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的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九届州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永仁县委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8年2月12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向永仁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政策业务学习把握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的学习。组织召开3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并将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暨“万名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的主要内容。二是坚持脱贫攻坚“每月一日培训日”制度,编印《永仁县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政策汇编》(干部读本)3500册发各部门、各乡镇学习。三是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深化脱贫攻坚政策宣讲、思想教育,紧密联系群众,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满意度。四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培训9场次761人,充分发挥其在脱贫攻坚中联系面广的优势。

(二)“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标看齐中央,坚决落实省州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执行脱贫攻坚政策查偏纠漏行动,对照州级“2+3+6”系列文件,结合永仁实际,对应研究制定了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决胜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等11个文件。二是扎实推进“提精神、强本领、硬作风、抓保障、严纪律、齐攻坚”专项行动。制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回头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回头看”等6个文件,按照州委的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三是严格执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认真研究政策,根据政策界限,最大限度争取额度,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稳定收入,为脱贫致富打下基础。

(三)“大局意识不强,协调配合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成立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充分发挥指挥部统一号令、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作用,激发13个工作组工作活力,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二是健全脱贫攻坚定期沟通协作机制。实行每月召开1次数据信息对接协调会,实现各行业系统与扶贫大数据系统之间的信息数据对接闭合。三是压实各层级脱贫攻坚责任。研究制定“一清单四办法五制度”系列文件,进一步压实重点行业部门、挂包单位等各层级责任。四是县农危改办组建三个工作组对贫困户c、d级危房数量、实施情况和扶持资金兑付情况进行核实。2018年1月以来,召开3次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扎实整改存在问题。五是制定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精准扶贫等实施方案,既考虑当前的脱贫,又兼顾长久稳定增收,因地制宜、因户因人,精准施策推动贫困群众增收。

(四)“产业扶持不精准、不均衡、不公平”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产业扶持台账。在全县认真开展产业扶贫资金到户情况清理工作,建立健全贫困户产业扶持台账,对扶贫资金补助超过1万元的部分进行追回,对未享受或享受扶持资金不足1万元的,安排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扶持。二是建立健全产业发展五级规划。制定出台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因村因组因户因人制定产业扶持措施,确保产业扶持资金精准到户到人,目前五级规划正在实施。三是永兴乡、中和镇、维的乡、永定镇对贫困户享受产业扶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超标准享受的进行追回。永定镇良田村干丙等3个村民小组贫困户产业扶持已在2017年第二批产业项目中进行了验收,目前已全部兑补到农户。

(五)“产业结构调整缺乏科学性,给农户带来损失”的整改情况。坚持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市场导向,避免盲目跟风、急躁冒进。春天公司欠菜款问题,目前公司正在筹款中,预计7月底前付清所欠菜款;宜就镇涉及的村委会已全额退还了群众蚕豆种子款;猛虎乡阿里地村引进的7家企业所欠地租580290元,已全额兑付给农户。

二、党的建设方面

(六)“部分基层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一清单四办法五制度”,压实“六个责任”,县委县政府与7个乡镇、21个县级部门签订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同时,督促各乡镇、县级部门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单位内部综合绩效考核;要求乡镇党政正职年内对辖区所有贫困户进行遍访。二是实施贫困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干部进行分析研判,对不称职不胜任的村组干部进行撤换调整。中和镇党委已任命原小直么村委会党总支副书记担任波者地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对长期开商店不履职的中和镇小直么村地簸组小组长进行了调整。中和镇纪委针对支那村报账不及时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4月4日已规范完成报账。

(七)“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不严,作用发挥差”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把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选派关。集中调整选派183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组建50支驻村扶贫工作队,选派52名第一书记。新选派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年龄结构和职务结构方面更加优化合理,副科职级以上干部占35%达到64名。二是强化业务培训。邀请团队培训师对新选派的183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专题培训。三是从严落实《永仁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召回办法。四是针对巡察反馈列举的问题,进行了点对点整改。五是打造驻村“苴却铁军”,充分发挥“六大员”作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季度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1遍以上,其他农户(非贫困户)走访率达到50%以上。

(八)“部分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无实体支撑和持续稳定收入”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相关工作,目前县委组织部正修改完善全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二是创新项目化方式发展村集体经济。目前已在全县17个村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实现持续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正争取推进其他34个村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争取省财政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资金1000万元,与齐全集团合作在10个行政村建设生猪养殖场;在全县5个村实施“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三是县委组织部与县农业局对巡察反馈的10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问题开展调研,积极想办法破解村集体经济难题,取得初步成效。

(九)“村组党建及办公经费拨付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和村组干部报酬待遇。二是严格村财乡(镇)管,以乡镇为单位开展村组党建及办公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自检自查。截止2018年3月28日,全县7个乡镇均已按标准足额拨付到村集体账户。三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已对全县7个乡镇的财政所工作人员、村委会报账员等830余人进行了培训。

(十)“监督执纪问责不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永仁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县委常委班子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和《中共永仁县纪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三是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扎实开展乡镇间交叉检查和重点检查。督促乡镇纪委开展脱贫攻坚抽查17次,抽查建档立卡户238户,发现问题5个;开展“直通车”抽查5次,对5个贫困村128户建档立卡户开展抽查,发现问题8个;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99件,移交95件,办结85件;及时办理上级党委、纪委脱贫攻坚问题督办、交办、转办件,收到省州督办的脱贫攻坚问题8件,已全部办结,督促整改完成3件,运用“四项谈话”制度处理2件2人。四是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办案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巡察,组成专项巡察组,对全县4个乡镇开展专项巡察,巡察发现问题48个,移交问题线索7个。针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存在未按要求到岗、未按规定驻村、不按规定请假、脱岗及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等问题,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办对负有管理责任的7个乡镇党委、政府及9个县级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了提醒约谈,对4名驻村工作队员违反工作纪律进行约谈;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对7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一对一进行脱贫攻坚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加强通报曝光,发出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通报5期,通报8起31人,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立案审查5件5人,给予党纪处分5件5人。五是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并重,每半年开展1次财政专项检查,杜绝坐收坐支情况发生。六是加大招投标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对乡镇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各乡镇招投标工作规范开展。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十一)“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慢、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统筹协调。加强2016年、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县级配套补助资金筹措;严格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严控建房面积,守死底线。二是严把农危改质量关。加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强化建筑工匠培训,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进度兑补资金。四是永兴乡认真清理摸排,加快工程进度,目前白马新村40户贫困户、望江缘村34户贫困户,以及那庄危房改造统建点中的29户贫困户、新村分散安置点中的9户贫困户,安居房主体均完工,正在装修,可确保2018年6月底全部搬迁入住。五是永定镇云龙村5户贫困户未列入2017年脱贫计划,调整后已纳入2018年农村危改计划。六是中和镇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总数101户,竣工95户,有6户主体完工正在装修中,可确保6月底前全部建成并入住。全镇567户危房户中441户贫困户已解决安全住房问题。

(十二)“慢作为,资金滞留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资金监管。制定《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贯彻意见》等文件,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二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财政、扶贫部门于1月、4月2次督查乡镇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三是督促乡镇每月5日上报项目进度报表,及时掌握乡镇项目推进情况,对工作迟缓的乡镇及时督促通报。四是加快结余结转资金的使用,加快扶贫项目实施。

(十三)“产业扶持、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扶持、危房拆除重建扶持等补助资金兑付不及时”的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乡镇加快项目进度,及时提供相关拨款资料,协调大姚农发行尽快拨付资金,及时按标准兑付资金。二是严格管控建房面积,坚决杜绝超标准建房。三是宜就镇扶持产业已验收的87户中,2017年已兑付24户,其余63户目前已全部兑付完毕。四是督促中和镇加快易地扶贫搬迁点建设,争取国开行资金192万元解决小直么搬迁点道路建设,剩余缺口资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正统筹解决。早子乍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37户贫困户主体工程全部完工。五是莲池乡对易地扶贫搬迁兑补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并已足额兑补,仅剩3户待资料收齐后及时兑付。

(十四)“作风不严不实,项目监管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县乡村三级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严格工程验收管理,强化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二是宜就镇伙把村产业验收情况及验收表存在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宜就镇已建立相应工作机制,避免类似情况发生。三是永定镇及时调整充实镇项目建设工作人员,按照《永仁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预算、工程量清单等材料进行完善。四是永兴乡对产业兑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组织乡村组验收人员重新复核种植面积,完善了相关材料。

(十五)“对深度贫困村、贫困户关注不够,扶持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党委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高度重视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县委县政府在中和镇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进会,对标“61085”脱贫标准,列出项目推进清单,加快推进深度贫困村内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三是宜就镇已将阿朵所村居心克土1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2018年农村危改对象,预计于6月30日前全部竣工验收。四是严格落实教育扶贫各项措施,以改善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为重点,认真落实“县长—乡镇长—村长”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目前,辍学的2位学生已回校在读。

(十六)“到组到户脱贫方案计划制定滞后,帮扶措施不精准”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永仁县脱贫攻坚县、乡、村、组、户“五级规划”,目前已完成永仁县脱贫攻坚五级规划(2016—2020)、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2018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编制,正推进实施。二是及时明确2017年新纳入的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已制定到户到人帮扶措施,实现精准帮扶。三是宜就镇拉古村贫困村脱贫出列工作已完成州县考核评估并通过县级公告。

(十七)“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印发《关于部门协调配合不力和贫困户识别不精准整改方案》,严格按照《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操作手册》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落实好动态管理要求。二是严格查偏纠错,对猛虎乡、维的乡和永定镇涉及的13户农户逐一进行核查和精准识别。三是强化动态管理工作。对符合纳入贫困户的农户,按“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造册登记到人,先建立纸质档案,明确帮扶责任人,制定帮扶计划,享受相关扶贫政策,待开展动态管理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