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汇报

  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汇报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年攻坚、两年巩固,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总目标和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的要求,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取得良好的工作实效。

  一、基本情况

  我区辖下2个镇、8个街道67条涉农村(居)委会,农业人口27.37万人,5条行政村列为省定相对贫困村。现有贫困人口共4031户8367人,其中一般贫困户308户981人、低保贫困户2639户6282人、五保户1084户1104人;有劳动能力户1509户4836人,无劳动能力户2522户3531人。2016-2017年共脱贫人口数3104户5988人,均超额完成当年市下达的脱贫任务。2017年全区5条省定相对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03.63元,全部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60%以上;预脱贫的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200.04元,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全部落实社会保障兜底。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攻坚责任。成立了以区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和第一副组长的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由市直、区直和珠海帮扶单位派出的干部驻镇(街道)、驻村落实帮扶责任。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形成区、镇(街道)、村三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全区落实帮扶责任单位92个,驻镇(街道)、驻村干部104名,建立了10个驻镇(街道)帮扶工作组、5个驻村工作队,5条相对贫困村都派驻了第一书记,对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实现驻村干部全覆盖,贫困户100%落实干部挂钩帮扶。

  (二)精准帮扶,促进稳定脱贫。我区积极探索扶贫开发新路径,采取输血扶贫与造血扶贫并举的方式,以“输血”促“造血”,努力增强贫困村脱贫的内生动力。一方面,强化就业扶贫工程,加大转移就业力度,组织召开扶贫专场招聘会,积极发动贫困户参与“南粤春暖”等大型招聘会,促进贫困户实现转移就业。通过就业“以奖代补”政策激励贫困户外出务工,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另一方面,加强产业扶贫工作,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因户施策”要求,精准施策,帮扶贫困户增产增收,抓紧推进帮扶项目落地见效。2017年,全区落实帮扶项目共1787个,预计资金总投入5760万元,其中利用扶贫财政资金4655万元。具体有光伏扶贫项目、入股大棚蔬菜、绿萝种植项目、其它种养项目等。如城西街道龙湾村投入300万元的光伏扶贫项目、白沙街道华陈村投入230万元的种鹅循环养殖项目、埠场镇那蓬村投入200万元的养鸽项目等等。组织本地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参与珠海市农产品展销会,进一步拓宽我区农产品销路,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建设,促进贫困户增收。

  (三)部门协作,强化政策保障。全区22个行业部门均出台了新时期精准扶贫配套实施方案,保证“三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我区将31名无劳力未纳入低保或五保政策兜底的贫困户,通过申请临时救助资金解决生活补助,确保应补尽补;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8367人购买农村医疗保险,确保贫困户100%参保;人社部门有效推进了贫困户60岁以上老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工作;建设部门完成了2017年415户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任务,危房户现已全部领取到补助资金;教育部门落实1202名贫困户子女的生活补助政策,协调市外省内学校发放我区部分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利用碧桂圆集团捐赠资金发放我区8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生每人8000元的生活费补助。

  (四)严格要求,抓好扶贫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阳江市江城区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使用扶贫资金,及时将财政扶贫资金拨付到位。2016至2017年筹集各级扶贫财政资金共5377.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7万元、省级2819万元、珠海市1801.2万元、阳江市320.2万元、区本级320.2万元。已划拨到镇、到村扶贫财政资金4934.45万元。统筹安排扶贫财政资金300万元用于全区扶贫小额信贷担保金和贴息金。另外,珠海对口帮扶单位统筹帮扶资金850万元,已全部安排到其对口帮扶的4条相对贫困村。2017年,全区已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4309.08万元,拨付使用率达82.54%。

  (五)精准识别,完善建档立卡管理。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对不符合贫困条件的及时清退,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2017年全区共终止帮扶15人,终止率为0.18%。区级、10个镇(街道)、5条相对贫困村相应完成“广东扶贫云”平台建设,并实现正常展视。全区贫困人口实行建档立卡管理,完善村、户项目数据采集录入,系统数据清理工作,认真对照梳理各项数据指标,及时更新帮扶信息,做好政策性补贴扶持到户项目批量导入工作,确保扶贫数据真实性和可靠性。多次举办全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及扶贫业务培训班,指导做好村、户信息登记造册工作,做到户有卡、村有册。

  (六)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做好精准扶贫宣传报道工作,开展“全国扶贫日”、“广东扶贫济困日”等募捐活动。目前,共印发了28期精准扶贫简报,张贴200张扶贫宣传海报,在67条行政村道路口设置宣传标语牌,印刷了帮扶记录薄、帮扶联系卡、扶贫工作日志薄等一大批,营造了“户户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

  我区脱贫攻坚工作虽然扎实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主要是:

  (一)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如:推荐个别有劳力的建档立卡对象到一些企业就业,他们总是推搪,但自己又不主动自谋出路。还有个别养牛的,干脆将牛卖掉了,直接变换现金用作生活费。

  (二)个别镇(街道)产业帮扶措施有待加强。个别镇(街道)谋划产业帮扶的思路不广,对选择帮扶的措施犹豫不决,驻村和结对帮扶干部与贫困户的沟通不足、联系较少。

  (三)个别驻村干部工作不够扎实。个别驻镇驻村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与脱贫攻坚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工作不够扎实,建档立卡资料存在错漏现象,大数据平台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够精准;个别单位派驻干部没有全脱产驻镇驻村开展工作,存在着“挂名走读”现象。

  (四)扶贫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有待加强。职能部门在实施“1+n”精准扶贫配套政策未完全落实,部门间数据未形成有效衔接。

  (五)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推进缓慢。由于合作银行对贫困户贷款的要求较高、审批程序较多,加上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较少,导致全区扶贫小额信贷只放贷2户9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以省、市的扶贫成效考核和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契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谋划部署新时期脱贫攻坚工作,努力实现全区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的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阳江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区委、区政府要肩负起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落实全区统筹推进措施。压实镇(街道)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的具体责任,镇(街道)党委、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扶贫工作,亲自部署落实好扶贫措施、资金使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强化村“两委”班子主动担当参与的责任,强化各帮扶单位细化组织帮扶措施的责任,落实驻镇驻村干部脱产驻镇驻村制度,形成共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进一步加快帮扶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加强产业、就业、资产收益等帮扶项目建设,抓紧组织实施各类帮扶项目,根据各地资源优势,结合“一村一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受益机制,构建贫困户享有股份分红、务工就业、生产增收等收入体系,实现贫困户持续增收。积极谋划扶贫增收项目,加快推进扶贫项目申报,全面优化规范项目审批、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流程,严格监管资金使用,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透明使用的前提下,尽快发挥效益。

  (三)进一步加强驻镇驻村干部管理。加强对帮扶单位的派驻干部及第一书记的管理,执行考勤制度,按照派驻干部管理办法严格要求,全脱产驻镇驻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保证扶贫工作不走过场,对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工作不力的驻镇驻村干部,要实行“召回”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帮扶干部学习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提高帮扶的工作能力。

  (四)进一步加大扶贫攻坚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宣传版栏、宣传小册子、流动宣传车、专题文体活动等方式,加强对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和有关规定,激发贫困户的脱贫内生动力和主动性,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进一步健全扶贫产业项目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制定扶贫产业项目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从而确保已上马的扶贫产业项目稳步推进。

  (六)进一步加强扶贫督导检查工作。继续加强督查,倒逼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督查和通报制度。由区委办、区府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各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在全区范围点名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健全考核机制,完善对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区直各部门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考核办法,实行分类分级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