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防控风险、遏制事故,根据区安委会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0月底,在全乡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和区工委管委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将所有行业领域内各类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到位,并及时整治、有效管控,推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落地见效,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制定海上运输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超限运输等方面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以渔港码头为重点,强化港口安全管理。
(二)制定海洋渔业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对出港渔船适航性、船员持证上岗、救生消防和通讯等安全设备配备,海洋牧场平台、渔业养殖作业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三)配合相关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对农村人员聚集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农村饭店、旅馆、澡堂、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违法建设,农村建房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工地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高支模等高风险部位和作业环节。加强燃气运营、管理、使用安全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属地监管防范。
(四)配合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及场所、娱乐场所和演出、文化艺术活动场所以及旅游景点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属地监管防范。
(五)配合医院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对医院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压力容器、易燃易爆设施器材物品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属地监管防范。
(六)配合消防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等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多合一”、老旧小区、民宿、“渔家乐”、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属地监管防范。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30日前)。乡政府结合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作出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全面排查阶段(9月30日-10月15日)。集中时间和力量,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起底式、拉网式大排查,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每个行业领域、每个企业(单位、场所)、每个环节、每个部位、每个装备设施都排查到位,摸清问题隐患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
(三)集中整治阶段(10月16日-31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限时整改、执法促改相结合,推动问题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按时整改、闭环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大排查专项行动由区安委会统一领导,以各专业委员会为主体组织实施。我乡、村、各单位全力配合,做好属地监督管理工作。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统筹抓好本村、本单位拉网式大排查组织推进,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开展隐患排查。
(二)强化隐患整治。要坚持“专业委员会牵头、属地配合联动”,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拉网式排查。要结合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按照翻箱倒柜起底查的要求,统筹抓好自查、排查,真正做到查深、查细、查全,确保把所有隐患全部查找出来。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拉网式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及时建立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完成一处、销号一处”。要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对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各单位要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专项行动家喻户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畅通全社会参与渠道,发动群众、职工参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努力营造社会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调度总结。各村、各单位要统筹做好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指导协调和调度统计工作,重要情况及时上报。要注重总结经验,固化行动成果,健全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