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低保专项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平均保”“拆户保”和错保、漏保,坚决纠正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健全等突出问题,镇“四坚持四做到”扎实开展农村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回头看”,确保农村低保公平公正实施。

坚持底子清,做到复核对象全面化。按照省、市、县农村低保清理规范工作文件要求,在十一月初,全镇召开了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大型会议,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各管区书记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镇低保进行了专项整治。全镇坚持“户户底子清、村村情况明”的原则对全镇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再次进行集中调查复核,查看现有低保对象是否符合保障条件;尤其对家庭收入变化的低保对象,及时调整保障类别和标准。认真检查在低保受理、入户调查、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环节及有效期保障、分类审核、动态管理等制度的政策执行情况。

坚持操作细,做到资格审查规范化。全镇严格坚持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的工作程序,对评议、审核、审批情况进行“三榜公示”,确保细致操作,做到低保资格审查规范。对一些有争议的低保对象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征求意见,对不合理的坚决不予审批,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现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低保金是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对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二次分摊低保金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坚持把关严,做到动态管理标准化。全镇制定了整改要求,并下发至各行政村,各村按照要求成立15人以上的评议小组,小组由各村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并及时召开评议小组会议研讨各村低保符合人员。通过这种方式在全镇展开拉网式排查整治,整治后由镇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对各村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进行入户摸底,逐一核实,并与该低保人员合影,保留影像存档。通过一个月的集中全面整治,全镇低保人员由原来的1226人,下调到487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坚持阳光保,做到社会监督长效化。全镇对现有保障对象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四有户”坚决予以清退。严查“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现象,对退出保障范围的低保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列出政策依据和具体原因。对农村低保户进行常年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打造“阳光低保”。确保全镇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做到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