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至关重要。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着力建设“智慧普法”,扎实推进乡村法治建设进程,不断增强新时代全民普法的普及性、生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满意度,努力在全局营造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践行法治原则的浓厚氛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执法监督,严格规范依法履职,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和机制,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提高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推动行政执法活动程序正当、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强化法制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市应急管理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提供法治保障,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治环境。

三、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贯彻实施意见。

(二)持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健全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加强对宪法、党内法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常用重要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开展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回复和行政诉讼应诉,依法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三)加强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宣传。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七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健全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党内法规的集中学习,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协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乡镇(街)应急管理开展执法、普法工作的指导,把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把法治宣传融入监管执法和服务的各个环节。

(四)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一是组织学习和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全面履行应急管理的政府职能,推进应急管理依法行政;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严厉查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四是完善并落实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的聘用管理、服务决策等制度,探索应急管理系统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提高科学和依法决策水平,强化法治保障能力;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核。严格依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核,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审核、备案工作;六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工贸行业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组织开展信用管理评价,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五)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继续加强简政放权。做好上级部门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二是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加快制定和完善应急管理各项业务监管工作标准和制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提升应急管理服务效能。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明确权责;大力开展“减证便民”活动,彻底清理应急管理领域各类证明,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优化流程、减少材料、缩短期限,完善规范的应急管理办事指南体系。

(六)开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针对2019年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督指导责任队室抓好整改落实。重点督查对《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大队要认真按照《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全面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应急管理干部法制素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梳理应急管理改革后的权责清单,逐一厘清法制宣传、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事项,做好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依法履职尽责。要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