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18年11月15日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平安甘肃、健康甘肃、美丽甘肃建设和食品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坚决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坚决打击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面摸排一批违法线索,坚决查处一批制假售假、破坏生态环境、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侦破一批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制售使用假农资产品、破坏生态环境、严重危害市场秩序的重大案件,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主体单位经营行为,进一步健全相关领域行政监管部门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管水平,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犯罪活动多发易发的态势。

二、工作重点

(一)打击重点。在食品领域,重点打击农产品、水产品非法添加,私屠滥宰,制售假劣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水饮料,保健品非法添加和虚假宣传等犯罪。在药品领域,重点打击假劣抗肿瘤类、抗生素类,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风湿病等慢性疾病用药类,疫苗类、儿童用药、中药类、美容针剂类等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以及非法经营医保药品、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犯罪、跨国制售假药犯罪。在农资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农兽药残留,生产、销售假劣农药、兽药、种子、化肥等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农资犯罪。在环境领域,重点打击非法排污、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废物、非法采矿采砂、非法捕捞、搭建“大棚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烟草领域重点清理无证经营、非法经营等行为,重点打击线上线下销售假劣烟草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排查重点。重点场所,紧盯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展销促销会、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河道等重点场所。重点企业,紧盯生产经营大宗节日食品的重点企业,肉类、冻品、农资、兽药等大型专业市场,可能用于保健食品加工和非法添加的化工、生物企业,以化工产品名义制售原料药用于非法用途的企业场所,废酸、废碱、医疗废物、废乳化液、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生产单位、经营单位等。重点人员,紧盯相关高危场所企业的从业人员,结合相关行政处罚和曾因食品药品、农资、环境和烟草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重点人群,依托基层社区民警掌握的信息,重点关注在相关场所企业从业的前科人员。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日常监管和规范执法。

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日常监管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紧盯生产、运输、交易、使用等重点环节,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安全规范。对于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生产单位,要按规定定期抽检、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于一些证照齐全的小作坊,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其产品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对于无证经营的企业和作坊,一律予以取缔。要将排污重点单位、工厂企业、矿山油田等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要熟悉其排污详细流程,加强过程监管,严防违反操作程序,随意排放或偷排偷放污染物的行为发生。要加大网上监测力度,把有互联网经营行为的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加强日常监管,发现并查处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食品、药品、农资、烟草以及提供虚假互联网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线索摸排和分析研判。

1.开展线下摸排。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主动深入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工厂企业、医院药店、重点排污单位和山林河道等重点部位进行摸排检查,物流寄递业要通过开箱验视,及时发现违法线索。认真研判分析行政案件办理,从中发现更深层次、更有价值的线索,积极为公安机关侦查办案服务。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派出所要借助“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对辖区开展地毯式摸排,特别对一些用于产品经营的出租屋、小作坊、库房以及易产生污染物的企业要留心观察、仔细盘查,对可疑物品盯紧不放,对于有造假嫌疑的,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实施联合检查,及时查处。

2.开展线上摸排。针对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手段作案的特点,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联系电商平台,从网上发现案件线索,特别是针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农资产品和烟草的电商,要加强管控,强化监督,发现异常及时关注,有涉案嫌疑的,积极会同公安机关分析研判,采取措施。

3.发动群众举报。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加大举报奖励力度,特别是要发动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业内人员提供一批高质量、内幕性线索。

4.加强分析研判。对于行政监管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公安机关要会同线索移交单位开展分析研判,充分发挥合成作战中心作用,积极开展大数据分析,摸清犯罪分子的真实身份和行动轨迹,为侦查办案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打击整治和案件侦破。

1.认真核查线索。省公安厅会不定期通过电商平台集中梳理下发一批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打假的重大线索。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立即部署、逐项核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要对相关部门移送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集中精力和警力追根溯源、巡线深挖,快侦快破一批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的大要案件,坚决查处经营组织者、获利者,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

2.开展案件侦办。公安机关对正在追逃的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案件要加大投入,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对已经立案侦查或开展调查但长时间无法突破的案件,要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抽调专门力量集中攻坚,尽快取得突破。要注重常态化打击,即破“大案”,也不放过小案,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犯罪活动的零容忍。对重大案件要成立专案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明确办案单位、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全力组织开展案件侦破。对跨区域的案件,由市公安局负责挂牌督办,对跨区域重大案件,由省公安厅挂牌督办,必要时组织集中统一行动。

3.突出打击重点。坚持破大案、打团伙、端窝点、捣网络,针对重点领域,全市公安机关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发生的重大犯罪案件,尤其是涉及行业“潜规则”或者危害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或线索,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盯住不放,联合挂牌督办,全环节摧毁犯罪产业链条,并深挖保护伞。

(四)强化大数据分析支撑。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互联网电商企业的联系协作,紧盯网上销售假劣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烟草等产品的可疑电商,以及食品、保健食品、生物制品、烟草、有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嫌疑的购销qq群、微信群、贴吧等网络社群,建立重点线索及时落地查控、重大案件积极配侦、线上线下合力打击的工作机制,为打团伙、捣网络奠定基础。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坚持专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定期化会商研判机制,实现执法资源、执法信息共享互通。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日常监督薄弱环节,强化源头治理。

四、任务分工

相关职能部门在发现提供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重大违法犯罪线索的同时,要组织本系统、本领域全力做好专项行动部署的各项任务。

(一)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负责广泛收集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存在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操控的假冒伪劣商品市场、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采矿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暴力抗拒行政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市法院。负责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案件的管辖、审判及法律适用问题。

(三)市检察院。负责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案件的批捕、公诉、监督等问题。

(四)市委网信办。负责加强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依法关闭违规网站。

(五)市工信委。负责管理食用盐市场定点生产、批发,依法查处私产、私运、私销、私购、倒买倒卖盐产品的盐业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做好互联网网站协查处置工作。

(六)市公安局。负责侦办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中涉嫌犯罪的案件。

(七)市国土局。负责对农用耕地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采矿探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八)市环保局。负责依法对偷排偷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当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予以追责。负责健全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公众环境权益的行为,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公民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或民事诉讼。

(九)市建设局。负责依法查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等违法行为。

(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安全管理,监督落实高速公路两侧声屏障或其他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加强道路建设生态恢复和污染防治,加大对交通领域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十一)市水务局(河长办)。负责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河湖环境保护力度。打击整治河道内非法采砂、取水等违法行为。

(十二)市农林局。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开展禁限用农药、兽用抗菌药、“瘦肉精”专项整治和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督促有关行业认真落实使用农产品种植、畜禽水产品养殖等环境的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添加违禁药品、病死畜禽收购屠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重点风险隐患监管名录,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实施检打联动。加大对森林、绿地、草原、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十三)市商务局。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等流通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酒类批发市场、酒类专卖店、宾馆餐饮以及酒吧娱乐等场所的酒类专项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打击侵犯知名酒类商标和制售各种假酒等违法行为。

(十四)市旅游局。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和景区主管部门,加强对景区餐饮企业的巡查和监管力度,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配合农林、国土和景区主管部门,加强对旅游景区的巡查和监管,严厉打击偷伐偷猎违法行为。

(十五)市卫计委。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进一步做好细菌耐药相关工作。对医疗废物实行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会同环保、公安等部门加大对非法倾倒、非法贩卖医疗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十六)市市场监管局。强化广告监测监管,规范食品、药品、农资、烟草等相关产品广告管理,严厉打击消费欺诈和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农林部门加强对流通领域农资市场的监管,加大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力度。依法查处食品和农资产品生产领域质量违法行为,公布违法信息。及时将涉嫌犯罪信息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开展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体系,及时发布药品安全抽检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加强药品稽查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完善药品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链接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十七)市供销社。配合农业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开展打击农资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十八)市邮政管理局。严查邮政、快递企业不落实实名收寄制度、不履行寄递物品开箱验视安检责任,违规寄递侵权假冒商品等违法行为。

(十九)市烟草专卖局。全面组织开展烟草打假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假冒商标卷烟、非法印制、销售卷烟商标标识和制售假烟违法行为。会同公安部门打击利用互联网自媒体销售假冒卷烟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部门职责待最新“三定”方案下发后再行完善补充)

五、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8年11月15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结束,为期6个月,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各领域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市级动员安排部署。

(二)打击整治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各有关部门摸排梳理线索、组织清查检查、专项抽查、案件查处和案件侦办,破获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捣毁一批窝点,摧毁一批团伙,处理一批不法分子。

(三)总结经验阶段(2019年5月1日至5月20日)。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提炼工作中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进平任组长统筹抓总,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生武同志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收集、情况掌握、协调推进、督办通报等日常工作。

(二)建立会商机制。专项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研判会,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三)严格政策界限。各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依法保障企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区分一般性违规问题与严重违法犯罪,防止随意扩大打击面。对于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开展打击;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要重在引导,会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共同做好教育整改工作。要坚持查办案件和规范经营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和保障合法权益、惩治犯罪和挽回损失并重,把服务发展的科学内涵理解透、贯彻好。对法定代表人涉嫌违法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物,尽可能减少对合法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四)加强督查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汇总一次各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加强督导检查。对重大违法或犯罪案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成立专班,包案负责,挂账督办,必要时采取联合督办等方式开展查处和侦办。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的成效,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活动,针对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案件容易被网络、媒体非议和炒作的情况,重大敏感案(事)件的报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上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再对外发布。要强化舆情管控,对重大案(事)件及时进行官方宣传报道,坚持正面引导,消除群众困惑和疑虑,维护社会稳定。各职能部门要抓好日常宣传,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等方面的安全意识、认识水平和应对能力。要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兑现奖励,鼓励群众主动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安全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