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耕备耕暨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不容忽视,春耕备耕工作同样迫在眉睫,按照丰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要求,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抓好春耕备耕生产,严防耕地撂荒,实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粮食安全和农民增产增收增效目标。经乡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要求各村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保障我乡今年春耕备耕、稳定粮食生产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经乡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乡春耕备耕暨稳定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乡农业农村办公室全体干部、各村蹲点干部及村书记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农业农村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农业农村办公室其他干部任成员,办公室主要负责工作部署、资料收集、上下联络、工作督查等。

二、优化种粮结构,推进土地流转

1.加大落实经营主体摸排力度。认真开展春耕备耕调查,及时了解粮农、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种植意愿和农资需求,全面掌握辖区内耕地使用率情况,坚决杜绝耕地撂荒,鼓励粮农改单季为双季种植,增加播种面积;落实耕地经营主体,强化主体责任,严防经营主体借高标抛荒或土地流转不履行协议抛荒;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优先种植“双季稻”,不得违规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等。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切实纠正基本农田种植草皮、花卉苗木等行为。

2.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示范推广一批品质好、产量稳的优质稻品种,积极引导农民不断扩大优质稻比重。示范推广一批籼粳杂交稻、再生稻和晚稻早种品种,不断优化水稻品种结构。力争优质稻品种栽插面积均有一定比例的生产规模,积极推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3.完善土地精细化流转。在去年的基础上,统一农民思想,鼓励种粮大户扩大经营,优化服务环境,大力推进土地流转进程,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紧盯目标任务,落实扶持政策

1.瞄准粮食目标任务。为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稳住粮食播种面积和稳产的目标,就必须严格要求稳定粮食面积和产量。要重点突出早稻生产,把早稻作为稳定粮食生产的关键一季来抓,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早稻面积在去年的基础上只增不减。

2.强化稳粮政策措施。要加大“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政策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严格执行耕地地力补贴政策,实行抛荒地与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相挂钩的原则,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稳定粮食种植效益,破解季节性耕地抛荒难题。强化补贴资金监管,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给农民实惠不缩水。各村在保证双季稻水稻播种面积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民种植玉米、薯类、豆类等高效稳产粮食作物,作为粮食面积和产量的有效补充。

3.依法保护耕地地力。要深入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的应用,引导农民通过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措施,培肥耕地地力,确保耕地可持续利用。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坚决打击耕地违法违规利用非法行为。

4.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坚持稳定粮食生产与防止耕地抛荒齐抓共管,统筹扶持政策、项目资金等综合措施,乡春耕备耕暨稳定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春耕备耕情况督查力度,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对季节性抛荒和常年抛荒耕地,在保持原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可由村集体协调流转,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等形式开展生产。建立抛荒地台账制度,详细摸清抛荒耕地的农户(或经营主体)姓名、具体地点、面积、抛荒原因等情况,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加强抛荒耕地的综合整治,防止复耕耕地再次抛荒,持续巩固工作成效。探索流转收益分配机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的抛荒耕地,流转收益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村级集体公益事业。对因缺乏劳动力产生的抛荒耕地,发动群众积极流转土地,推动其尽快恢复耕种;对因耕种条件较差而产生的抛荒耕地,有计划的逐步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改造计划,尽早恢复耕作。对因污染而产生的抛荒耕地,制定防污治污计划,并选择适宜性的农作物种植。

5.强化服务提升单产。强化粮食生产科技支撑,合理调整播期和品种,挖掘粮食增产增效潜力。积极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等增产技术,加快集成、推广一批双季机插、再生稻、“籼改粳”、稻油轮作等技术模式,专业技术人员农时要深入田间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提升粮食单产水平。大力推广水稻机播、机插、机防、机烘等农机化集成技术。加强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和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加强水资源监控调度,强化农情灾情监测,大力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大重要农事季节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力度,切实降低灾害损失。

6.引导水稻机插社会化服务。对新型经营主体及农业服务主体2021年新购置的水稻插秧机,承诺2年内不转让到外县市的,在中央补贴基础上,市财政对高速乘坐式插秧机奖补2万元/台,手扶步进式插秧机奖补3000元/台。

7.鼓励农资经销商根据市场需求量,扩大进货渠道。对销售水稻杂交稻种子(常规稻以杂交稻折算比为2.5:1)5万斤以上,市财政奖励1万元;销售10万斤以上,市财政奖励2万元;销售15万斤以上,市财政奖励3万元;销售20万斤以上,市财政奖励4万元。对出售未审未引及假冒伪劣种子的经销商取消奖励,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8.鼓励种植双季稻。乡里将对市财政安排奖补早稻生产资金制定我乡的具体奖补办法。依据各村春耕备耕工作全面启动情况,对辖区内的种植户种子准备情况、早稻种植面积落实情况、田块翻耕到位情况、早稻全面栽插到位情况予以全面核实,在此基础上按程序依规实施早稻奖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在春播前(3月底)必须全面完成2020年高标准农田在建项目,确保春耕备耕顺利进行;要求在4月30日前全面完成早稻栽插任务,栽插完成率低于90%的,不予奖补;栽插完成率在90%-100%之间的,每少一亩目标任务数扣2亩的奖励款。

9.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去年基础上继续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扶持发展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重点培育以50亩以上种粮大户为主体的新型职业农民,着力打造一支“有技能、懂管理、善经营”的青壮年种粮队伍。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农机、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服务模式,推广耕、种、收、防、烘、储、加工、销售等全程社会化服务。

10.对接农业保险硬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农业保险政策,切实降低粮食生产风险。动员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加农业保险,减少务农风险;鼓励农民自觉参与农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愿保尽保,保障农民利益。

11.扶持集中育秧主体。对新型经营主体育秧面积10亩(含)以上的集中育秧点育秧硬盘(必须是机插秧的硬盘)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为1元/块,以实际(育秧数)到田数为准,同时参照主体拥有的插秧机及订单数。

四、备足农用物资,对接社会化服务

各村要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宣传,深入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及个体经营户了解做好春耕备耕农用生产物资筹备情况,乡农业农村办公室要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支持,落实配套物资的发放工作。一是与各农资批发商衔接好落实早稻所需求的化肥、种子、农药,签订购销协议;二是充分发挥农机在春耕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动员有关生产主体和企业,做好人员培训、机具准备和检修、维修配件供应等,确保农机具和机手以良好的状态投入生产;协调组织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及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代管服务。

五、完善基础设施,及时排除隐患

各村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农田基础设施开展全面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到位。组织一次全面清淤,疏通灌溉渠道;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检修好排涝、提灌机电设备,检查好农业用电设施;协调乡高标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高标工程胜利竣工,确保春耕备耕如期进行;协调解决组与组之间邻界耕地纠纷,落实好田块经营主体。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村要高度重视,统一干部思想,充分认识到春耕备耕暨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村要扛起粮食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必须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春耕备耕稳定粮食生产两不误。

2.早谋划早生产。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备耕对全年的农业生产至关重要,各村要坚持稳字当头,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做到早谋划,早决策,早生产。

3.严格考评考核。落实落细网格化监管职责。挂点领导、蹲点干部及村干部负责督促本辖区内的耕地翻耕到位,确保早稻播面不低于90%,将春耕备耕、落实早稻种植面积作为一、二季度村级考核考评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村书记为本村春耕备耕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好责任人职责,统筹安排,强化指导,对早稻播种耕地经营主体要求严格落实落细,片区村干部作为春耕备耕直接责任人,加强网格化监管。乡政府将组织乡纪委、农业线干部加强工作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考评的重要依据。

4.强化责任追究。各村除低洼田、冷浆田等特殊田块外,须确保今年早稻播种面积达90%以上,坚决杜绝弃耕抛荒,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早稻播种面积在90%以下的、人为产生弃耕抛荒行为的,对在工作中不作为、不愿为、不敢为的村书记及村干部,视情节轻重将启动追责问责机制,取消该村年终评优评先资格,村书记向乡主要领导作出深刻书面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