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工作方案

一、解读人

县扶贫办负责人

二、制定背景及起草过程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起草《县2020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实施方案》文件初稿,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指挥长审批通过后,于2020年9月18日形成正式文件并下发。

三、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克服疫情灾情影响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脱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集中时间、人力、资源,全力化解疫情灾情影响,全力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全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全力提升脱贫质量成色,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四、主要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2.全面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盯“三户一体”重点人群,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和帮扶措施,确保0.16万贫困人口如期完成脱贫任务。10月份启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以“一过线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为重点,10月底前完成贫困户信息采集和录入。

3.全面加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核查,坚持立查立改,严格审核销号,确保9月底前问题解决到位。对因灾导致住房安全受影响的贫困户和边缘户,11月底前要完成危房修缮和重建,并妥善解决好过渡期居住问题。要及时修复水毁取水工程、水厂和输配水管网以及户内供水设施,修复期间采取临时应急供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抓好农村供水水质净化消毒检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县所有水厂开展水质月巡检,实现20m³/d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年度水质检测全覆盖,对20m³/d以下的分散式供水工程,采取分类、分区域抽检,确保饮水安全。要切实抓好贫困家庭学生秋季入学工作,精准落实资助政策,防止因疫因灾等原因辍学。要规范健康脱贫综合医保政策,对受灾贫困人口和边缘人口全额代缴基本医保个人付费部分。

4.全面克服疫情影响。扎实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建立健全贫困群众从种养到产销的帮扶机制,实现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益。支持带贫主体扩大生产,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持续增加就业岗位,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有序开展第三季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5.全面降低洪涝灾害损失。各乡镇要跟踪摸排受灾贫困户和边缘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因灾困难群众基本台账,对解决过渡期临时性困难后生活困难仍持续较长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的,及时按照规定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以及临时救助对象范围进行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认真落实防范自然灾害风险、市场波动风险、带动断链风险、失业风险、家庭变故风险等“五防”机制,着力防范影响脱贫攻坚质量成色的各类风险。

6.全面实施“双提升”行动。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回头看”提升行动。结合脱贫攻坚普查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逐户排查贫困户家庭收入、政策落实、帮扶情况以及子女家庭经济条件,对收入较高、实现稳定脱贫、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退出政策享受范围,切实解决“两该两不该”问题。开展医疗保障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深入排查并解决贫困户过度医疗和医疗报销比例过高等问题,规范慢性病卡审核办理,防止出现医疗保障“福利化”。

7.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深入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优化提升特色主导产业。全面完成农特产业扶贫园区建设个数、农特产业项目占具备条件户覆盖率、“四带”主体带动贫困户数、自种自养产业达标户数等四项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夏季作物早秋补、粮食作物蔬菜补、牲畜损失家禽补、产业损失就业补”等政策措施,优先发展蔬菜、家禽等“短平快”产业项目,帮助受灾贫困群众恢复生产、增加收入。对因灾受损的自种自养项目,前期已经过认定的,尽快兑付奖补资金;未经认定但实际已完成的,经村“两委”或驻村扶贫工作队确认后,及时兑付奖补资金。对贫困户继续发展特色种养业项目的,优先予以立项,抓紧启动实施。

8.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大力推广“四帮四促”“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和返乡回流监测机制,依托驻外招商机构、流动党组织、商会和第三方调查机构等力量,动态掌握外出务工就业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采取各项帮扶措施防范贫困劳动力就业转失业风险。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对接,千方百计将务工就业贫困劳动力稳在企业、稳在当地。全面贯彻落实援企稳岗、社保费减免等系列扶持政策,积极推动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等县内用工主体增产达产,巩固提升带贫效益。大力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居家就业岗位,吸纳更多贫困劳动力参与村级公益事业临时性务工。强化受疫情灾情影响贫困劳动力特别是返乡贫困劳动力精准帮扶,落实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等服务,因地制宜开发护水护路、卫生保洁等扶贫公益性岗位,促进返乡贫困劳动力实现再就业。

9.扎实推进消费扶贫。9月份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大力推进扶贫产品认定,加快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建设,开展消费扶贫“十二个一”、扶贫产品展销等活动,于10月30日前在大型商超、宾馆、物流配送中心等试点设置扶贫产品展示栏,全面推介推销我县扶贫产品。积极运用“扶贫832”销售平台、中国社会扶贫网等模式促进扶贫产品线上销售,有食堂的预算单位要积极支持、指导和组织食堂通过“扶贫832”平台等渠道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单位工会通过“扶贫832平台”组织采购节日发放的农副产品、慰问品等,确保9月底前完成消费扶贫月采购任务。

10.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各承贷银行要加大新增贷款发放力度,对符合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边缘户,做到“应贷尽贷”。对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可延长至2021年3月底。要加大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防范,加强存量“户贷企用”贷款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稳妥化解逾期风险,确保逾期率控制在1%以下。

11.扎实推进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确保9月底前各类帮扶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力度,因地因户因人发展产业、促进就业、支持创业。要聚焦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加强动态监测、识别标注、救助帮扶和审核销号,9月底前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12.扎实推进社会扶贫。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帮扶联系人集中走访活动;进一步压紧压实驻村帮扶责任,着力发挥驻村工作队生力军作用;以开展扶贫日活动为契机,深入推动定点帮扶、县域结对帮扶、“百企帮百村”等工作;强化定点帮扶单位帮扶责任,落实好年度帮扶计划内容,大力推动帮扶单位帮销代销贫困群众农副产品。

13.扎实推进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各地、县直各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恢复因灾停滞及滞后的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质量监督和跟踪服务,力争9月底前扶贫项目全部完工。要加快组织扶贫项目验收,确保11月中旬完成项目验收、12月上旬完成项目审计。要推动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10月中旬前推进第三季度扶贫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组织开展年度扶贫资金绩效自评,将监控和自评结果报县财政等部门。要认真核实扶贫资产底数,规范扶贫资产管理,9月底前完善好扶贫资产登记和确权。

14.扎实推进“双基”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抢修因灾受损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特别是永天圩内的,要尽快恢复受灾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秩序。要加快推进贫困村电网改造,确保9月底前完成7个贫困村项目建设。要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确保9月底前384.44公里全面完工。要加快实施山区乡镇应急供水保障工程,确保114眼应急深水井于9月底前完工验收。要加快推进下仓镇卫生院、汇口镇三洲村卫生室和洲头乡泗州村卫生室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加大对扶贫任务重的非贫困村“双基”建设资金投入,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人居环境,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15.扎实推进后续工作衔接。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大力发展支柱产业,增加基础投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改善民生福祉。认真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把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逐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防止精力转移,切实把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各乡镇、村要针对“秋季攻势”要求,逐项梳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出工作任务清单。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联系人要发挥战斗员作用,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要紧盯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围绕“秋季攻势”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及时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秋季攻势”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要严防松劲懈怠,保持攻坚态势,始终坚持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不获全胜决不收兵。要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始终,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回头看”,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