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全镇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全面提升城市安全综合治理能力,为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2018年任务
1.深化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管理试点工作,大力培育标杆企业。
2.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防范指导手册,以及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地方规范(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细则或实施指南等)。
3.开展集镇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4.加快链入市县安全生产预警预控系统。
(二)2019年任务
全面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双重预防工作。
(三)2020年任务
1.形成较为完善的双重预防工作制度和地方规范。
2.建成功能完善的安全生产预警预控系统。
3.建成镇双重预防工作体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全镇安全生产整体预防控制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企业
1.辨识安全风险点。定期组织安全、管理、技术、生产、设备等技术人员和专家,根据曾经发生的事故和险情、外地同行业发生的事故,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管理的缺陷,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15版),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预判本单位生产系统和附属系统、设备设施、输送管线、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方面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
2.评估风险等级。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类别,根据危险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将风险分为红、橙、黄、蓝四级(其中红色最危险,依次降低),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3.明确管控措施。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做到“一岗位一清单”。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橙色及以上等级风险源应链入市县安全生产预警预控系统。
4.排查治理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施设备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
5.加强应急管理。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重点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
(二)政府及部门
1.加强风险分级管控。镇政府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每年至少2次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对安全生产舆情和热点、敏感问题进行分析预测和处置,对辖区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建档和跟踪管控,确保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风险可防可控。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安全风险的研判和管控,建立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和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本行业领域“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电子图。
2.完善隐患治理机制。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及时制定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法、实施步骤,明确风险点划分、风险判定和控制措施。县安委会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严格问责,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强化信息应用。督促企业加强内部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将所有辨识出的风险和排查出的隐患全部录入管理平台,加强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使用,努力实现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异常情况自动报警。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智能化平台,加强对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管理,实现生产经营单位、政府部门、省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4.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以重点企业为龙头,相关企业参与协作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与政府救援队伍的协调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演练,不断提高事故应急处置效率。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通过签订协议、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建立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联合处置机制,加强公安、民政、国土、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安监、气象等部门协调配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5.深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定期排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统筹城镇地上地下建设规划,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要建立大型工程安全技术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城市公共设施、老旧建筑隐患综合治理。要整合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道路桥梁等城镇重要基础设施视频、识别和位置感知设备数据资源,加强对管线、燃气、电力设施的检测维护和监测监控。要严格审批、管控大型群众性活动,完善人员密集场所避难逃生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考核。各村(社区)要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双重预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调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特点,制定双重预防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切实加强源头风险管控,抓好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企业特点,全方位、全员参与双重预防工作,细致排查梳理安全风险和隐患,详细制定管控措施到人到岗。安办要加强对工作推进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将双重预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
(二)强化示范带动和指导培训。按照政府牵头、行业主导、企业负责的要求,大力推广双重预防工作试点企业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各有关部门应组织本辖区行业领域开展双重预防工作等相关业务培训,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企业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办法、风险管控措施、隐患类别和排查方法及治理措施、应急救援与处置措施等双重预防工作。
(三)推动社会参与和群防群控。通过购买社会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的专业服务,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构参与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运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媒体舆论监督力度,畅通社会公众举报途径,切实提升双重预防工作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