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今年先后2次召开了全县审计整改推进会议,分管县领导通报审计查出主要问题情况,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县委审计委员会多次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要求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研究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屡审屡犯。县政府加大了督导力度,先后将涉及部门单位较多、整改时间偏长、不确定因素较多的7个问题纳入政府重点督导事项,及时推动了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县审计局靠上指导,督促检查到位。2019年以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被纳入市对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扣分事项,县审计局持续加大了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指导和检查核实力度,采取了“周对接、月调度,倒排工期、精细管理”等办法,实行了“台账管理、清单销号”、“分类管理+跟踪督办+重点督导”制度。安排业务指导组联系帮包,督促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先后向19个责任镇街、部门单位发函督办;对具有普遍性和体制机制性原因的问题,出台完善规范性文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制定出台文件15份,确保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效率高、效果好。

三是整改责任单位积极作为,整改措施到位。县财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和镇街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加强了组织领导,压实了整改责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推进时间节点,认真对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和审计建议,建立整改台账,完善相关制度,定期将审计整改成果报县政府督查室和审计局,较好地推动了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个方面22项问题中,金额类问题16项,涉及资金xx亿元,已整改xx亿元,整改率99.64%(因项目受疫情影响未能按照进度实施,剩余资金暂未拨付);非金额类问题6项,整改率100%。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存国库问题。县财政已于2020年1月将滞留在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696.49万元缴入县国库。今后将加强非税收入的缴库工作,收入及时上缴国库。

2.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年底支出占比较大问题。今年以来,县财政将资金及时下达到预算单位,并督促预算单位强化项目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不定期调度资金,努力实现均衡支出。

3.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较慢问题。县财政相继出台了《县县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县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办法,对全县71个预算单位的143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xx亿元实施了绩效目标管理和运行监控,并做到了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公开,绩效自评情况随部门决算公开。

4.乡村振兴项目执行率低问题。县财政按照《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完成后尽快组织验收,符合拨款条件的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5.科技类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加大了对资金使用企业的监管力度,定期调度情况,加强督导检查,督促企业专款专账管理,正确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公务接待费报销手续不全、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一次一结”制度2个问题。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修订了《公务接待制度》,健全了公务接待台账,严格执行“一次一结”、事前审批等制度要求,确保不发生违规问题。

2.五项公务经费超预算,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不精准,无预算支出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同一项目连续两年未执行4个问题。被审计单位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研究近两年的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合理填列经济分类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精准编制2020年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明确了财务管理工作责任、会计核算规范等,加强日常管理费用和项目活动经费控制,确保实现预算管理目标。

3.公务卡使用不合规1个问题。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卡报销结算管理办法》,启用电子化平台支付,杜绝了直接将部分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所需资金支付到出纳公务卡账户现象。

(三)政策措施落实及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未按规定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问题。2020年7月,已将应免收的7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0.5万元全部退还企业。

2.将已死亡人员纳入财政补助范围问题。对涉及已死亡仍缴纳的1.5万元已申请全额退费。

3.向已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划转医保基金问题。已全部通知其家属,其中39人已退还1.54万元;剩余33人征得家属同意,与合作银行签订协议,从其社保卡账户中扣回1.93万元,

4.向已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划转养老基金问题。及时对4名涉及人员账户做了停止发放待遇处理,并核实追回冒领养老金0.16万元。

5.捐赠款账务处理不及时问题。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对收到的新冠疫情防控捐款进行了账务处理。

(四)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工程价款结算不实的问题。建设单位已承诺严格按照审计要求,在下一步拨付施工单位工程款时对多计的工程造价予以扣除。

2.工程发包不规范的问题。已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县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相关处理。建设单位承诺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建设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未按规定开展招标工作的问题。建设单位承诺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各项建设程序,尤其是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的各项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未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的问题。建设单位承诺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建筑法》规定,严格落实先变更、后施工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混凝土道路结构层厚度存在差异问题。建设单位立即安排监理、造价咨询、施工单位等对混凝土道路进行了钻芯取样检测,全面落实整改,最终对道路结构层不达标部分审减工程造价9.31万元,在拨付施工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督促整改。督促尚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加大力度,严格落实整改销号,确保真整改、改到位。

(二)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推动健全完善整改协调机制,形成整改合力,提高审计监督成效。

(三)推进审计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以公开促进整改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作风,做好新发展阶段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推进“强优富美”新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