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行动”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结束。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积极统筹落实推进“三大行动”,并立即开展养殖、运输、屠宰、交易市场等各领域大消毒工作,集中大消毒工作至少开展2次以上;全镇各村(居)在2月11日前完成集中大消毒一次。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认真履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全覆盖和分类指导工作,将“三大行动”抓实抓细抓到位,严防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一)立即开展养殖、运输、屠宰、交易市场、其他环节等生产领域大消毒。
一是对养殖环节进行全面消毒,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根据生猪养殖规模、饲养模式等,做好分类指导,确保消毒措施落实到位。要立即督促生猪规模养殖场(户)落实各项生物安全防护措施,提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合理制定实施消毒方案,做好物料,进出车辆、交叉通道、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消毒工作;鼓励企业在场区外建立多级洗消中心,做好清洗效果监测。发挥好大型规模养殖企业的防疫技术优势,督促大型养殖企业将其通过“代养、寄养、托养”等方式发展的适度规模场(户)纳入企业管理服务范畴,加大消毒物资供应和技术指导。对农村散养农户和中小规模养殖专业户,各村(居)要认真落实防疫属地责任,要采取分区包片制度,实施人盯场、户策略,落实好关键时间节点关键环节的消毒等防控措施,镇畜牧站要配合做好技术指导,确保日常消毒全覆盖。对出现生猪异常死亡的养殖场(户)、死亡生猪掩埋点等,要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中关于疫点消毒的有关要求,对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猪舍、场地、交通工具、物品、用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记录在案,发现异常立即报告。二是严格开展生猪运输车辆消毒。加强对生猪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格落实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要求,严防运输车辆泄漏、抛洒,鼓励使用封闭式车辆运输生猪,建立完善生猪运输车辆清洗消毒记录,及时清理排泄物和污染物,生猪装前卸后车辆要做好清洗消毒。三是切实加强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环节消毒。要加大生猪屠宰企业和无害化处理企业监管力度,压实防疫责任,督促切实做好生猪进厂、车辆进厂、人员进厂和无害化处理环节消毒工作。屠宰企业要配齐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对隔离圈、待宰间每批猪周转后进行清理消毒,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对屠宰车间每天清洗消毒一次,场区和办公场所每周不少于一次彻底消毒,对生猪运输车辆和产品运输车辆分设消毒车间。无害化处理企业要落实消毒制度,对车辆、转运用具、处置设备、污染场地等每日进行清洗消毒,定期送样监测,评估消毒效果。
(二)开展全覆盖开展大培训。
遵循“结合实际、针对实用、具体实效”的原则,采取“分类指导、分层施教、逐级培训”的模式,广泛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大培训活动。对养殖场(户)业主,重点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建设、疫情上报规定、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保险理赔等防控知识培训;对屠宰场、畜禽贩运运输人员等,重点做好《动物防疫法》、检疫管理规定、非洲猪瘟检测、贩运车辆备案管理、违法案例等方面的培训;对官方兽医、乡村兽医等,重点做好检疫管理规定、违法案件警示教教育培训。通过培训切实增强生猪全产业链,特别是中小养殖傲户的生物安全意识,提升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三)开展全方位开展大宣传。
坚持“简洁明了、直观易懂”的原则,利用村级广播、会议、标语、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强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生猪发展支持政策、餐厨剩余物处理、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等方面的宣传,普及非洲猪瘟疫病防控知识技能,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要侧重加强生猪调运引进宣传,引导养殖场户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三证齐全、来源清楚、健康的生猪,告诚不能通过网络购买来源不明、证照不全、未经检疫的生猪,更不能到省外直接购买生猪。要大力宣传有奖举报制度和非洲猪瘟扑杀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养殖户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为工作的顺利开展,镇特成立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三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刘俊林任组长,副镇长邓兵任副组长,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人员、镇畜牧站工作人员及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畜牧站站长赵茂云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由镇畜牧站做好技术培训指导和消毒灭源药品准备工作,各村安排人员到畜牧站领取消毒药,指定专人负责圈舍消毒工作,严禁发放消毒药。
各村(居)委会落实专人负责辖区内工作推进信息的收集、报送,每月17日前填报《县镇春季大消毒、大宣传、大培训“三大行动”开展落实情况表》(附件),纸质报表报送地点:镇畜牧兽医站,电子文档报送。
各村(居)委会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部署,推进落实。各联片领导、驻村干部要对该村的“三大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对组织不力,行动缓慢的村(居)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