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同时受低温、大雾、寒潮等极端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我市民政系统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暨消防车通道示范化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委会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等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省委彭清华书记、省政府黄强代省长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要求,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以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狠抓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更加细致扎实的作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整治重点

按照《2020年全县民政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

(一)检查机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情况,对运行状态、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二)清理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检查电动自行车(助力车)在通道(楼道)及人员逃生通道等区域违规充电行为,检查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栓、消防池是否有水、沙等。

(三)检查食堂设施设备配备、食品与原材料采购储存和索证索票、餐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时间延长至2021年2月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7日):安排部署,拟定方案,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20年12月27日至2021年2月20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对排查问题隐患进行整改;各单位进行自查自改自报。

第三阶段(2021年2月21日至2021年2月28日):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进行情况通报,形成工作总结材料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安排部署。各养老机构和技术事业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安全风险再次进行系统研判,对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一次专题部署,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防范措施,跟踪督促整改并开展“回头看”检查,做到闭环管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二)做好应急处置。各养老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要根据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预警和协调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认真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三)强化值班值守。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组织力量科学妥善处置,确保安全稳定。

各各养老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于12月30日前报县民政局416办公室。2021年2月20前报送岁末年初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