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这段时间的学习调研思考,我以“学史知史,明责尽责,在履职为民实践中守初心担使命”为题,为大家讲一次主题教育专题党课,与同志们一道学习交流,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我重点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下面,我从党的旗帜、党的历史、党的擘画三个维度,与大家一道理解和把握党的初心和使命。
第一,从党的旗帜看,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一脉相承、一以贯之,承前启后、与时俱进。我们党的旗帜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是我们党的行动指南。它们之间,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关系。马克思列宁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老祖宗,是我们党指导思想的“源”。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我们党指导思想的“流”。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阐述了一个重要思想,那就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共产党没有自己的私利,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这就是共产党的宗旨。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就是共产党的最终奋斗目标和最高纲领。
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所作的政治报告中指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从此,为人民服务被概括提炼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并写入党章。
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对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都作过深刻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著名论断,对党的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进行了具体形象生动的表述和概括。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更是鲜明地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命题。他特别强调指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由此可见,从党的旗帜看,从党的指导思想看,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一脉相承、一以贯之的,也是承前启后、与时俱进的。因此,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有了这样一个特殊的思想理论优势,再加上它的先进的阶级基础、广大的群众基础,它就能够摆脱以往一切政治力量追求自身特殊利益的局限,始终以唯物辩证的科学精神,无私无畏的博大胸怀,敢于做、能够做其他政党和政治力量做不了、做不到的事,敢于战胜强大的敌人,勇于克服各种艰难险阻,带领中国人民创造出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干成了大事,在世界人类文明进步历史上建立了伟业。
第二,从党的历史看,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都是为了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中国共产党历史可分为三个历史时期,即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建立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进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五四运动以来我国发生的三大历史性事件,是近代以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大里程碑。
第一大历史性事件和第一大里程碑:建立中国共产党
20世纪初的世界和中国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俄国十月革命,一件是中国的五四运动。1949年9月16日,毛泽东在《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一文中指出:“一九一七年的俄国革命唤醒了中国人,中国人学得了一样新的东西,这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产生了共产党,这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在五四运动中,上海的工人进行罢工声援学生,这标志着中国工人阶级独立地登上了历史舞台。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就产生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从党的一大召开到新中国成立,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苦难而辉煌的历史。纵观中共一大的13名代表,脱党、被党开除的7人,牺牲的3人,病逝的1人,加起来一共是11人,唯一从最初坚持到新中国成立的只有毛主席和董必武2人。(在剧烈的革命洪流激荡下,在岁月的无情冲刷下,历经大浪淘沙,13名代表分别走上了四种归宿。第一种,成长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有毛泽东、董必武2位;第二种,坚持革命,为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鞠躬尽瘁,成为革命先烈,有邓恩铭、李汉俊、何叔衡、陈潭秋、王烬美。这第一种、第二种的7位代表,他们始终坚持自己的共产主义信仰,为革命事业献出了自己的整个人生,直至宝贵的生命;他们更代表了近代百年中国革命中前仆后继,为中华民族的解放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胜利,勇于献身的数以千万计的先烈,他们为共产主义事业立下了丰功伟绩,将永垂青史!第三种,由于种种原因,脱离了革命。他们是李达、刘仁静和包恵僧。这中间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李达,他虽一度脱离了党的组织,但并未改变自己的共产主义信仰,成了一名“党外布尔什维克”,后又重返党组织;另一类就是刘仁静和包恵僧,他们放弃了自己原先的崇高信仰,名副其实地脱离了革命,成为庸人。第四种,堕落成为革命叛徒和民族败类汉奸,他们分别是:张国焘、陈公博和周佛海。这三个人的堕落道路虽各不相同,但都是个人主义利欲所致。可见,对共产党人来说,不管是普通党员,还是党的高级干部,不管其资格多老,功劳多大,都不能放松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否则就必然会堕落。)
第二大历史性事件和第二大里程碑: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带领人民开始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奋斗,这是我们党所肩负的第二大历史任务。我们遭到了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的敌视,他们在经济上封锁我们,在政治上孤立我们,在军事上威胁我们。党领导人民逐步冲破西方敌对势力对新中国的孤立、遏制、包围和威胁,有效地维护了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安全。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全面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我国现行的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和政党制度都是在这个时期确立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党全国人民奋发努力,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我们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并取得历史性的巨大进展。在这期间,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逐步提高。这29年是新中国的“三十而立”,为后来40年改革开放中国的“四十不惑”奠定了基础。
第三大历史性事件和第三大里程碑:推进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改革开放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历史性决策。邓小平是我们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改革开放使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极大地“活跃”了中国、发展了中国。经过全国人民的努力奋斗,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国际影响力都大为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成就,发生深层次、根本性历史变革。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对世界的影响力、感召力日益增强。中华民族迎来了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光明前景。
中国共产党近100年历史的主题主线,就是肩负起了两大历史任务,即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第一大历史任务,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已经完成。第二大历史任务,我们已经奋斗了70年,70年中有40年是改革开放。这个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我们现在还在继续努力奋斗。历史表明,我们党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的生活、美好的生活。
第三,从党的擘画看,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中国共产党有最高纲领和最终奋斗目标,也有最低纲领和不同阶段奋斗目标。党的最高纲领和最终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党的现阶段纲领和现阶段奋斗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提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1964年,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周恩来总理正式提出要“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提出“小康社会”的构想;党的十三大规划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第一步,从1981年到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解决人民温饱问题;第二步,从1991年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水平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两番,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大,提出了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两个阶段的战略安排(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个目标的实现也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实现了这个奋斗目标,也就是完成了我们党肩负的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第二大历史任务。
可见,党站在不同历史阶段,不断提出新的奋斗目标,一棒接一棒跑着接力赛,始终坚守初心和使命,义无反顾向着目标前进,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从而赢得了人民的衷心拥护和坚定支持。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全党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事业发展永无止境,共产党人的初心永远不能改变。唯有不忘初心,方可告慰历史、告慰先辈,方可赢得民心、赢得时代,方可善作善成、一往无前。”只要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党就能凝聚起磅礴的力量,我们党就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无坚而不摧,无往而不胜,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组织,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因此,人民政协的初心和使命与中国共产党是完全一致的,但由于自身特有的性质和定位,在开展工作、履职尽责的方式方法和工作特点上与党委、人大、政府有所不同。作为政协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深刻理解内涵,把握精髓要义,引领工作实践,在新时代展现政协新担当、干出政协新样子。
71年前,在中国历史大转折的关头,人民政协应运而生,并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完成了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使命,为中华民族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第一,应运而生承担历史使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召开全体会议,商讨、研究和决定的。筹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政协最早也是最大的历史贡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诞生,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也都以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为标志和节点。
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之前,其实还有一个旧政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与旧政协的性质根本不同,但涉及政协名称的来由,所以人民政协的诞生还必须追溯到旧政协。
1945年8月25日,中国共产党就抗战胜利后的时局发表《中共中央对于目前时局的宣言》,号召立即召开各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物的会议,商讨抗战结束后的各重要问题,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成立民主的联合政府。
8月28日,毛泽东等人飞赴重庆同国民党谈判。在谈判中,中共代表周恩来提出召集党派会议讨论建国问题的协定草案。国民党代表王世杰不同意“党派会议”的名称,于是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便提出用“政治会议”代替,这一名称获得各方接受。在随后的会谈中,国民党代表张治中进一步提出在“政治会议”中加入“协商”二字,中共默认并接受了这个建议。
经过反复商议,国共两党签订了《双十协定》。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及其任务正式确定下来,并写进了《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决定“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请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
经过一番周折,1946年1月10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国民党代表8人,共产党代表7人,民主同盟代表9人,青年党代表5人,无党派人士9人,共38人。会议从1月10日开至1月31日,经过中国共产党的争取和各派政治力量的协商,通过了政府组织案、国民大会案、和平建国纲领、军事问题案、宪法草案5项协议。这是中国人民在政治上的胜利。
按照政协决议,应当在全面停战的和平条件下,由改组后的民主联合政府召开国民大会。但是,国民党政权不愿接受任何对它一党专政不利的民主改革,不仅挑起内战,而且违反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于1946年11月15日在南京单方面召开了“国民大会”,中国共产党拒绝出席,政协遂宣告解体。
随后,在人民解放战争从战略防御转为战略进攻的新形势下,成立一个新的国家政权的任务提上了日程。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一正确主张立即得到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响应和拥护。各民主党派对“五一口号”的热烈响应,标志着大多数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已经从同情中共转变为拥护中共,这是一个根本性、历史性的转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由此拉开了序幕。奠定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政治协商的基本格局。1949年1月22日,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联合发表《我们对于时局的意见》表示“愿在中共领导下,献其绵薄,共策进行”。
期间,不少民主党派建议,将中共提议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为“新政协”。毛泽东很快采纳了民主党派的意见。此后,在会议筹备的一年多时间中,“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为“新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新政协”。
1949年6月15日晚,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开幕。23个单位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及人民团体,共134人出席了这次会议。会议开了3个月。期间,各小组和常务委员会加紧工作,研究设计新中国的一系列重要问题。
1949年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周恩来代表常务委员会作关于三个月来筹备工作的报告。会议基本通过由各小组分头起草的政协组织法草案、共同纲领草案、政府组织法草案等。会议根据周恩来提议,一致通过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因此,从旧政协到新政协,构成一次历史性的转换,也是实质性的转换。从新政协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构成第二次转换。至此,新政协被赋予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直接承担起了筹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使命。
第二,共襄盛举完成建国大业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举行。其任务是集中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制定中国人民自己的宪章,组织中国人民自己的中央政府。这是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空前盛会。
出席会议的代表共662名。其中除了中国共产党外,还有为争取和平民主而奋斗、积极参加筹备新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人民救国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以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
毛泽东在致辞中指出:现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在完全新的基础上召开的,它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它获得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因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布自己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将决定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事宜。
大会的任务繁重,议程很多,10天共举行了8次全体会议,还有各种各样的小组会和其他会议。与会代表怀着参与开国盛事的使命感,对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民主协商。民主党派代表和其他民主人士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由于已经开了三个月的新政协筹备会,主要文件和事项都已准备就绪,所以会议进展很顺利。
9月27日,大会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当天,会议还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四项决议案。
9月29日,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作为新中国的人民大宪章,《共同纲领》在一个时期内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9月30日的全体会议选举毛泽东、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陈叔通等180位委员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等56人为委员,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在当选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6位副主席中,共产党员3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3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56位委员中,共产党员29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27人。在随后产生的政务院4位副总理中,共产党员2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2人;15位政务委员中,共产党员6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9人。
30日的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向全世界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已宣告成立,中国人民已有了自己的中央政府。”“中国的历史,从此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
大会圆满完成了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光荣使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为建立一个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为全世界人民争取和平民主事业和人类美好的未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第三,职能转换书写新的历史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的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全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国大业。一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不再代行全国人大的权力。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一旦选出,就被“付之以行使国家权力的职权”,也就成为“行使全国最高政权的机关”,它并不对政协全体会议负责并受其领导。
1949年10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一致选举毛泽东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选举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席,李维汉为秘书长,刘少奇等21人为常务委员。会议讨论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工作条例》。
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准确和认真地履行了自己的职权。全国委员会共举行过4次全体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共举行过64次会议,对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提出的一些有关国家大政方针和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协议,送请政府制定法律、法令公布实行;或是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某一或某些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案,送请政府采纳实行。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大会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等主要文件。依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选举和决定了国家领导工作人员。
这次会议,结束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和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代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过渡状态;也结束了由政协全体会议授权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过渡状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立。
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第二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即抓紧筹备。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研究协商,一致同意中共中央提出的建议:1.第二届政协的组织形式,将由原来的全体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三层,改变为全国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两层。地方委员会也是两层。2.共同纲领的大部分内容已纳入宪法,第二届政协不再制定共同纲领。今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除根据宪法规定的奋斗目标外,以修改的组织法为基础,另行起草人民政协章程。3.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已由地区产生,区域不再作为参加政协的单位;军队也不需要作为政治团体参加政协。经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多次协商讨论,决定第二届政协全国委员会由11个党派、8个人民团体、9个界别单位和一部分特邀人士组成。
1954年12月21日至2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首先一致通过了关于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接着,一致推举毛泽东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名誉主席。会议选举周恩来为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宋庆龄、董必武、李济深等16位副主席,一致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言。从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开始书写人民政协历史发展的新篇章。
从1954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周恩来担任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主席,毛泽东担任全国政协名誉主席。在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周恩来同志提出了人民政协任务转变的问题,他指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动员更多可以动员的因素,来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扩大我们的民主生活。这就是我们的新任务。”在领导人民政协工作的实践中,周恩来同志坚持民主协商和求同存异,提倡让党外人士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指出:“我们是政协机关,可以同时提出各种不同的意见,争论的结果,不一定得出一致的结论。”这12年间,全国政协对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例如,讨论协商了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公私合营的有关规定、汉字简化方案、建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草案、兵役法草案等。“文化大革命”中,政协组织和政协工作受到严重破坏,被迫停止活动。
第四,戮力同心谱写新篇章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确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推动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作用载入宪法。邓小平在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科学地分析了我国社会阶级状况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的深刻变化,指出:“我国的统一战线已经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邓小平深刻总结了“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主持修订政协章程,对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方针、原则作出明确规定;指出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批示要专门拟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作用被庄严地载入宪法。在邓小平的主持下,人民政协及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三大任务服务上来,开始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继邓小平之后,邓颖超、李先念分别担任第六届、第七届全国政协主席。这一时期人民政协在协助党和政府拨乱反正、落实统一战线政策、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恢复和建立人民政协工作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开创我国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通过修改宪法明确这一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职能。修订政协章程,把参政议政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并列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进一步拓宽了政协工作的领域。颁布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批转《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明确了政协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原则和要求。这一时期,人民政协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建言、广献良策的作用,在畅通党和政府同各界人士的联系、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方面发挥了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作用,在实现香港和澳门顺利回归祖国、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中发挥了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把人民政协工作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先后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其中,《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是人民政协成立以来中共中央第一次专门就人民政协工作颁布的文件,为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成为指导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这一时期,人民政协积极投身科学发展实践,为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为战胜历史罕见的特大自然灾害,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也进入了新时代。中共中央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并首次召开了中央政协工作会议,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这一时期,人民政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切实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不断完善协商议政格局,强化民主监督职能,拓展联谊交流渠道,开创了团结民主、务实进取、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回顾人民政协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人民政协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人民政协成立以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聚共识、汇集力量,为巩固和发展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促进祖国统一、振兴中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创造了辉煌的历史。可以相信,在今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上,人民政协必将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把服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为工作主线,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担负起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贡献。牢记初心使命,我们就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汪洋主席对新时代地方政协工作的要求。
(一)牢牢把握八个方面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8个方面新要求。
一是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成立政协时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切实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是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人民政协要坚持性质定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三是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积极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监督。
四是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人民政协要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五是广泛凝聚人心和力量。人民政协要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六是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要以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为履职方向,以促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大局,瞄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问题,深入协商集中议政,强化监督助推落实。
七是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要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着力点,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抓住民生领域实际问题做好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增进人民福祉。
八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履职能力建设。要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增强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要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委员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
(二)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重要讲话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要重点抓好以下3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要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运用好,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要完善制度机制。要坚持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对明确规定需要政协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对协商的参加范围、讨论原则、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作出规定。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一致性是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一致,多样性是利益多元、思想多样的反映,要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不要搞成“清一色”。要及时了解统一战线内部思想动态,把在一些敏感点、风险点、关切点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思想上的共同进步。人民政协要广泛联系和动员各界群众,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要鼓励和支持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界别群众,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三是强化委员责任担当。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做到政治立场坚定不含糊、政治原则坚定不动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认识能力,全面增强履职本领。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界别群众中多做雪中送炭、扶贫济困的工作,多做春风化雨、解疑释惑的工作,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要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道德品行,严格廉洁自律,以模范行动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的风采。
(三)深刻领会“三个明确”要求
汪洋主席在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对关于新时代地方政协工作的职责和定位,提出了“三个明确”,即要明确新时代市县政协的作用“是什么”、要明确新时代市县政协“干什么”、要明确新时代市县政协“怎么干”。
一是新时代市县政协要发挥好三个作用。即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化解矛盾、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二是新时代市县政协的主要工作是协商。政协是协商平台,不是协商主体。市县政协的主要任务就是搭好台,调动各协商主体参加协商的积极性。协商过程中既要积极建言资政,又要广泛凝聚共识,做到双向发力,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
三是新时代市县政协要围绕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做文章。要保证协商频次,每年至少安排3—4次各种形式的专题协商活动是基本要求。要完善协商机制,制定协商计划和协商活动的要求,确保协商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丰富协商形式,可采取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专题协商会、对口协商会、界别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网络协商会等多种方式开展。要完善组织保障,根据实际优化专委会设置,充分发挥专委会在协商中的基础性作用、委员的主体作用。
围绕守初心担使命,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要求,通过深入检视查找,我们还存在五个方面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政协系统党的建设方面
全面加强政协党的建设是十三届全国政协以来最鲜明的特征,也是各级政协组织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确保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的根本保证。州政协党组在州委的领导下,高度重视、全面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对全面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如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意见》和省州党委《实施意见》方面,部分县市还未出台《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实施意见》,极少数县市甚至还未起草相关《实施意见》,还有一些县市两个“全覆盖”工作未完成。二是制度建设还有差距。从州政协层面看,虽然已经制定出台了一些制度,但制度的指导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还有较大差距,制度的落实方面也还存在差距;从各县市层面看,一些县市虽然对政协系统党建工作作了一些探索和研究,也总结出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但还没有上升到制度的高度来规范和固定;极少数县市对制度建设问题没有足够重视,思考不深、研究不够。三是督促落实还有差距。如对全州政协系统党建工作的调研不够深入、研究不够系统、督促指导不够有力等。从各级政协党组织这一层面看,对政协系统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如何抓好政协系统党建工作研究还不够深、不够细,工作思路还没有完全打开。
(二)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方面
今年来,围绕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全州各级政协组织都做了积极的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认真分析研究,还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协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少数领导干部对协商民主的概念、价值、作用认识还不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够,协商不够充分、协商水平有待提高;有的部门和领导干部协商于决策前的识不强,不同程度还存在主动协商不够充分,随意性、临时性、形式主义、以通报代替协商等问题。二是协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协商主体的能力素质、调查研究的深度广度等因素所限,导致部分协商意见建议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对促进工作指导性参考性不够。协商成果落实、转化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协商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传统的协商渠道和方式居多,适应网络化信息化发展需求的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协商渠道和方式还未形成。
(三)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方面
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差距:一是对凝聚共识的内涵认识不到位。存在提了提案就是凝聚共识、开了协商会就是凝聚共识、撰写了调研报告就是凝聚共识的片面性认识。二是对凝聚共识的载体创新不够。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和界别的纽带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四)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方面
“双向发力”和提质增效是推动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重点,长期以来,我们从切实改进调研方式、提高调查研究质量入手,着重在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方面发力,取得了一些成效,如今年我们的一批调研报告先后被州委杨斌书记批示,得到了肯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提案工作提质增效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提案工作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还有差距,提案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提案的征集、交办、办理、督办、反馈、查询、统计等均未实现信息化处理,全州政协提案信息化工作仍处于低水平状态。二是调查研究质量依然不够高。虽然通过多年的努力,我们的调查研究质量有了显著的提高,但与新时代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相比,与提质增效的要求相比,差距还很大,主要表现为调研不够深入、浅尝辄止;调查多、分析少、研究不够;讲成绩多、讲对策少、指向性不明;做记录多、深总结少、提炼不够,把调查看到听到的事情记流水账式记录,不做深入提炼总结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导致调研质量不高,调查研究这一人民政协的“看家本领”没有用好。三是议政建言质量提升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精准选题还有差距,一些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对议政建言重点把握不准,有些选题因切口太大提不出切合实际的意见建议;有的由于知情明政不够,学习不够,对政策的了解把握不够,后知后觉,意见建议还未提出就已经过时,或者党委政府已经在研究在做的事作为意见建议提出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五)委员主体作用发挥方面
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差距:一是委员履职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广大政协委员来自各行各业,由于知识结构、文化修养、眼界视野等参差不齐,加之部分委员对政协理论和委员履职知识的学习掌握不够,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和调研了解情况不多,能力素质不能适应履职需要,造成参政议政和建言献策的水平不高。二是委员履职成果转化机制有待完善。在基层政协多种形式的履职成果中,除了提案已经有了相对固定的交办、承办和答复机制外,调研报告、视察报告、社情民意等其他履职成果还没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答复、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委员履职成果得不到重视和采纳落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协履职成果作用的发挥,也挫伤了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三是委员履职成效考核还不完善。目前,虽然我们出台的委员服务管理办法和委员小组工作考核办法,对委员履职有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也只能是对有责任感和履职自觉的委员起到规范作用,对一些履职自觉性差、履职成效不明显的委员也只能是教育引导为主,缺少具体的考核处理硬性措施。
(一)在全面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上下功夫
一是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始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政治上的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持续深入开展好“政治生态建设巩固提升年”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个服从”“五个过硬”,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政协落地、生根。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修养,旗帜鲜明地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作斗争。要以秦光荣案为反面教材,汲取深刻教训,把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余毒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以及侯新华、赵海仙案件严重危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建设正气充盈的党内政治文化,推动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巩固和发展。
二是要以思想建设为引领,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指导思想是一个政党的精神旗帜。我们要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用新思想引领新征程。要着力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通过扎实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对照州委、州政协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巩固提升年”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加大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力度,不断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严格落实审查审批等各项制度,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是要以创新提质为重点,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开展好“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继续坚持和探索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指导、系统化考核、制度化巩固工作机制,着力对标准、强规范,抓重点、补短板,推动政协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激发履职活力,提升工作质量,促进政协履职实践,推动政协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让每一级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感受到压力,承担起责任。要紧紧盯住“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贯彻落实,着力推动党支部各项工作从正常规范走向提质增效。要始终坚持从严从紧教育管理党员,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支部和每一名党员。要围绕把实现“两个全覆盖”向有效覆盖推进,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探索创新做好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
四是要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顽固性,深入开展好“作风建设攻坚年”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作风建设。要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坚决彻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对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结合“四史”学习教育,深刻对照查找我们在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进。党组班子成员、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形成“头雁效应”。要定期认真、深入、彻底开展好基层党建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会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集中整治以及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清理回头看等专项整治活动,定期组织回头看工作,确保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五是要以纪律建设为保障,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纪律建设的务实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其他各项建设提供规范和保障。要切实加强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让“坚持高线、守住底线”成为共识。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四种形态”的主体是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州政协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敢于善于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立足于早、着眼于小。要始终坚定不移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尤其是要紧盯“人、财、物、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形成强大震慑。要坚持标本兼治,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执行纪律不严、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注重发现问题背后存在的管理监督漏洞和制度机制缺陷,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政协机关干部队伍,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二)在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上下功夫
一是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重要阵地作用。今年以来,围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实施意见》精神,经过认真研究,我们依托委员界别活动组,成立了6个委员界别活动组党支部,并配齐了支部班子成员,建设了活动室,部分党支部已经组织开展了第一次支部活动,这是政协党的建设上的一次新突破。我们要始终坚定抓好政协党的建设不松劲,通过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发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重要阵地作用,实现各级党组织在政协工作中的政治引领、思想引导。
二是要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平台作用。着力搭建制度机制平台,积极探索完善年度协商计划制定、协商议题提出、协商活动组织、协商活动保障等机制,着力搭建好协商民主的制度机制平台。搭建工作开展平台,按照“请上来、走下去”的工作思路,围绕完善专题议政性协商、对口协商、专题协商、界别协商等多种协商方式,积极搭建适应不同协商层次需要的立体化协商议政平台。搭建成果转化平台,积极探索建立协商议政质量评价工作《办法》,切实解决协商“建议止于批示”“成果止于报送”的履职模式,积极推动一些高质量协商议政成果的转化落实。
三是要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作用。在保证协商频次、完善协商机制、丰富协商形式、完善组织保障等方面做到科学合理安排,大胆创新、不断完善协商形式,全面推进协商议政工作。要改进政协通过会议进行协商的形式,适当增加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学习会次数,完善协商座谈会制度。要增强协商实效,把面对面开诚布公、平等交流对话作为推进协商民主的核心环节,使协商主体之间的利益诉求和观点理由得到自由充分表达。
四是要充分发挥委员在协商中的主体作用。切实创新加强政协委员服务管理工作,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专题学习,推动思想理论武装不断走深走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委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政协常委述职制度、党员常委履职建言点评制度、委员履职考核制度等制度,教育引导广大政协委员牢固树立“四个第一线”意识,强化一线担当、树立一流作风、干出一流业绩,充分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三)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上下功夫
一是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作为凝聚共识的根本遵循。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是新时代人民政协更好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根本遵循。十三届全国政协以来,汪洋主席多次强调,要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协工作的总纲,始终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好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政协各级党组织要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始终处理好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坚持求同存异、合作包容,在坚持一致性中尊重多样性,在包容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
二是要把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作为凝聚共识的前提条件。调查研究是人民政协的看家本领,是各级政协组织的重要工作,也是更好地凝聚共识的前提条件。我们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为群众发声、为群众建言,才能更好地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对此,我们要继续推进探索创新,积极改进调研方式方法,多组织委员开展体验式调研、融入性视察,倾听群众心声,体验百姓感受,深入一线现场,体验真实情景,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要在“专业、精准、深刻、管用”上下功夫求实效,以专业增强底气,以精准管控细节,以深刻揭示规律,以管用追求实效,在提升建言资政的质量中更好地做好凝聚共识的工作。
三是要把加强各方广泛联系作为凝聚共识的客观要求。联系广泛、位置超脱、包容性强、影响力大,是政协的又一独特优势。我们要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原则,加强与各方面的团结合作,广泛联系,做到常态化沟通、经常性交流,在沟通、交流中不断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致力汇集推动新时代彝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力量。要助推合作共事不断扩大,积极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开展履职活动,发挥各人民团体和界别的作用,通过大会发言、调研视察、座谈协商等,让他们充分发表意见建议。要助推团结联谊不断拓展。积极加强对内对外联络联谊,认真落实走访、联系、看望政协委员制度和政协委员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党组班子成员、主席班子成员联系民主党派、界别委员制度,大力开展联络、走访慰问活动,着力加强与民族宗教界人士的联系,认真做好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增进了解、加深友谊、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四)在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上下功夫
一是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崇尚学习、加强学习,崇尚创新、勇于创新,崇尚团结、增进团结”。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展望2019年,以学习、创新、团结三个关键词,为新一年的奋斗征程标注主旋律、确立主基调。“三个崇尚”,第一个就是学习。坚持崇尚学习、加强学习,才能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打牢思想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回顾人民政协71年的历史,重视学习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也是一以贯之的重要任务。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展现新格局,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新变化,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要实现提质增效和双向发力,我们必须把学习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真正打牢理论功底。要认真学习政协基本知识,学习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统一战线的历史、人民政协的历史,弄清楚“人民政协从哪里来、现在何处、到哪里去”,弄清楚“人民政协制度好在哪里、特在哪里、优势在哪里”。要广泛学习政治协商相关领域知识,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素质和本领,以学习增进思想共识、引领履职实践,促进政协事业发展。
二是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推动双向发力和提质增效,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切实把握好政协工作的正确方向。在准确理论把握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基础上,始终坚持围绕党政中心、立足发展大局,做到与时俱进,按照“州委思什么,政协议什么;政府干什么,政协帮什么”的工作思路,切实把党委、政府的工作方针作为政协的工作指向,使人民政协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加强对委员履职工作的宣传报道,利用报刊、媒体、网络等宣传工具,及时总结交流委员履职尽责的好经验,宣传委员所取得的突出成绩以及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增强委员的主体意识和自身荣誉感。要切实发挥好机关的服务保障能力,围绕“双一流”目标,把建设服务型机关作为重要任务,引领机关干部以对党和人民政协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做到不让领导交办的工作在自己手中延误,不让工作职能在自己岗位上削弱,不让工作差错在自己身上发生,脚踏实地地做好每项服务工作。要积极健全完善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制度,努力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问题。
三是要不断提高建言献策质量。建言献策的质量,决定和影响着政协双向发力的质量。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把不断提高建言献策质量作为更好地担当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使命,展现人民政协新作为的重要保障。具体讲,就是要做到思想上有高度,提供有引领的见解。发展需要思想指引,改革需要达成共识。面对多元多变的社会,加强思想引领显得尤为重要。在建言献策中,我们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建言资政的灵魂体现在每一条意见建议中,贯穿履职工作的始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自觉行动。专业上要有深度,提供有说服力的见解。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不能靠发号施令履行职能,其影响力很大程度上靠所提意见、建议的质量和可行性。我们要充分发挥政协的智力优势、人才优势,把政协委员中的各位专家、人才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在建言献策中体现政协专的水平、专的深度。情感上要有厚度,提供有温度的见解,履职为民是人民政协的宗旨,我们要把这一宗旨认真落实到建言献策过程中,带着感情说话,带着感情建言,把更多的关心点、关注点放在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上,切实体现履职为民的要求。
(五)在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上下功夫
一是要强化政治责任。各级政协党组要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政协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责要求,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广泛凝聚共识中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是一个政治共同体,必须落实好党中央对政协工作的新要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道路、方向、目标上形成统一意志和步调。广大党员委员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好广大非中共党员政协委员。
二是要突出提质增效。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立足发挥好新时代人民政协的历史性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双向发力、提质增效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积极主动请示汇报,代州委起草并提请州委下发《中共楚雄州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关于新时代政协党的组织和党员委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的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发挥制度建设的根本性作用,促进广大政协委员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实现提质增效。
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委员履职能力的高低,决定了他们能担当多大的责任,我们要始终注重提升委员履职能力,着力加强对委员的学习培训工作。要按照新时代的新使命新要求,明确政协委员的责任,并用制度固定下来,让广大政协委员履职有目标、担当有能力。要坚持严格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切实抓好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的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教育广大政协委员做到“讲规矩、守纪律、重品行”,在作风建设中做出表率。另一方面,要以作风建设力抓手,进一步完善出台一系列制度机制加强委员管理,全面规范委员增补、辞免、履职评价,严把入口,畅通出口。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等问题。
72年关山飞渡,新时代风鹏正举。在新时代的征程上,目标宏伟必须万众一心,使命艰巨更要汇聚力量。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