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护航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作风建设“护航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全县县级各部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县级各部门中集中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作风建设部署要求,推进“抓落实作表率”行动,深入查找和解决部门和个人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着力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以坚强的纪律保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专项整治期间着力整治以下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政治意识方面。重点整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拒不执行、明拖暗抗或消极对待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讲地方实际,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有利的执行、无利的不执行;本位主义严重,不顾全大局,奉献意识淡薄,强调部门、小团体或个人利益,面对危难险重任务推三阻四、患得患失;抓而不实、不抓落实,对上级决策部署不在乎、不落实,一批了之、一转了之,当“二传手”;缺乏团结意识和协作精神,搞“小圈子”,搞内斗,部门之间不支持、不配合,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对历史遗留问题不主动想办法解决,责任向下推、矛盾向上交等问题。

(二)工作纪律方面。重点整治不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和规定,上下梗阻,欺上瞒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遇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不沟通,办事不按程序、不守规矩,擅作主张、私自决定;工作不在状态,精神萎靡不振,作风庸懒散慢;官大当官、事不当事,在职不尽责、在位不出力、在岗不干事等问题。

(三)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化,看人办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遇到的实际困难,长期不处理、不解决、不落实;工作不脚踏实地,拈轻怕重、回避矛盾、敷衍应付、弄虚作假,说事就推、说权就抓、说利就争,推诿扯皮“踢皮球”等问题。

(四)服务企业方面。重点整治县级各部门在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落实落细中央“六稳”“六保”部署要求中,认识不清、警觉性不高、能力不强,不理解企业、不尊重企业、不把企业当“自己人”;向企业拉赞助、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问题。

三、专项整治实施

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开展时间为2021年1月20至2021年12月2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1月20日至2月5日。县级各部门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精心谋划,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2月6日至2月20日。各部门要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对照重点整治内容,查摆班子、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责任人、时限,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2月21日至2021年12月5日。县纪委监委分层分类征求专项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并会同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敷衍应付、活动流于形式、问题依然存在、作风没有改观的责令推倒重来,并严肃追究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2月6日至12月20日。各部门要围绕整治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以及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所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作出说明。要加强调查研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努力使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级各部门要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总要求,明确工作定位,主动履职担当,坚持因地制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有力的措施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级各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内容,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强化责任落实,以过硬作风抓自查整改和专项整治。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立足职责定位,精准跟进监督,对活动开展组织不力、自查整改浮于表面、问题整治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以优良作风为发展护航。

(三)紧密联系实际。县级各部门在有序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的同时,要把作风建设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紧密结合起来,凝聚发展共识和作风建设合力,以作风建设整治成效有力推动和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