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党组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大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对标“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按照“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有力推动了全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部署安排,推动责任落实。检察院党组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部署会及专题会议3次,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机制,明确和细化责任清单,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科室干警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机关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建领导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过问、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二是扎紧制度笼子,营造廉政环境。自觉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规章制度,全面梳理、修订机关工作制度和机关党建、机关管理、机关请销假等制度,修订完善了《东阳**考勤奖惩管理制度》、《东阳县**车辆管理制度》,建立“周总结、月通报、年考核”机制,对干警考勤、年度考核、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等事宜进一步规范。同时,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使制度刚性约束效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形成用制度管党治党的工作体系。坚持党建、党风廉政与检察院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同步推进,全面发展。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分别召开了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央脱贫攻坚反馈意见整改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等,通过开展批评与相互批评,检察院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突出问题导向和整改落实,已扎实整改促进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本检察院实际,分别研究制定了《东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东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对照全省检察机关对照整改问题汇总〉自查自纠整改实施方案》,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检察院党组跟踪监督整改落实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三是开展廉政教育,提高队伍素质。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干警的廉政教育,始终将党风廉政教育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党规制度,教育引导全体检察院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健全廉洁教育机制,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广泛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4次,警示教育活动2次,“领导班子讲党课”系列活动4次,邀请党校教师辅导《纪律处分条例》1次,集体约谈1次,个人谈话15人,组织干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2次,开展党风廉政知识测试1次,开展检务督查活动1次。按照上级检察院安排部署,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干警的政治修养和业务素能,端正干警公正执法意识,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真正把检察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四是狠抓监督管理,推动作风向好。进一步强化党组书记党内监督职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照检查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围绕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环节,综合运用检务督察、专项检查、案件评查等措施,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有力促进司法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四风”不放松,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对照“四察四治”工作要求,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整改落实,确保作风不断向好。

五是强化领导示范,树立良好形象。检察院党组成员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在作风纪律建设上,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头遵守考勤制度;在抓工作落实上,坚持深入一线部门,具体指导;在执行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上,切实杜绝办公室超标、公款吃喝等违纪情况;在公车管理方面,实行公务用车由工作人员填具派车单,分管领导审批制度,节假日统一封存车辆,没有公车私用、私车供养的问题。模范执行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按时足额缴纳党费。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自己,传导压力,树立检察院机关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中部分棘手问题执行力度还不够,落实不够具体。

(二)监督问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有时仍存在“老好人”思想,对个别干警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没有及时提醒和纠正,没有达到预期的警示教育效果。

(三)廉洁教育创新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不够,警示教育效果不突出,不能满足检察工作发展新要求。

三、今后工作思路和打算

今后,我检察院党组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县委和市**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和监督制度,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健全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体系上下功夫,在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严肃执纪问责,深化正风肃纪,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党组和党组书记将继续落实好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检察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更具体、更深入。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党风廉政教育经常抓、反复抓,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座谈会、约谈会和警示教育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不断创新廉政教育宣传方式方法,切实突出教育效果,督促干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组中心组和全体检察院干警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树立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责任,牢牢地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二)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检察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真正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严起来、实起来,做到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在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度、细化责任清单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通过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方式,督促干警不断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主动领责、履职。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追责。坚持把监督和执纪问责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问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方式,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真正传导出去、落实到位,使问责真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