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省、市政府会议精神,防止疫情输入我省扩散、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人民政府已决定自2020年1月25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根据通知要求和《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省林业和草原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门责任分工》,结合我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严峻性,从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始,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落实好林业部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业责任。各科室、各部门要根据分工,落实本具体任务。通过防控工作,让群众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与“人接触野生动物”之间的关系,普及“生命高于一切”的经营理念和消费理念,从思想根源上防控疫情。
阻断源头,即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禁止私自屠宰野生动物,严格管制调入调出一切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滥食、非法运输以及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1.强化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监管。加大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等野生动物集中活动区域的重点布控和巡查。对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严禁从外地调运野生动物,严禁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散放,保证野生动物病、死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2.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对非法运输、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大对农贸市场、土特产店、宠物店、冷库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检查,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要求我市所有市场摊位、土特产商店、餐饮单位立即下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3.加强新疫防控宣传。通过在店铺橱窗、集贸市场向公众公示《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发布公众号信息等方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新疫病防控意识,特别是经营者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消费者的健康保护意识。
4.严格落实报告制度。认真执行日报告和双线报告制度。各乡镇林业站每天15:30前,向局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在乡镇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级工作进展情况、排查表及案件报告表,没有情况的进行零报告。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表格和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同时按要求每天8:30前向省林草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每天9:00前报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要如实上报防控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迟报、瞒报。
5.加强自身防护。全局党员干部要带头自觉落实防扩散措施,带头宣传对疫情防控的政策和专业知识,带头做到少外出,不串门拜年、不组织聚餐、不参与聚餐,不吃野味,尽量不接触活禽,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场所,注意室内通风,勤洗手,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本着对社会、他人和自身负责的原则,确需外出或执行公务时务必要做好防护措施。同时要带头做好宣传教育、思想稳定等工作,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对散播谣言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和纠正,遇有发热、咳嗽等相应症状时及时报告和就医,教育引导身边亲友高度警惕,加强防护,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防控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五个执行小组。各执行小组要研究制定本小组具体工作办法,包括人员安排、检查频次、检查措施、相关依据等,于1月27日14:00前报局新疫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一、市场检查组:
负责配合市场局,立即一次性对全市所有市场和土特产商店进行清查,要求所有经营者将一切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行下架处理,同时张贴《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二、养殖企业检查组:
一是对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科和行政审批局提供的养殖企业进行隔离,在养殖企业外张贴隔离公告,同时确保养殖企业所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活体不增不减,如有野生动物异常死亡现象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和乡镇党委政府,禁止一切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不得私自屠宰其养殖的野生动物,如有违反者,立即将案件报告案件调查组,由案件调查组介入办理。二是立即协调乡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无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清查,向各村征询案件信息,如发现无证驯养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立即将案件报告案件调查组,由案件调查组介入办理。
三、案件调查组:
一是抽调警力配合检查组开展日常检查。二是对各乡镇林业站、各科室上报的违法贩卖、养殖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我市不发生一起因违法贩卖养殖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引起的疫病疫情。
四、通讯联络组:
负责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林草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及时上报新疫控工作进展情况及我市野生动物传播疫情情况,协调其他部门,确保新疫控工作顺利开展。
五、后勤保障组:
负责确保新疫控工作的后勤保障,按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装备、车辆、资金等,保证所有一线检查人员、办案人员装备齐全,确保不因工作发生感染情况。通过公众号发布官方公告,保持与医疗部门的联系,对全局职工进行疫情防控,第一时间了解职工及家人情况,如发现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报告市卫健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