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

2021年,是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视频会议及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完善河洪、山洪和全市抗旱相互协调的防灾减灾体系,全力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牢牢守住水旱灾害风险防控底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奠定扎实的防汛抗旱基础。

一、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

1.压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各县(市)区水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承担水旱灾害防御职能机构,将职责落实到具体部门;要明确水旱灾害防御的分管领导、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全市21座中、小型水库要落实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并做好公示工作;要协调指导乡镇、村组落实山洪灾害危险区防御责任人,确保山洪灾害预警全覆盖;局属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进一步压实压紧责任,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4月底前完成责任落实工作。

2.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培训。要结合实际,统筹开展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履职培训,提高责任人履职能力;2021年新任的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要按时完成水利部线上平台的培训内容,确保新履职的责任人清楚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能、业务知识储备。4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二、健全完善预案体系

3.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专项预案。各县(市)区水务部门要在去年编制的水旱灾害防御专项预案基础上,结合预案演练的经验成果,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实化防御职责,细化监测预报预警,强化水工程调度、抢险技术支撑等方面措施,由各县(市)区水务部门组织审查印发,并报市水务局备案。5月20日前完成水旱灾害防御专项预案编制及报备工作。

4.完善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为努力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黑天鹅”突发事件,切实提高我市超标洪水防御能力。要抓紧完善银川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细化实化防范应对措施,积极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水利部、水利厅备案。4月底前完成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完善及审批报备工作。

5.完善水库防汛应急抢险预案。要按照“一库一预案”的原则,做好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并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将预案上传至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4月底前完成水库防汛应急抢险预案修订完善及审批报备工作。

6.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预案演练。各县(市)区水务部要协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编制乡(镇)、村二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加强对预案的技术指导,由乡(镇)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结合实际,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和水库应急抢险预案演练,检验预案各环节之间的衔接,确保预案各项措施可行管用。5月底前完成预案演练工作。

三、做好监测预报预警

7.夯实监测预警基础。要抓紧开展已建雨情、水情、工情监测设施及预警平台的维护调试工作,加强对预警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设备的更新补充及维修。兴庆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和灵武市要加快实施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局属各防洪所和河道管理所要按照管辖权限,做好已建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的维修管护工作。5月底前完成监测预警设施维护,12月底前完成监测预警系统提升改造任务。

8.做好监测预报预警。汛期,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紧密联系水文、气象部门,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雨水情发展趋势,做好降雨预报及实时雨量监测工作,一旦出现洪水征兆,要加密监测频次,滚动分析预报,及时发布水情、山洪灾害等预警信息。重大天气、暴雨洪水、突发险情等重要节点及紧急事件,要及时会商研判,预筹防御措施。要加强与军区、武警、应急、市政、消防部门的沟通协作,共享雨情、水情、工情信息,形成防御合力。

四、规范工程调度运行

9.完善水库调度方案。要修订完善水库防洪调度方案(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上传至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局属各防洪所要结合实际,严格执行批复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不得超汛限水位运行(确保汛期空库迎汛)。4月底前完成方案完善及审批。

10.规范水库防洪调度。要逐库核定汛限水位和基本资料,汛限水位需要调整的,经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论证,按管理权限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汛期,要规范水库调度运行,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要完善防洪调度信息通报协调机制,水库泄洪要及时会商干渠管理部门,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相关部门和地区,提醒做好防范工作。贺兰县金山拦洪库在确保空库迎汛的基础上,要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11.做好抗旱供水保障。要加强对辖区内抗旱应急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科学制定供用水计划,做好各类水利工程和水源的优化调度和合理配置,统筹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确保供水安全和粮食安全。

五、落实抢险保障措施

12.备齐备足抢险队伍物资。要强化抢险物资管理,做好抢险物资准备及更新补充工作,备足物料机具,完善物资台账,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维护保养;要建立完善水利行业抢险队伍,统筹当地水利施工队伍等行业力量,建立健全抢险队伍工作机制。5月20日前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

13.做好工程巡查抢护。汛期要加强堤防、水库等防洪工程巡查防守,及时开展工程应急加固和水毁修复,保障工程安全;要建立完善水利抢险技术专家组,及时对入库专家进行更新补充,提升抢险技术支撑能力。突发重大险情,要及时提请地方政府和应急部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组织水利抢险技术专家组协助险情处置,做好技术支撑。

六、完善防御工程体系

14.加快工程实施进度。第五拦洪库提标改造工程要在5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确保主汛期拦洪库蓄洪能力;永宁县中干沟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要在5月初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汛期黄河安澜;贺兰县银新干沟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灵武市庙梁子沟治理工程要确保行洪通畅,在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七、加强隐患排查整改

15.开展汛前防御检查。结合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重点检查水旱灾害防御责任落实情况,预案方案编制修订情况,防洪工程运行情况,监测预警设施维护调试情况,以及防洪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等。4月20日前完成县级自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水务局,4月底前完成市级督查。

16.强化隐患排查整改。要结合汛前检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抓好病险水库、病险水闸和堤防险工险段安全度汛,逐库、逐项、逐段进行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安全状况,细化实化安全度汛管理责任,建立工程隐患清单和安全度汛措施台账,落实限制运用和应急处置措施。4月底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并将病险水库、水闸和堤防险工险段安全度汛台账报市水务局备案。

17.抓紧水毁修复进度。要加强水毁修复工作,抢抓汛前施工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修复进度;要加强建设管理,严把质量关,严控施工标准,严守安全生产要求;要加强项目台账管理,按要求做好进度报送工作。4月底前完成水毁修复工作,汛前无法完成的,要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和责任人。

18.加强涉河项目监管。要督促辖区内跨汛期施工的涉河项目法人编制(修订)施工度汛方案,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做好施工与防洪的衔接,确保安全度汛。汛期,根据雨情、水情发展,及时督导拆除妨碍行洪的施工围堰,撤离机械设备及物料,停运浮桥、码头和景区,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人员设施安全。5月底前全面落实项目安全度汛措施,汛期做好涉河项目监管。

八、加强行业宣传工作

19.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要向社会大力宣传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画册、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和措施,在危险区、过水路面设立醒目、固定的标识牌和宣传牌,切实提升公众防灾避灾意识;要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宣传报道,及时向媒体提供宣传素材,重点突出预警信息发布、工程巡查防守、水利工程效益等防御工作的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