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领域春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春季建筑工程的安全环保、工程质量及稳定、燃气安全等工作的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扬尘治理、燃气安全及稳定等工作顺利开展,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县在建工程、燃气企业全面开展春季综合执法大检查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领域“打非治违”活动的具体要求,严厉打击扰乱建筑市场、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人员上岗、工资保证金缴纳及合同履约情况;燃气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入户安检、用气指导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等;摸清质量安全隐患、基本建设手续、扬尘治理、监理人员履职等现状,并及时整治燃气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用气宣传。通过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等措施,确保我县建筑施工、燃气领域运行形势平稳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分组检查情况

(一)成立全县住建系统春季综合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建筑工程服务中心、质监站、安监站、工程股、基建股、监理站、招标办、清欠办、墙改办、科教股、燃热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监站,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

(二)成立10个专业检查组:

1.基本建设手续检查组:基建股

2.安全环保检查组:安监站

3.建筑工程质量检查组:质监站

4.违法分包及人员履职情况检查组: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5.招标手续检查组:招标办

6.务工人员实名制、农民工资清欠检查组:清欠办

7.图纸双审、新型墙改材料检查组:科教股、墙改办

8.监理人员履职、监理资料检查组:监理站

9.扬尘治理“红黑榜”检查组:各检查组负责人

10.燃气领域安全检查组:燃热办

三、检查范围和时间

本次大检查范围为全县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及燃气企业,其中重点检查公共性建筑、棚户区工程、合村并居工程及规模较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管道燃气企业;检查时间自4月中下旬至4月下旬,采取企业自查、县主管部门检查、督查整改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4月21日)。全县各建设、施工、监理、燃气及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针对在建的工程项目、燃气企业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相关自查资料放置现场待检。

二是监督检查阶段(4月22日-4月29日)。各专业检查组对在建工地、燃气企业进行拉网式综合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

三是督查整改阶段(4月30日开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辖区内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对本次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深刻的总结,并发文通报大检查的情况。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

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等参建主体和各燃气企业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停工;逾期未整改的,将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予以曝光并记录不良行为;性质恶劣的,暂扣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县住建领域春季综合执法大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各项相关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我局在本次综合执法大检查行动中将突出检查各施工企业的管理行为,同时各企业要及时掌握了解自身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