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财政局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部署,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物资备、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安排好本局区域内的消毒消杀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主任科员、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全县疫情防控的所需经费的统筹协调,全力以赴做好宣传引导、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安排部署。

在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下,社会保障股要主动加强与卫健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测算疫情防控所需经费;并协调预算股、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等相关科室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迅速落实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经费,切实保障应急工作开展。

政府采购股依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相关工作通知及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及内控制度相关规定,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确保采购时效、采购质量、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

国库支付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要向全县预算单位发出倡议:在疫情防控期间支付业务请尽量不要到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大厅办理。必要支出请通过电话联系,采取授权支付形式办理。对少数只能办理直接支付业务的单位,请通过qq、微信上传支付凭证办理。要求各预算单位要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

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在全力保障上述工作的同时,全力以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并加强个人的防护及配合保洁人员做好办公室和办公区域的消毒消杀工作。

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体现,发扬打硬仗的战斗作风,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抓紧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切实遏制疫情扩散,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