对照“五通”(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网络)、“五化”(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标准,结合村乡实际,进一步查漏补缺,配套规划建设园区公路、通水设施、电力保障等基础设施,实现提质扩容,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后续发展需求。依托实施土地增减双挂钩项目聚居点建设,完善公共文体设施,提升改造图书室、广播室、健身步道、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文体设施,满足搬迁群众休闲娱乐需求。[责任机构:乡乡村振兴办公室、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发展致富产业。将易地扶贫搬迁户后续产业发展纳入各村产业发展及产业扶贫规划,因地制宜加以落实推进,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健全与搬迁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搬迁户分享规模经营增值效益。加强技术培训,实施农业人才振兴工程,把符合条件的搬迁户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把符合条件的搬迁户优先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帮助搬迁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提高农业实用技术应用水平。2020年按照“一户一策”为每户易地搬迁户规划后续扶持种养殖产业,按照每户不超过3000元给予财政补助。[责任机构: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引导就业务工。依托东西部扶贫对口协作机制,结合扶贫车间工程、东西部协作项目和农民工工程等载体,为搬迁群众产业发展和剩余劳动力转移搭建平台和提供信息,引导搬迁户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自主就业,积极为他们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建立用工信息台账,鼓励、引导、支持搬迁群众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通过与企业互访和合作机制的完善,与企业建立长期劳务合作关系,实现优先吸纳适岗贫困劳动力就业。[责任机构: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乡乡村振兴办公室]

(四)推广电商扶贫。推行“互联网+特色农产品”营销模式,支持有意愿的搬迁户开办网上商店,通过线上线下结合,与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快县城与乡域间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争取邮政、供销合作社、商贸企业等在村乡建立服务网点,建成乡有服务网点、村有服务门店、户有服务门户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责任机构: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五)开展技能培训。开展搬迁群众就业摸底调配,准确掌握搬迁人员就业失业和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情况,通过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农民夜校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参加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积极组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培训,切实为有培训意愿的所有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他们的整体技能水平。[责任机构: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六)管好用好公益性岗位。依托现有护林绿化、地质灾害监测、乡村道路维护、水利工程维护、环境卫生等各类公益性岗位,加强岗位建设,注重纪律监管和业务培训,优先安置易地搬迁贫困群众,实行考核与考评相结合的岗位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要求或不胜任岗位的,择优调整和更换,管好用好公益性岗位,为乡村建设管理发挥作用。[责任机构: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乡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七)代缴养老保险。对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府按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减轻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鼓励搬迁稳定脱贫后,有经济能力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保障水平更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参保群众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合理有序流动,实现利益最大化。[责任机构:乡便民服务中心、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八)实施医疗救助。精准掌握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基础数据,及时更新台账,对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纳入医疗救助扶持、公共卫生保障范围。对搬迁群众中罹患大病的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测,实现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搬迁贫困人口在安置地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费用控制政策,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政策,巩固医保扶持成效。[责任机构:乡便民服务中心、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九)落实兜底保障。全面落实低保兜底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临时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加强对易地搬迁户中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保障范畴,做到“应保尽保”。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易地扶贫搬迁残疾人,按政策规定核发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残疾人的,要结合其需求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生活、出行创造便利条件。[责任机构: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乡便民服务中心]

四、强化组织实施

各村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将搬迁群众后续扶持纳入村级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结合本村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建立后续扶持工作台账。各村结合实际,拟定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于2020年4月20日前报乡脱贫攻坚办备案。各重点任务责任机构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指导各村做好相关工作,并于2020年9月2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乡脱贫攻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