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园):
控制中小学生流失是《义务教育法》赋予各级政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社会和家长的共同责任,是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__政办【20__】__号)精神,为提高对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抓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脱贫的基本方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口素质。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方针,以“依法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为总体思路,强化控辍保学工作行为,加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力度,确保实现控辍目标。
为加强“控辍保学”的领导,成立__镇中心学校“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__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研究、解决“控辍保学”的具体问题,督促、检查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中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范围内。
全镇在校学生无辍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以上。
(一)各中小学校: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夯实学校的责任。要与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取得联系,进村入户,摸清辖区内6—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在县内、县外入学的情况;统计核实,摸清辖区内6—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的辍学情况,造册登记(含残疾儿童),建立台账。要强化责任,大力宣传和贯彻《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把“送子女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变成家长或监护人的自觉行动;要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从各渠道外出打工。要积极配合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依法控辍工作落到实处,使“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二)建立健全控辍协调联动机制。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防辍控辍责任,形成控辍的长效联动机制。镇中心学校制定控辍实施方案,加强学籍管理,对各中小学校的控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评,依法对学校、教师实施行政处分和处罚。
(一)强化部门职责,确保领导到位。
1.各中小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工作,真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义务教育总体水平。整合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3.坚持依法治教,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依法治教轨道。各中小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控辍保学”相关制度,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保学”责任。学校要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对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发《辍学学生劝返通知书》,对经过督促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杜绝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务农、务工、经商等现象。
4.建立扶贫助学机制。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辍学。各中小学校要结合精准扶贫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切实为贫困家庭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贫困学生全部入学;严禁乱收费,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做到“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二)落实教育管理部门责任,认真实施“控辍保学”工作。
1.坚持“控辍保学”责任制。镇中心学校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力度,常抓不懈。镇中心学校领导班子包片、各学校校长包校、教师包学生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责任到人。
2.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小学、初中学籍制度,严格转出、转入、休学手续,对辍学学生的辍学原因、去向等学籍电子档案进行管理,实现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流动情况的动态监控。实行月辍学报告制度。
(三)充分发挥学校“控辍保学”的职能作用,积极实施管理控辍。
1.各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都担负着“控辍保学”的重要责任。校长与教师要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要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做好转化“学困生”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爱护学生;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努力实现“一个都不少”的目标。
3.实施“爱心帮扶”行动,保障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权利。要建立“学校为主、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儿童为本”的留守儿童教育管护长效工作机制,努力让留守儿童“学业有教、安全有保、亲情有护、生活有帮、困难有助”。
4.坚持辍学情况报告制度。各中小学要定期向镇中心学校汇报控辍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对辍学学生及时教育、及时劝返,使控辍工作常抓不懈,收到实效。
(四)开展“控辍月”系列活动,确保学额巩固。
在3月、9月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中,运用一切宣传工具和舆论阵地,通过板报、标语、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体师生齐动员、齐参战,加大增强法律意识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宣传到村、到户、到班、到人。并结合实际,宣传依靠科技、知识发家致富的典型,使全社会都认识到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定的又是实用的,努力营造一种良好的控辍保学工作的社会氛围。
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对领导班子、教师的考核中,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年终的评优选先、评职晋级、绩效考核等挂钩,奖优罚劣。结合开展“无辍学班”活动,对表现好与差的班级的包班领导、教师、班主任及时给予表彰、宣传典型经验或批评、总结经验教训。每学期末,都要根据出具的考核结果,评出2—3名“控辍保学先进班主任”,用以辐射带动全镇控辍保学工作的推进。对“保学控辍”工作绩效实行“一票否决”。因工作不力,导致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学生辍学率超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