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2017年,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和治安责任事故,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消防、交通和危爆物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有力服务和保障了创城、环保督察等全市工作大局,坚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但全市发生一般性火灾878起,致2人死亡,造成直接财产损失421万元,先后发生东川市场、福禄巷夜市和大堡子酒驾三起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一些领域的潜在隐患仍需高度重视。从消防安全形势来看,一是消防责任落实还有差距。部分地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仍然上热下冷、层层减弱,有些地区依然存在消防规划实施不到位的问题。有些行业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严格,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不高。部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消防安全上投入欠缺。二是消防隐患减存量、控增量还有难度。目前,全市还有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1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尚未整改销案,九小、“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重点乡镇消防隐患还普遍存在,减存量上需持久用力。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日益增多,对消和防都带来了更严峻的挑战。电动车充电、老旧小区线路老化、农村新建房供暖方式变化等,使得电气火灾隐患更加突出。据国家安监总局发布,全国住宅火灾占火灾总数的43.5%,而电气是引发火灾首因。另外,随着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广泛应用,致使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各类火灾隐患日益增多,火灾防控难度不断增大,控增量就要从这些关键处下功夫。三是当前一些节点性隐患需高度关注。元月份,全市火灾起数同比上升116%,经济损失同比上升44%。随着春节临近,人员密集场所、无人值守的仓储建筑和农村地区上坟祭祀发生火灾的风险较高,防山林火灾、防仓库火灾需高度重视。从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来看,一是交通参与主体规模持续扩大。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5.9万辆,驾驶人突破63万名,市区主要路口日均车流量逼近2亿辆次,单车道日均流量同比上升13%,道路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行车难、停车难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交通秩序管理难度挑战加剧。二是道路隐患治理任务依然艰巨。2017年,市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全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对全市所有公路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出隐患路段262处,其中主城区70处,城乡结合部139处,县乡农村公路53处,列入省级督办120处,市级督办85处,区县级督办57处。这些路段根除隐患、压降事故的任务重。另外,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去年,湟倒一级公路日月山段、湟中县西久公路拉脊山段和大通县宁张公路宝库段共发生交通事故665起,死亡21人,受伤104人,特别是旅游旺季和冬季雨雪天气下安全形势异常突出,防事故、保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三是突出违法行为整治仍需加强。去年,公安交警部门不断加大路检路查力度,查处酒后驾驶611起,无证驾驶1474起,涉牌涉证264起,超速行驶67187起。从另一个方面也说明我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点多面广,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然大量存在,对正常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构成较大威胁,交通违法整治仍然任重道远。从危爆物品管控来看,全市有涉危涉爆从业单位1331家,火工库房7个,加油加气站147家,物流寄递业37家296处网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106家,点多面广,虽然全部落实了信息登记100%,但有效监管率还不能达到100%。个别业主安全意识淡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诸多环节管理漏洞较多,隐患始终存在。同时,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需求上升,虽然已实行实名制销售,但在一些农村地区及城乡结合部仍然存在监管漏洞,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安全有了更高的需求,对我们做好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1月7日,中办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要求城市安全发展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立足长效、依法治理,坚持系统建设、过程管控,坚持统筹推动、综合施策,切实解决影响城市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就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乡村治理的新要求,城市、乡村消防、交通和危爆物品安全治理就是其中的内容之一。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真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确保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持续健康有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一、清理死角、不留盲区整改消防隐患。消防工作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民生,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务必要把消防工作当做保发展、保民生的重要工程来抓,切实解决突出隐患、补强薄弱环节。一要瞄准重点领域部位,减少隐患存量。各地要在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检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防控等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九小、“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重点乡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七类高风险场所区域,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落实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开展针对性隐患清剿。特别是针对尚未整改销案的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曹家寨区域性火灾隐患,各级公安、安监、民政、规建、房产、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注重分工配合,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抓好集中整治工作,推动按期整改完毕。二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挤压隐患空间。各地区要严格落实《青海省公安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认真按照《西宁市“十三五”消防规划》制定本地区年度规划,年内完成多巴消防站、城东消防二站、大通城关消防站和城中消防站的主体建设任务。要摸清老城区、城中村老化失修的消防设施底数,完善配套建设。要继续推广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大力提升火灾技防水平。要督促社区、重点单位配齐配足专兼职消防队员和装备器材,强化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寺院驻寺干部消防管理职能,持续推进寺院消防“一室一队伍一平台”建设,逐步推进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逐步挤压消防隐患滋生空间。三要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增强隐患防御。消防部门要不间断开展消防体能、技能、器材装备操作以及合成训练,不断优化高层、地下专业救援方案,建立石化(危险品)灭火救援专业队和山岳水域灭火救援专业队,提升灭火救援专业处置能力。要强化对专兼职消防队的培训指导,发挥其“灭早、灭小、灭初期”的关键作用。要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向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延伸,切实提高火灾抵御能力。四要加强宣传培训教育,降低隐患系数。各地要严格实施“全民消防我行动”公益计划,持续深化消防安全宣传“八进”工作,将消防宣传纳入“下乡”活动。文广部门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持续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确保在校学生100%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继续利用信用管理平台,定期公示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对严重失信的当事人要给予一定的惩戒措施。
二、立足源头、抓住根本整治交通秩序。抓交通秩序整治,一定要抓源头、抓重点、抓根本。什么环节、什么问题最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就要对症下药的重点抓、强力抓。一要定向整治重点路段隐患。要紧盯去年已排查出的262处隐患路段和学校周边、旅游路线、乡村道路等重点路段,加大隐患整改、路面秩序巡查和重点时段执勤疏导,特别是针对湟倒一级公路日月山段、湟中县西久公路拉脊山段及大通县宁张公路宝库段事故高发多发的实际,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旅游高峰期勤务机制和恶劣天气应急保障机制,加强秩序维护和车流疏导,切实保障道路通行能力,降低安全风险,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要定向整治重点车辆隐患。以大客车、校车、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为重点,推动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把机动车检验关和驾驶员选配关,坚持定期开展车况检查、隐患排查和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制度失灵、管理松软而酿成事故。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交专用道运行机制,加强秩序维护和运行监测,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问题。三要定向整治突出违法行为。要采取机动灵活的战术,持续开展路检路查和集中统一行动,加大对酒驾毒驾、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报废车上路、农用车载人等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把严查严处势头渗透到交通秩序管控的各个环节。同时,要加强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做到“一案一曝光”,努力压降交通违法数量,传播文明行车理念,促进良好习惯养成。
三、点面结合、抓早抓小做好治安管理。治安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点多面广,不确定因素多,务必要抓全面、抓早期。一是加强危爆物品监管。安监、公安等部门要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和区县交界处易出现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厂房、闲置仓库、偏僻院落、养殖场点为重点,开展不间断清理清查,及早打击私制私存私储私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严防形成规模。对问题突出、久治不愈的顽症要坚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绝不能任其发展、形成危害。要加强剧毒化学品、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防丢失、被盗、被抢或被犯罪分子用以作案,严防发生重特大放射、中毒事故和危化物品的泄漏污染。二要加强寄递物流和散装汽油监管。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寄递物流业三个100%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必须做到该约谈的约谈,该整顿的整顿,该处罚的处罚;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要依据《反恐怖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从严查处。同时,要按照《青海省散装成品油购销管理规定》要求,集中时间开展汽柴油销售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购销实名登记制度,对违规销售散装汽油的站点,严肃处理并进行停业整顿,全面整治和取缔“地下售油点”。三要强化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各级政府和公安、文广、旅游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大型活动审批、群众性节庆活动风险评估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安全许可、安全容量、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四道关”,合理控制大型群众性活动总量和规模,严防发生交通堵塞、聚集滋事、拥挤踩踏等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