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抓好脱贫攻坚作为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政治检验,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积极履行主体责任,集中全社会力量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2019年底,全市贫困人口由2014年初的**万人减少到**万人,贫困发生率由**下降到**%,下降了**个百分点;
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由2014年初的**人减少到**人,残疾人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现结合工作实际,将我市残疾人扶贫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动强化保障
(一)层层压实责任。坚持贯彻“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的扶贫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同时,还坚持下沉一级“压责任”,推行“三个一”制度,即每个贫困村一位县(区)领导、一个联系责任部门、一个帮扶工作组,实行结对帮扶。建立“一户一策一干部”服务体系,根据贫困残疾人发展意愿,精准制订脱贫计划,做到贫困残疾人不脱贫、干部不脱钩。
(二)强化扶贫队伍。连续**年开展“四进四联四帮”活动,向全市**个行政村,派出**支“连心”小分队,共**人驻村开展帮扶工作,第一书记**人,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全覆盖。其中,市本级**个市直单位共选派干部297名,组建了**支“四进四联四帮”活动“连心”小分队。市、县、乡三级安排**万多名干部结对帮扶全市所有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实现了干部结对帮扶残疾人贫困户全覆盖。
(三)强化政策保障。整合多方面扶持帮助残疾人的政策,解决残疾人基本保障问题,全面提高残疾人的综合保障水平,以政策强化基本保障。通过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康复、危房改造等政策,确保应补尽补、应享尽享。以政策驱动创业就业。认真落实相关扶持、鼓励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调动各方面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促进残疾人多形式、多渠道就业。以政策落实困难救助,通过制度化落实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返贫保险、重度残疾人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等政策措施,着力解决残疾人特殊困难、意外救助等问题。
二、聚焦重点难点,着力补齐突出短板
(一)严格落实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方面,全面摸清农村残疾贫困人口饮水困难、饮水不安全的情况底数。根据《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全面逐村逐户筛查建档立卡残疾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状况,并建立了安全饮水台账。教育扶贫方面,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扶贫资助学校校长、乡镇属地双负责制,持续深化残疾人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全覆盖,加大控辍保学力度,保障残疾人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2016年以来,全市共发放各类资助资金**亿元。健康扶贫方面,坚持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和医疗保障高效、适度要求,调整完善政策,降低过高的报销比例,明确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适度目标。严格实行农村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等措施,切实方便残疾人患者住院看病就医。住房安全方面,已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住房进行了全面的摸排,并确定了危险等级,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已分年度安排危房改造计划或实施“交钥匙工程”,截至目前,所有残疾人贫困户都住上了安全房。
(二)“两业”扶贫助推残疾人脱贫攻坚。增加困难残疾人家庭收入,是残疾人扶贫的关键举措。产业扶贫方面,我市立足实际,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程度、特长以及从业创业需求,筛选适宜、稳定、可靠的帮扶项目,努力让更多的残疾人家庭有持续、稳定的收入。如全面推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落实建设光伏扶贫项目惠及残疾人家庭。此外,还选择推广了电商、养殖、手工编织等一批适宜残疾人从事的扶贫项目,帮助残疾人脱贫致富。就业扶贫方面,通过“政府搭台、市场主导、企业带动”,整合园区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组织、公益性岗位等各类资源,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帮助贫困残疾人多渠道转移就业。每年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人才夜市、送岗下乡,广泛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招聘活动280余场次,累计提供1万余个就业岗位,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搭建劳务供需平台,拓宽贫困残疾人就业渠道。大力开发保洁保绿、山林防护等社会服务类扶贫公益性岗位,帮助更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托底保障就业。
(三)建立残疾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印发<脱贫成果回查监测机制(试行)>等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机制的通知》,明确了脱贫成果回查监测机制、产业增收机制、就业稳岗机制等9大机制,以长效机制为抓手,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严格落实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要求。**县摘帽后,在全省率先实施了脱贫质量预警监测机制,根据残疾人脱贫户现有产业、就业、家庭收支及致贫主因等情况,以及结对帮扶干部日常帮扶了解情况,划定三类预警级别,根据残疾人贫困户收入情况,分别启动红、黄、绿三色预警。根据三类预警情况再分别落实巩固帮扶措施,实行精准对接帮扶。2019年8月,我市在**县做法基础上,进行了总结提升,将非贫困户中收入较低易致贫的残疾人边缘户和收入较低易返贫的残疾人脱贫户纳入监测范围,印发了《关于建立致贫返贫预警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各县(区)推广这一做法。**县摘帽后,在全国率先推行“精准防贫保险”,进一步增强防贫对象的抗风险能力。一是扩大承保对象范围。将保险对象范围扩大到残疾人已脱贫户和非贫困户中的残疾人边缘户,与**万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10%)签订了防贫保险协议书,为残疾人提供事先预防和事后救助保障措施,并代缴保险费60元/人/年。二是明确防贫保险责任。保险期内,精准脱贫防贫对象因疾病、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产生自负损失或因就学增加教育资金导致支出过大,有致贫或返贫风险的,承保公司按协议约定给予精准脱贫防贫保险金扶助。三是增加风险保障金额。因病、因交通事故的防贫医疗保险金,每户年累计给付限额为**万元;
因学的防贫教育保险金,每户年累计给付限额**万元;
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的防贫财产保险金,每户年累计给付限额**万元。防贫险开展以来,已对**户存在返贫或致贫的风险户进行了理赔,共计**万元。目前,防贫保险已在我市全面推广落实,全市购买规模人数达**万人,保费总额达**万元,有效构筑致贫返贫安全屏障。
三、强化创新驱动,决战决胜全面小康
(一)开展脱贫攻坚“十大清零”行动。为夯实脱贫基础、提升脱贫质量,我市创新工作方法,变“挂牌督战”为“层层实战”,在全市开展了滞销积压扶贫农产品销售清零、教育扶贫问题清零、健康扶贫问题清零、住房安全问题清零、饮水安全问题清零、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清零、产业扶贫问题清零、就业扶贫问题清零、内生动力不足问题清零、绝对贫困问题清零等为内容的“十大清零”行动。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列出了十大清零问题表象,明确清零时限和责任单位,要求逐户逐人过筛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进一步补短板强基础、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经乡镇自查整改、县区核查整改和市级督战验收,全市“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已全部解决。
(二)实施智慧百乡千村健康医养扶贫工程。我市率先在全国创新实施智慧百乡千村健康医养扶贫工程,有效保障城乡居民的健康需求。智慧百乡千村健康医养扶贫工程搭建的电子健康档案云平台,让每一位注册的残疾人贫困户都拥有一份电子健康档案,并能在家庭成员之间、医疗机构之间实现数据共享。智慧小屋内具备蓝牙功能的设施设备,五六分钟就能完成血压、血氧、血糖、心电、体温等基础指标体检,并传送至平台形成电子健康档案,在乡村医生和个人客户端分别存档,残疾人除了可以随时进行健康检测,防病于未然外,还能够通过移动视频进行远程问诊,通过各级医院的纵向联合,依托健康信息平台,医疗信息全面对接电子健康档案,上下级医疗机构间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双向转诊、远程问诊,使得贫困残疾人在家门口享受到大医院的专家服务,实现了村乡县市多层级机构和医疗健康养老多种服务智慧平台的全联通全覆盖,打破了现有各种健康医疗养老机构的信息孤岛。截至目前,智慧百乡千村健康医养扶贫工程已在全市域推广实施,覆盖**个村卫健室、**个乡镇卫生院、**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个县级医院、**个居委会、**家企业和**家市级三甲医院,村民进行健康体检、预防保健、中医理疗等超过**万项次,乡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得到有效缓解。
(三)在全市农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撸起袖子加油干”感恩奋进主题教育。一是开展感恩自立教育,破解极少数残疾贫困户“不感党恩”的问题。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所(站)为平台,扎实推进各类文明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通过开展“五必到五必访”,与群众“面对面”的政策宣讲、感恩教育。二是开展感恩自强培育,破解残疾人“鼓了口袋,不富脑袋”的问题。深入开展选树道德模范、时代先锋、“最美扶贫人”“寻找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激发建档立卡残疾贫困人口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三是开展感恩自力激励,破解残疾人“捧着金饭碗讨饭吃不劳而获”思想。探索创办“扶贫爱心超市”并予以推广,从“政策知晓、主动脱贫、人居环境、孝老爱亲、就业劳动、产业发展”等多方面对残疾人贫困户进行评分考核加减分,残疾人凭积分可到“扶贫爱心超市”兑换相应物品,截至目前,已惠及贫困户**万余人。四是开展感恩自尊治理,解决少数残疾人心理失衡,个别抱怨问题。推行设立“红黑榜”,张榜宣扬关心集体、孝敬长辈、诚信守法、勤劳脱贫等好人好事,曝光治理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环境脏乱差、争当贫困户等突出问题。期间,五支宣讲队伍一万多人(含能人宣讲队、驻村工作队农村政策宣讲队、技能宣讲队、文艺宣传队、志愿服务队),共开展“三宣”“三学”“三创”“三颂”活动**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