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确保xxx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现将xxx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明确如下。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有关问题,遇到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日常工作问题。各成员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情况、明确重点、研究安排阶段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络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做好工作对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规定每周一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数据,每月底向镇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报送工作小结,重大情况及时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按照要求向县领导小组报送周报、月报、季报,并每半年向镇党委报送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各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随时总结提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先进事迹、经验做法、信息报道等,经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进行宣传推广、刊登发布。建立和完善扫黑除恶举报人、证人和干警及其亲属的保护制度,鼓励群众积极揭发检举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举报属实的重大问题线索实行重奖。
三、建立调研督导制度。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调研督导制度,全面督导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xxx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中提出的重点问题的打击成果。各村、镇级各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调研督导制度,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
四、健全考核考评制度。镇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综治及平安建设考核体系进行考核,镇综治办将制定具体考核明细指标,明确考核分值,落实奖惩制度。对各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适时通报、点评、排名、考评。综合运用表彰奖励、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综治手段推动工作,对因工作不细致,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涉黑涉恶案(事)件高发,问题突出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迫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村实际,在全村范围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部署,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严打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犯罪予以“稳、准、狠”地打击,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我村的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我存专门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xxx同志任组长,村两委干部xxxxxx为成员的打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及目标
此次专项斗争的重点是:严厉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工作目标是: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坚决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坚决打掉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切实提高全乡的公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召开村两委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研究成立草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页、张贴《》及《》,悬挂刷写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达到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村上下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
(二)广泛收集线索。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入村下户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要结合脱贫攻坚驻村联村工作,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帮扶责任人,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走访摸排,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公布奖励办法,鼓励村民、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
四、工作要求
1、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
2、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3、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领导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篇三
2019年度,xx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在上级的统一要求下,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坚持巩固工作成果,夯实社会基础;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治安乱象整治为突破口,以深挖潜藏的涉黑犯罪分子及其关系网、“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工作能力水平,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
(一)不断深化理论学习。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等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和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再对标,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推动思想认识再深化、部署措施再加强。
(二)及时研究部署工作。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等研判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全年研究不少于xx次,各村(社区)和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及时研究部署,抓好落实,有力有序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
(三)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应有作用,为深入开展专项斗争提供坚强保证。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认真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
(四)完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xx市xx区xx镇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问题整改实施方案》,逐项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时限要求、整改标准,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五)聚焦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上级移交的问题线索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紧扣具体人、具体事和具体问题,全面调查、一抓到底,确保反映的问题全部解决到位,并从点到面加以整改到位,回应群众的呼声。
(六)突出整改效果。加强工作督导,全程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问题整改和乱象整治为契机,在推动解决“点”上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补齐短板、推进标本兼治,不断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发动群众参与,持续营造专项斗争强大声势
(七)加大战果宣传力度。加强涉黑涉恶重大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公开曝光深挖彻查“保护伞”等重大典型案例,宣传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向社会各界各广大人民群众表明党委、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八)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根据不同受众的特点,有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创新专项斗争宣传方式,不断提升宣传效果,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充分调动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
(九)表彰奖励先进典型。按照中央要求,对专项斗争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充分运用网络时代的话语体系,真情讴歌扫黑除恶干警的艰辛付出、流血牺牲,让人民群众为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的干警点赞,为党中央决策部署点赞,不断鼓舞士气、凝聚社会正能量。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线索摸排核查质效
(十)完善线索排查机制。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对相关刑事、治安、信访等案件信息的梳理串并,多渠道、多方式广泛收集线索,着力解决线索来源单一问题。
优化举报信箱等设置,便捷群众安全举报。继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对实名举报涉黑涉恶犯罪核查属实的,一律按规定兑现奖励。严格落实保护措施,防止举报人被打击报复。
(十一)提升线索核查质效。抓好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心交办线索核查办理工作,确保按期回复无积压。对有疑点的线索组织复核,确保不漏掉一条有价值的线索。
(十二)落实线索核查责任。加强线索核查督办管理,充分整合综治、信访、司法所、派出所等各方力量,各司其职落实核查责任,确保所有线索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核查、按时反馈。持续抓好群众实名举报“人人见面、件件回应”工作,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及时回应群众期待,赢得群众支持和信任。
五、综合统筹办案力量,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十三)不断完善斗争力量。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推进专项斗争从传统领域向新领域拓展,加强黑恶犯罪新趋势、新动向的分析研判,根据区委统一部署,有针对性地调整适应斗争形势,提高对新兴黑恶势力犯罪的发现打击能力,推动形成一轮又一轮打击攻势。
(十四)适时开展专项打压。坚持打早打小,努力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成大势。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加强治安环境治理等紧密结合起来,针对新型犯罪以及不同时段案件多发、高发等规律性特点,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实际效果。
六、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十五)强化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紧盯刑事治安案件高发、涉黑涉恶线索举报集中、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较低的地区,由镇扫黑办统筹督办。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治安乱点的全面梳理、集中整治,限期解决区域突出问题,不断净化社会生态环境。
(十六)强化行业乱象排查整治。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乱象治理和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土地流转、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商贸集市等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按时限要求全面排查、彻底整治。
(十七)强化特殊群体服务管理。根据全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统一部署,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面推广应用网格化信息系统扫黑除恶模块。对排查出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加强管控,强化教育,切实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对黑恶势力刑满释放人员加强信息动态化管理,落实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解除后的无缝衔接工作,严防脱管失控,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落实帮教措施;加强对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防止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
(十八)建立完善治乱长效机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坚持依法打击与加强监管并重,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督促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进一步健全定期排查、线索移送、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措施,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部门联动等日常性工作机制,形成治乱长效机制,提高行业日常监管能力水平。
七、严格严明执纪问责,持续用力深挖彻查“保护伞”
(十九)完善线索移送核查机制。严格落实“一线双核”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法方面与纪检监察方面之间信息沟通、双向移送、同步介入和核查反馈,完善纪检监察、政法、组织等部门线索联合核查制度,优先处置和有效查处涉“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对查否线索认真组织复核,防止“保护伞”被再保护。
(二十)完善纪法协作配合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对已经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群众反映强烈但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乱点乱象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开展“回头看”,切实把“打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行业乱象治理结合起来,确保扫黑除恶治乱与“破网打伞”同步推进。
(二十一)落实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按照“一案三查”要求,既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还要倒查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已经查有“保护伞”但主要负责同志不清楚、不过问,严重干扰或影响案件侦办的单位和村(社区),要加强联合督查调查,推动“破网打伞”。特别是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甚至该查不查、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相关人员,以纪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八、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不断筑牢涉黑涉恶防范堤坝
(二十二)持续用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全面梳理分析整顿工作进展,注重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村霸”“乡霸”和农村治乱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整顿措施,全面实现整顿提升。对重点村(社区),要派出有政法干警参与的督导组蹲点指导帮助,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逐村进行考核验收。
(二十三)全面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围绕有无政治问题、是否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有无群众不良反映等情况,对“两委”成员进行一次全面资格审查,再“过一次筛子”,坚决净化“两委”成员队伍。落实村(社区)“两委”成员联审机制,对涉及村(社区)“两委”成员调整的,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审,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挡在门外。
(二十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农村为重点,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与依法打击宗教、家族势力干扰政权、违法犯罪有机结合,严防宗族等势力干扰农村党的建设和村委正常工作。把扫黑除恶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十五)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抓好《乡镇党委工作运行准则》《村党组织运行规则》《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议监督”,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并落实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领导机制,引领基层党组织自觉贯彻党的主张,确保基层治理正确方向。用好农民夜校、远程教育站点等平台,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