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最近,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两个《条例》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一、实施两个《条例》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需要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新时期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我们党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我们党的三代领导人都作过重要论述,进行了不懈地探索,为两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奠定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颁布实施两个《条例》,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标志着党内监督与纪律处分工作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继承法性,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我们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和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如何驾驶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止和处理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保证各级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始终是党执政后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改革开放以来,面对新的形势和环境,加强党内监督,确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显得尤为迫切。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全党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利于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全党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利于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自觉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工作,要围绕一个目标,在一个方面下功夫。一个目标,就是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了解、熟悉和掌握《条例》,增强监督意识,负起监督职责,行使监督权利,提高监督质量,不断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达到这一目标,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第一,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两个《条例》。通过组织学习,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纪律观念;使自身及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充分行使党内法规赋予的各项民主权利。在学习中要广泛宣传两个《条例》的重大意义和各项规定,使广大党员正确把握两个《条例》的指导思想、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更重要的是注重贯彻落实。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抓好《条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要根据党委的工作部署,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建议和办法,以便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第二,以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为契机,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内监督和严肃党的纪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的基本措施。只有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和对待党内监督,采取切实措施,才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查找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十个方面的问题,增强自身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自觉性,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建设。要根据两个《条例》的具体要求,完善和修订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办法,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做重叠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要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权钱人”三个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充分发抖党内监督、专门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构筑防范腐败现象的坚固制度屏障。三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充分发抖党内监督机制的同时,作为领导干部自身,要主动接受监督,乐意接受监督,使监督与自我约束溶为一体。第三,通过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要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加强党性锻炼,改造主观世界。思想决定行动,主观影响客观。《党内监督条例》是我们党成立以来制订颁布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法规,明确了党内监督工作的重大问题,规范了党内监督行为和方式方法,是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依据。《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对党的纪律处分作出了科学和严密的规定。因此,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既要着眼于改造客观世界,又要着眼于改造主观世界。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与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改造客观民办的同时,努力改造主观世界。三、立足于增强广大党员的监督意识,切实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第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认识和正确对待党内监督,做加强党内监督、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要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是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员,又是《条例》规定的被监督的重点对象,必须首先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党内监督。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两个《条例》,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深刻把握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两个《条例》的具体要求,不断增强贯彻两个《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增强纪律观念和群众观念,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两个《条例》,杜绝“家长制”作风,支持和保护党员依据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权利发表意见,随时随地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全面监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只要能够坚持做到光明磊落、遵纪守法,就不会怕监督,也不用怕监督。第二,广大党员必须按照两个《条例》的规定,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正确行使监督权利。参与党内监督,党员责无旁贷。没有广大党员的广泛参与,党内监督工作实际上也不可能取得实效。因此,我们要营造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参与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使党内监督工作建立在更加广泛和扎实的基础上,就必须动员广大党员自觉参与。所以,党员还要增强遵守党的纪律的观念,按照求真务实的要求,对照《条例》的各项具体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切实加以解决,以始终共产党员的本色,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党内监督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级党组织对党内监督工作负有领导职责,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单位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开展党内监督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命名党内监督工作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把贯彻执行两个《条例》的主要内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认真分析本单位在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总之,我们广大党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协助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加强对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坚决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要对本辖区内单位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如实地将本辖区的情况向上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要及时纠正、严厉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对于执行《条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案不查、有纪不依,甚至替违纪者说情开脱、袒护包庇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查处,真正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要认真查处各种侵犯党员民主权利、压制批评甚至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同时,各级纪委自身也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促进党内监督工作健康发展,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