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自**年12月21日至今,我区发生了13起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人,受伤21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为预防和减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区政府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区道路交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全区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成立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朱本权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应急办主任李昀,区政府督查室封洪斌,区交委副主任李玲,区安监局副局长万光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交巡警支队长朱明臣担任,各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交巡警支队支队长朱明臣兼任,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同志任副主任。从区整治办、区交巡警支队等单位抽调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整治内容

(一)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酒驾、不戴头盔、无牌无证、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二)三轮摩托车酒驾、无牌无证、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政府办公室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考核;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执法、宣传、考核、为驾驶人申领驾驶证和机动车登记提供服务;区交委负责指导、执法、宣传、考核;区安监局负责指导、考核;各街道负责牵头本镇街的整治工作,组建整治队伍、劝导帮扶摩托车驾驶人、为执法工作提供后勤保障、督导整治工作、组织策动村社力量进行宣传。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联合执法,强力推进确保效果。

各镇街组织交安办、交巡警大队、派出所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严格按照“有牌证、不超载、戴头盔,靠右行”的要求,采取每天设卡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各自辖区内大力开展摩托车整治。要根据辖区具体情况,在摩托车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路段设立固定检查站,强化整治力度。各单位每日查处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不得少于5件。对于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可以拘留的一律拘留,尽快形成对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摩托车守法率,主城区守法率达到95%以上,农村地区达到92%以上。

(二)建立健全辖区摩托车台帐,督促驾驶人办牌办证。

各镇街要组织力量,发动村社组织对辖区摩托车每月进行摸排,建立健全辖区所有摩托车所有人、驾驶人详细信息台帐。切实做到台帐明、底数清。同时要督促未上牌照的摩托车上牌照,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考取驾驶证。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要积极配合,依法提供服务和帮助。(上牌、考证具体事宜请咨询**区交巡警支队车管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各镇街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浓厚,使摩托车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明显提升,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标语遍地开花”、“一出村社就能看到交通提示”。要按照“属地管理”职责,组织辖区内村社、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结合摩托车专项整治内容,到每个村社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国、省、县主干道每公里悬挂或喷涂1副标语,乡村道路每3公里设置1副标语,客运场站、4a级风景区长期设置5副以上标语。积极组织村社力量对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力争宣传工作无盲区。二是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要精心策划、大力策动,积极指导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深入辖区摩托车违法行为较突出的地方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要严格针对参加考试的摩托车人员、驾驶证件年审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认真组织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在整治行动中落实“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定量”措施,建好排班定岗、车辆检查台帐,坚决做到“违法车辆不过岗,整治效果最大化”。同时,区政府督察室每月要组织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排名,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的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履责。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把手亲自抓,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单位要方案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工作落实到位,力争在短期内见成效。

(二)规范执法,确保效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保民生、促和谐、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柔性”执法,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处置不妥激化矛盾,确保整治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

(三)严格督导,责任追究。一是按照方案负有督查、指导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责,指导、督查到位,每月开展一次全区督查,进行考核排名。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二是凡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