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着力推动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就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快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严格规范执法的自觉性与坚定性
法治政府建设是衡量各级政府工作水平和成效的重要指标。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可以说,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直接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成效如何。当前,我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已经启动,各部门单位一定要认清形势,主动作为,把严格规范执法作为创建的关键和重点,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自x年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来,我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县的执法水平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法治”意识淡薄,“人治”色彩浓厚,执法观念陈旧,服务意识不够;部分执法部门执法质量有待提高,有时存在执法不严、执法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随意、证据收集不足等问题;执法部门之间有时存在部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各自为战,配合不足等现象;部分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能力不足,执法方式简单,在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保障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针对上述问题,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照检查、主动认领,牢牢把握职能定位,聚焦重点难点和普遍性问题,大力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服务理念,加大执法投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严格规范,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法律具有严肃性、权威性,一经颁布实施,就要严格遵照、全面执行,以严格规范执法保障法律实施效果,保障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
一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要把培树严格规范的执法理念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无论是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还是领导干部,都是法律的执行者、维护者和推动者,都要自觉把崇尚法律、敬畏法律贯穿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要坚定执法信念,严格规范执法既是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也是对单位负责、对执法人员负责,要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不动摇,做到“见违必纠、处罚必严”,以严格规范执法倒逼公民守法,引领和推进全民守法。要时刻对标法律,无论哪个行政执法领域、何种行政执法行为,都要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明白“不严格依法会有什么后果”,切实做到准确理解、严格遵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搞变通,更不能选择性执法。
二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设法治政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一是要严控执法资格准入。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要接受系统的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掌握行政执法基本知识和程序要求,避免执法中出现“硬伤”,引起大的负面影响。县司法局在抓好执法人员公共法律基础知识培训的同时,一定要严控执法证件资格管理,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一律不得颁发证件。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常态化岗位培训机制,多形式、多渠道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二是要加强重点执法队伍建设。近年来,随着我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许可权的获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对于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司法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主动对接,协助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综合执法整体能力。综合执法部门要发挥执法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本单位执法人员能力建设,确保执法合法合规。三是要抓好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从近年来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裁判结果看,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办案质量还存在不少问题,很重要的原因是基层培训力度的不够。要积极创新培训方式,既可以把专家请过来,也可以把网络资源引进来,不断提升基层尤其是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行政执法需要严格规范每一道执法流程、每一个执法环节。一是要严格执法模式。规范执法言行,使用法言法语,着制服、佩标识、亮证件,以“法治人”的姿态捍卫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二是严格执法程序。事前及时公示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事中严格执行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告知、回避等程序要求,认真落实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度,进一步规范使用执法文书;事后要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实现全流程、全环节的规范提升。在这里强调一下,今年省、市、县三级要实现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网上运行全覆盖,所有的处罚、强制案件全部上网运行。这项工作也是落实“三项制度”的一项重点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抓好落实。三是严格法制审核,严格执行执法机构负责人-法制科长-法制业务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工作机制,逐级严格把关,确保行政执法办案质量。这里面,审核人员的力量配置非常关键。国务院和省政府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文件中明确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机关执法人员总数的x%,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上,切实守牢行政执法决定最后一道“屏障”。
四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行政复议与诉讼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对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一是要落实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二是要明确行政应诉工作责任主体。按照“谁负责、谁应诉”的原则,确定行政应诉承办责任主体。直接起诉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具体承办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应诉承办主体。三是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涉诉部门正职负责人或分管被诉行政行为的副职负责人,或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同时,要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制度,涉诉部门单位要将出庭负责人名单报送县司法局进行留存。四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各行政机关要在接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答复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如出现超期情况,县政府将依法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三、聚焦聚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主要依据是国家建立的一套科学评价体系,包含x项评估指标,其中行政执法领域涉及x多项。这些指标涉及每一个行政执法机关,涵盖面广、任务量大,是一个多层面、多环节共同构成的系统工程。对我们行政执法机关来说,是一个严格考验,同样也是跨越提升的历史机遇,是规范发展的重要契机。
一要高点定位,牢牢把握创建目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名额很少,国家级全省只有一个名额,省级也仅有不到x个名额,含金量很高,加之全国各地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县的热情高涨,我省更是达到创建申请全覆盖,竞争尤为激烈。在示范创建工作中,必须高点定位,牢牢把握“争创省级示范县”目标不动摇,找准不足,补齐短板,努力打造特色亮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要聚焦实际问题,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为导向,切实做到强项争先、弱项进位、总体提高,确保示范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近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已经印发了各行政执法机关承担的创建任务清单,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对标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考核指标要求。在这里,我就“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强调几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启动两年多来,县司法局做了大量工作,虽然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还有不少差距。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乡镇(街道)已经完成全覆盖续聘任务,但也有部分乡镇(街道)进展缓慢。二是补助经费配套不足,兑现不及时。三是法律顾问公示牌悬挂不及时、不规范。下一步,各乡镇(街道)对已经完成的任务继续巩固提升,对尚有差距的工作,要组织力量加快推进。
二要制度引领,着力夯实创建基础。完备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基础和支撑。目前,我县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距离示范创建指标要求还有差距,有些创建指标要求的制度建设还是空白。对此,各单位都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不断强化制度和能力建设,真正把执法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对于全县层面上的行政执法制度,县司法局要主动牵头,组织好起草、调研工作,提高制度可操作性。对于各行政执法领域的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提高行业行政执法专业性、规范性。
三要协同发力,全力完成创建任务。法治政府建设是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不是靠司法行政机关一己之力能够完成的,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中的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大家要主动认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找准定位、认清责任,不等不靠、不推不让,全力以赴抓好任务落实。对于职责交叉、共建共管的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决不能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下一步,县里将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办公地点设在司法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从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任务分工中任务较重的部门抽调,负责示范创建的统筹协调、检查验收、对上申报和专项督察等工作。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安排,选派精通业务的骨干,参与创建工作,通力协作,共同完成好各项示范创建任务。同时,县里也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运用好行政执法监督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组织考核,考核结果要拉开档次,体现出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对于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部门,进行约谈和通报问责,充分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有力推动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