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是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把党性教育作为必修课,这是党校教育的特点,党校学员党性锻炼考核办法有哪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党校学员党性锻炼考核办法,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党校学员党性锻炼考核办法一
为深化创先争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我是党员”活动、全面加强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党员素质,为广大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形象、助力“中国梦”提供实践载体,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搭建学生党员党性锻炼的平台,将学生党员党性锻炼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学风建设相结合,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与促进学生党员全面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高学生党员综合素质。
二、实施主题
加强党性锻炼,彰显先锋模范
三、实施内容
(一)签订一份承诺。以突出党性锻炼为出发点,每一位学生党员签署一份承诺书,从政治理论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学风建设、社会实践、拓展综合素质、服务他人等方面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研读一部经典。紧紧围绕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这一战略任务,党员自行决定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每年精读至少一部经典政治理论著作,做到有笔记、有体会、有交流。
(三)拥有一个岗位。每位学生党员应在党支部、共青团、学生会、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班委会、寝室长或班主任助理的岗位上要承担一份责任,自觉当好老师的助手,协力为同学服务。
(四)参加一项活动。每位学生党员要在专业学习、学科竞赛、科学研究、文化艺术、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中至少参加一项,争先创优,力争佳绩。
(五)做好一周义工。每个学生党员须在教工社区、学生社区、校外有关机构或单位开展不少于一周的义工志愿活动。义工志愿活动分时分次完成,要求一年工作总时间达35小时,工作次数不少于18次。
(六)帮扶一个同学。每位学生党员与一位非党员困难同学结成“一帮一”对子,进行学习、生活、心理上的帮扶,实现共同进步。
(七)奉献一份爱心。每位学生党员应在义务献血、捐款捐物、拾金不昧等方面要积极奉献爱心,播撒希望。
(八)建好一个寝室。每位学生党员在美丽寝室建设中,都要以身作则,带领寝室成员搞好寝室内务卫生,引导同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努力创造亲切友爱、温暖和谐、积极进取的寝室环境,力争成为党员示范寝室。
四、实施时间
学生党员党性锻炼活动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每次为期一年,以自然年度为限,至毕业离校为止。党员从加入党组织起,就要自觉地主动地参加党性锻炼活动。
五、实施方法
(一)自我记录。参与活动的党员每人配备一本党性锻炼登记本,用于详细记录学习心得和参加活动情况。
(二)建立台帐。各学生党支部建立学生党员党性锻炼管理台帐,完整记录学生党员党性锻炼的情况。
(三)检查通报。各学生党支部每个季度按系党总支要求整理并上报阶段性总结材料。系党总支每个季度进行通报一次。
(四)考核评比。系党总支于每年“七一”或年终进行总结,采取自我评议、民主评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学生党员党性锻炼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在此基础上,系党总支对在党性锻炼中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对在党性锻炼中未达到要求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如果为预备党员的,党总支建议延长其预备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学生党员党性锻炼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新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实现大学生党员自我发展的内在要求。学生党员应积极参与活动,并从中有所收益。各学生党支部必须高度重视、开拓创新,狠抓紧落实。
党校学员党性锻炼考核办法二
党校是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把党性教育作为必修课,这是党校教育的特点。因此,必须在全部教学活动中突出党性,加强党性教育,严格党性考核,提高党员党性修养。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党校学员必须把党性锻炼作为首要任务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要把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作为党性锻炼的主要内容,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学习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党员,必须携带临时组织关系,参加党小组活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学员,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定期过组织生活,除特殊情况以外,不得缺席。在组织生活会议上,要自觉地对本人的党性状况进行剖析,作实事求是的汇报,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三、党员要从党性高度,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入学时制定好个人党性锻炼计划,学习期间切实遵守《学员守则》。通过理论学习,自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加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修养。
四、学员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际,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提高理论修养,提高
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分析、处理问题的才能。
五、学员要加强组织纪律修养。要严格遵守党校请假等规章制度,防止和克服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不良倾向,做执行校纪校规的模范。
六、学员学习期满,必须认真总结在校党性锻炼方面的体会和收获,写出党性锻炼总结,并在党支部会议上交流。党支部作出鉴定,报党校审核后和学习成绩一起归入干部个人档案,供市委组织部参考。
党校学员党性锻炼考核办法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新形势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员管理有目标,目标能量化,量化能考核,考核易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分层考核、结果公示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对象
第三条 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对象为城投公司全体党员。
第四条 年初由党支部按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项目与每名党员签订责任目标,年终进行考核。
第五条 考核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主要对党员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
第三章 量化考核项目
第六条 按照分层考核的原则,党员干部量化考核分为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两大部分。
1、党员领导干部(具体)量化考核(总分100分)
(1)理论学习情况(25分):
①每月组织一次党课,每次不少于2—4个学时,缺一次扣1分,少一个学时扣0.5分。
②有学习笔记,年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3万字,每少于1万字扣1分,没有学习笔记的扣3分;
③书面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全年不少于3篇,缺一篇扣1分;
④参加市党校培训并有心得体会的一次加3分,参加了培训没有撰写理论文章、党性锻炼材料的扣2分;
⑤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一次,党支部书记加2分,支部委员加1分。
(2)组织生活情况(20分):
1、支部党员大会每两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每少参加一次党员大会扣0.5分。
2、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支部其它重大问题;支部未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的扣2分,超过党员转正期限三个月的扣1分。
3、党支部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学习新科技。党小组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未参加学习的不得分。
4、党支部每一至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少一次党课扣0.5分。
(3)岗位职责履行情况(25分):
①能够履行本单位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给其他党员做出表率。
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过程中不积极,消极应付,造成一定阻碍和反面影响的扣10分;
③带头参加干部学习及组织生活。经常辅导其他党员的学习;凡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分,可以累计扣分。
④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了领导班子和干部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未建立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的扣4分。
⑤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措施、有成效。凡无措施,没有成效的扣3分。
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够积极争资金、引项目。工作无创新,项目及招商引资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扣5分。
⑦能够积极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不积极交纳党费或不交党费的扣10分。
⑧年终考核名列前三名者,支部书记加5分,支部委员加3分,名列后三名者,支部书记扣5分,支部委员扣3分。
(4)民主评议情况(30分):
①能够主动征求和倾听党员职工意见和建议,深刻剖析自己思想,有思想自查总结,并制订个人整改计划,征求意见不广泛的扣3分,没有思想自查总结或自查总结不深刻的扣4分,没有个人整改计划的扣3分;
②经民主评议为优秀格次的加3分,基本合格的扣3分。
2、普通党员量化考核(总分100分)
(1)学习情况(20分):
①积极主动参加支部组织的学习培训,按照支部组织学习次数,少参加一次扣1分,每少一个学时扣0.5分;
②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每少1万字扣1分,没有学习笔记的扣3分;
③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5000字,缺一篇或字数不够扣2分;
④参加一次市、区学习培训或外出参观学习,并有书面心得体会的加3分。
(2)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20分):
积极主动参加支部组织的生活会,按照支部组织的次数,少参加一次扣2分,凡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3分,累计计分。
(3)岗位职责履行情况(40分):
①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扣5分。
②搞好服务,全力为民办好事、实事。在年内为单位办一件实事的加5分,为群众办一件实事的加3分,在年内办不成一件好事、实事的扣10分。
③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模范带动其他党员工作。工作成绩突出,模范作用发挥好的加5分,反之扣5分。
④工作中具有协调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如果工作中有失职情况,扣10分。
⑤向支部谏言献策,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加2分,采纳实施的加5分。
⑥当年受到中央(或国家部委)表彰一次加15分,省级表彰一次加10分,市级表彰一次加5分,区级表彰一次加3分;
(4)民主评议情况(20分):
①能够主动征求和倾听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深刻剖析自己思想,有思想自查总结,并制订个人整改计划。征求意见不广泛的扣5分,没有思想自查总结或自查总结不深刻的扣4分,没有个人整改计划的扣5分;
②经民主评议为优秀格次的加5分,基本合格的扣5分。
第四章 考核分值计算及程序操作
第七条 按照对不同层次党员目标考核要求,将每个考核项目都量化为不同分值,每位党员量化考核总分为每个考核项目所得分之和,每个考核项目得分为所设标准分值+加分值-减分值,若加减分超过该项标准分按该项标准分计算,若加减分后该项得分低于0分,该项得分按0分计算。
第八条 党员目标管理考核总分,其中量化考核分占80%,民主测评得分占20%。
第九条 年终党支部成立党员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体党员考核。
第十条 考核采取听、核、看、谈的方式进行。听,主要听支部对每位党员的总体评价,倾听职工群众对每位党员的印象和看法;核,按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项目内容核对党员干部管理手册(党员本人记载平时表现情况)、党员管理卡片(支部记载党员平时表现情况)及党支部各种记录;看,主要看所办的实事,看党员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思想总结、整改计划等;召开党员职工群众座谈会,参加范围为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占单位总人数60%以上的代表,对照考核项目进行核实,并发放民主测评表。
第十一条 将考核结果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二条 党员干部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填写党员年度考核表,装入党员年度档案。
第十三条 党支部将考核过程中每位党员表现出的缺点和弱点进行反馈,并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意见,并在下年度签订责任目标时,作为重点。
第十四条 对经考核在90分以上的由党支部进行表彰,60分以下的可初步视为不合格党员,进行教育转化和相应组织处置,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对党组织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采取一票否决,不再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心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