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积极发动乡村两级干群力量,群策群力排查风险隐患,抓牢抓实整改,严防各类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环境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放在当前首要位置,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对生态环境领域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完成安全风险排查问题整改。
(一)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排查。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重点整治危险废物混堆混放、台账不清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督促企业对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物料进行固废(危废)鉴别,并落实相关管理要求。(责任人:吴隆、杨建华)
(二)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及辐射安全管理。对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3家二级医疗机构、8家乡(镇)及松源社区医院的医疗废物进行排查,加强对三维利纸业有限公司辐射源的监管。(责任人:吴隆、杨建华)
(三)开展饮用水源地、垃圾、污水等环境风险排查。对饮用水源地上游污染源、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及乐松矿业和三和矿业的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责任人:罗荣政、吴隆负责)
(四)开展对辖区内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方面的排查。深化整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隐患整改,形成闭环工作制度。(责任人:罗荣政、吴隆负责)
(五)开展机关内部消防、用电安全检查。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合办公室做好消防、用电安全检查;监测站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责任人:董昌鉴、王暾负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5日)。成立环境安全领域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县环境安全领域检查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根据分工,全面开展排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是否规范处置及辐射是否安全管理;饮用水源地、垃圾、污水和2家尾矿库是否存在环境风险;办公场所消防、用电是否安全;实验室是否安全。各责任人要在3月底前完成现场摸底,填好环境安全检查表,及时报送排查情况,办公室要统一将开展安全生产排查工作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将整改自查表上报县安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检查人员及时跟踪问题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将整改情况及时汇总给办公室,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加强责任落实。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安全风险排查对象,明确责任主体,组织现场排查。各责任人要带头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的原则,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领域检查。
(二)强化督促整改力度。要统筹推动,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问题单位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落实的,依据相关规定,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确保发现的问题按要求逐一整改到位,防止环境安全领域的事故发生。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生态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安全领域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局长
副组长:副局长
四级主任科员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领域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