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扫黄打非工作制度一
1.及时发现、上报和抵制危害国家安全、宣扬邪教迷信、破坏民族团结、低俗色情演出等有害思想和文化在基层的传播渗透。
2.及时发现、上报并配合查处非法或违禁图书、报刊、光盘以及印刷品、宣传品的销售传播。
3.及时发现、上报并配合查处非法或违禁出版物的编辑、制作、印刷、仓储窝点。
4.及时发现、上报并配合查处非法电视台、非法电台和非法销售、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设施行为。
5.及时发现、上报并配合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以及新闻敲诈等活动。
6.及时发现涉及本地区、本单位妨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上信息和舆情,积极举报“黑网吧”,积极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
7.对辖区内文化市场及“扫黄打非”重点部位进行巡查。
8.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宣传工作,包括“扫黄打非”知识、未成年人保护常识、专项行动进展、大案要案及打击查处成效等。
9.发动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鼓励群众举报,参与“扫黄打非”群防群治。
镇扫黄打非工作制度二
一、领导小组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组长同意后,可临时召开。主要讨论本镇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的政策、工作目标、措施以及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并由镇“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记录。
二、会议议题由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各方情况,按程序呈报主要领导审定后决定。
三、领导小组例会由镇主要领导召集主持,也可以由主要领导委托其他副职召集主持,各“扫黄打非”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可邀请非成员单位人员列席会议。
四、召开领导小组例会研究决定问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因故不能到会的,需向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情况,会后由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其通报会议内容和有关事项
五、领导小组例会研究确定的有关事项,按照部门职能,由各成员负贵具体落实,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六、工作中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及时沟通,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与会人员要严守会议秘密,不得随意向外泄露、传播会议内容。
镇扫黄打非工作制度三
一、职责分工制度
1.“扫黄打非”工作站负责人认真负责本辖区内“扫黄打非”全面工作,做好文件、信息的上传下达以及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上报举报材料,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组织工作站人员开展文化市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2.网格员认真做好本辖区的信息摸底上报工作;
3.宣传员要积极开展好本辖区“扫黄打非”宣传工作,认真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扫黄打非”的各项政策和法规,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和宣传工作实效;
4.监督员要不定期对本辖区内的印刷厂、书店、音像制品销售店、网吧娱乐等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检查。
二、信息收集上报制度。
1.信息收集内容:反对宪法、破坏民族团结、宣扬迷信、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内容、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涉黄涉非内容各种侵权盗版制品,各种形式的非法报刊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处理流程:按照属地网格管理原则,对一般性工作,信息员上报后,网格员赴现场处理;
对协调性工作,网格员现场受理,对突发性工作,收集上报后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协调跟踪处理,监督员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协调联动制度
1.建立简易高效的问题排查、信息通报、市场整治、联合执法、依法惩戒等方面的工作机制。
2.主动与区扫黄办、公安、市管、文广新、信息办等部门保持联系,互通情况。
3.发现重大问题和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办案件。
四、例会制度
1.例会由“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织召开,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一般安排季初,应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指示要求,研究工作措施,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协调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定期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分析总结上一季度的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季度工作内容。
五、宣传教育制度。
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要求,将传统宣传手段与网络传播手段结合,加强“扫黄打非”工作宣传教育,确保内容生动、群众喜爱。
1.“扫黄打非”工作站负责全(镇)的扫黄打非宣传教育工作。
2.广泛运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扫黄打非”的政策、法规、信息动态。
3.大力开展“扫黄打非”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进商铺等活动。
4.“扫黄打非”网格员要在本片区范围内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
5.每年至少开展2次大型扫黄打非宣传教育活动。
六、工作台账制度。
1.“扫黄打非”工作台帐主要有印刷企业管理台帐,出版物集中销售场管理台帐、网吧娱乐场管理台帐、游商摊点管理台帐等。
2.各片区的网格员要认真做好本辖区的印刷企业、出版物销售单位、网吧娱乐场所等的摸底工作,形成台帐,报送到区“扫黄打非”办公室。
3.“扫黄打非”工作站人员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台帐的收集、登记与管理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七、举报奖励制度。
广泛宣传“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规定内容,对外公布“扫黄打非”举报电话,协助落实对举报有功人员按关规定予以奖励。
1.销售盗版含有淫秽内容的书刊光盘等非法出版物。
2.接纳未成年人、传播淫秽、赌博、暴力等内容的网吧。
3.印刷宣扬邪教、暴力恐怖等非法宣传品。
4.网上非法提供下载违规出版物,盗版软件、游戏外挂件等。
5.涉及淫秽色情、赌博等不良内容网站直播平台。
6.歌舞娱乐场、游戏场所、赌博等违规经营行为。
7.非法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及危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接收等行为。
八、经费管理制度
1.“扫黄打非”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项使用。
2.“扫黄打非”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专项行动补助、表彰补助、举报奖励、调研检查、网络监测和扫黄打非进基层等工作的支出以及扫黄打非培训工作的支出。
3.专项资金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的初审、复审、终审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以该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4.专项资金报帐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