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2022年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区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促进我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辖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取得成效,xx街道成立“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察本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三、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严厉打击或查处以下行为: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四)瞒报事故的;

(五)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六)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七)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八)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行动步骤

街道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于“安全生产年”活动之中,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计划准备阶段(六月初)。

1、制定方案。按照《通知》和本方案要求,结合xxxx“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并于六月初报区安监局。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增强全社会参与并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查找问题。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动员教育、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至8月底)。

1、全面排查。由街道负责组织,对本辖区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

2、依法打击。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3、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

(三)督促检查阶段(9月)

1、阶段总结。我街道要在检查各行业(领域)开展执法行动情况的基础上,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工作总结和对策措施要报区安监局。

2、突出重点。要结合国庆期间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确保不发生因非法违法生产等行为引发的死亡事故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至12月)。

1、完善措施。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在巩固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查处和打击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

2.健全机制。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监察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要于11月底报区安监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此次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动,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街道组织实施并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区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要建立街道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搞好组织协调,加强安全监管,及时上报、反馈有关信息;要明确职责,督促相关部门从实际出发,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

(二)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布,并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决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行为。要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社会监督。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搞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促进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法制意识。xx街道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举报电话:

(五)坚持统筹兼顾。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等“三项建设”,为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协调指导,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要切实搞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健康深入进行。要搞好统计调度,及时掌握各地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编报发布有关信息,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执法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检查督查,在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确保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着力从法制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促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街道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于每月20日前报送区安监局,执法行动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