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融危机反思企业社会责任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是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产物。反思金融危机,机构社会责任的缺失是造成危机向全球扩散的一个重要原因。新兴国家企业走向全球必须重视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这样才能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与此同时,政府和社会也必须积极引导、加强监督。考虑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当前我国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应以员工利益保护为工作重点。
 
    关键词:金融危机;企业社会责任;经济全球化;员工利益保护
 
    金融风暴席卷全球,这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还暴露了一系列社会问题,需要引起人们的全面反思,包括对经济伦理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反思。
 
    一、金融机构的不负责任是造成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
 
    这次危机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危机的发源地在华尔街,无论如何,华尔街的贪婪、机构的不负责任是造成危机全面恶化的一个重要根源。
 
    在住房市场繁荣时期,大量的抵押贷款被金融机构组合成投资产品,投资者获得承诺,将得到贷款偿还的收益。楼市繁荣时期,这种投资产品支付的利息较高,因而吸引了世界各地的投资者。面对这种需求,银行开始向高风险的贷款者提供“次级”抵押贷款,此时,对于利润的追求已超过了资产证券化中增加流动性,分散风险的最初目的。众多的参与者并不关心贷款的风险状况,而只关心证券在流转过程中所带来的巨额利润。华尔街放弃了自己的风险和原则,所有人都只有利益,而无需承担责任。
 
    过度创新使危险不断升级,不断有批评者对此发出警告。1992年10月,国会决定设立一个管理机构:联邦住宅企业监督办公室,以监督美国抵押融资业的两大巨头房利美和房地美。为了防止管理措施的升级。“两房”利用高额利润拉拢政界人士,广交朋友,铲除异己。十多年后,联邦住宅企业监督办公室在一份报告中说:“房利美的说客展开行动,确保我们得不到充足的资金,只能在年度拨款程序当中把我们的预算交由国会审批。高级管理层的目的显而易见:迫使我们严重依赖房利美的资讯和专业技巧,其实就是让房利美自己管理自己。”
 
    金融机构疯狂炒作,并且想方设法逃避监管,其根源只有一个,即人性的贪婪和对利润的过度追求。华尔街的薪酬体制是公司业绩决定薪水。放松管制后的大规模金融创新为华尔街提供了机会,刺激了冒险文化的繁荣。即使在纳税人出钱拯救金融业时,AIG等金融机构仍高额分红,这自然激起了人们的愤怒。
 
    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信用评级机构受到抨击,被认为是金融灾难的帮凶。评级机构在金融市场占有特殊地位,被誉为金融市场的“看门人”,承担着极大的社会责任。该行业的首要基础就是诚信与责任。2008年10月22日,美国众议院监管和政府改革委员会就华尔街金融危机举行第三轮听证,本轮听证的主角是评级机构总裁们,他们分别来自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近一个世纪以来,这三大评级机构亮出的AAA评级已被视为安全投资的黄金标准。但穆迪CEO雷蒙德·麦克丹尼尔在听证会上承认,为了保住自己的市场份额,三大评级机构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不惜降低标准,没有尽到监督之责,并把全球金融系统置于巨大风险之中。一位在标准普尔结构性金融产品部门工作的员工曾经写下过这样的话:“我们什么都可以评级,哪怕它是头(被结构化过)母牛。”而穆迪公司的员工对于自己的工作曾经有过这样的评论:我们不像是在进行职业的评级分析,而更像是在把自己的灵魂出售给魔鬼来换取金钱。据报道,几年间,三大评级机构的总收入都翻了一番,其中穆迪公司的利润率连续5年超过标准普尔500指数中的任何一家公司。
 
    在次贷领域链条中,涉及到大型金融机构、评级机构、贷款者、投资者、美联储等众多角色。2008年11月26日,《世界是平的》一书作者托马斯·弗里德曼在《纽约时报》专栏发表文章《全部倒下》,文章指出:“我们落到如此下场的根源就在于——金融链上的每个环节都几乎彻底丧失了责任心。”大型金融机构、评级机构在次贷领域中的作用至关重要。正是这些机构在追求利润过程中的极度不负责任加剧了危机发生的可能性,而对此负责的,却是普通的纳税人和整个世界经济金融。
 
    二、金融危机是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机遇
 
    华尔街金融危机再次向全社会提出了一个亟待关注的问题,即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企业社会责任既属于伦理学范畴,同时也属于经济学和法学范畴。对于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国际上表述差异较大,至今未形成统一的定义。目前比较流行的是由1997年成立的美国民间组织美国经济优先认可委员会,后改名为社会责任国际(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简称SAI)所确立的表述:企业社会责任区别于商业责任,它是指企业除了对股东负责,即创造财富之外,还应对社会承担责任,一般包括遵守商业道德、保护劳工权利、保护环境、发展慈善事业、捐赠公益事业、保护弱势群体等。
 
    企业是社会的细胞。作为一个社会“人”,企业占有和处置了社会上大部分的资源,因此,作为回报,除承担经济责任外,还必须承担相应的道德义务。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指出,经济责任是公司的基本功能,而社会责任则是从道德价值判断得到的企业目的。以P·弗兰奇为代表的伦理学派主张伦理先于利润,即公司在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同时也具有道德人格,就应该履行道德义务,承担对社会整体利益应尽的责任。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性,强生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詹姆斯·贝克曾有过精辟论述:“首先,我相信,与我们有重要合作关系的人对信任、诚实、正直和道德行为有深刻而强烈的需求;其次,我相信,企业应该努力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这种需求;最后,我相信,总体而言,那些最能始终不懈地坚持道德行为的企业比其他企业更能取得成功”。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社会责任概念开始进入中国。我国境内一些企业,逐渐按照要求,编制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其中包括中国电网、中远、联想、海尔、阿里巴巴等。2006年9月,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鼓励公司根据指引要求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形成社会责任报告,公司可将社会责任报告与年度报告同时对外披露。
 
    目前,一些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已经起步,但总体效果仍不尽如人意。与经济改革相比,我们的文化变革、商业伦理的变革明显滞后。2008年,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事例频发,“三鹿奶粉”事件,国美电器主席黄光裕因涉嫌股价操纵被调查事件,都反映出企业忽视社会责任后面临的信任危机。无数事实证明,漠视企业社会责任、危害社会公德的任何行为,都需要用几倍的,甚至是难以估量的代价来补偿。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仅是企业自我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当前,全球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资源紧张,环境恶劣,金融动荡。生活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中国开始面对国际社会更高标准的责任要求,中国企业的全球责任必然随之增长。我们可以看到,当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时候,决定竞争实力的,已不仅仅是硬件要求。2004年9月16日,西班牙东南部小城埃尔切,当地鞋业同行不满温州商人低成本廉价竞争行为,纵火烧毁中国鞋城价值100多万欧元的鞋子。虽然这一事件发生的背景很复杂,但值得所有渴望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反思。在世界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的今天,企业必须重视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这样才能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这不仅是对企业自身的前途负责,更是对国家和社会负责。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首先要依靠企业的自觉意识和政府、社会的积极引导。2009年3月18日,《纽约时报》刊登了“中国山西票号”的特写文章,被媒体解读为“美国大力推销晋商精神,借以警醒处于经营危机和信任危机下的AIG类的金融巨头们。”山西票号虽然退出历史舞台,但晋商笃守诚信在工商业界声誉极高。近代外交家郭嵩焘评价晋商:智术不能望江浙,其推算不能及江西湖广,“惟心朴而实也”。要从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来看待企业社会责任,大力宣扬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提高企业竞争的“软实力”。MBA或大学管理类专业有必要开设企业社会责任课程,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一定的社会责任理论体系;还可以通过工商年检的机会,增设企业家社会责任宣传的内容,这不仅能提升其商业道德,还有利于整个产业在金融危机下的转型和复苏。有学者将社会责任比喻成“企业或者企业家的信仰”,企业在利益面前是没有信仰的,但企业家作为一个人,到了一定程度,其必须去寻找利润和财富的最终意义。中国的崛起,需要一批有信仰的优秀企业家。
 
    除自律外,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必不可少。作为监管部门,应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加强有针对性的检查,包括消费者投诉、职工权益保护、重大环境及社会风险、资源运用、慈善活动、利益相关者等方面;鼓励企业像披露财务信息一样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提高披露质量;另外一方面,要加大惩戒力度,使尽到责任,花了成本,履行到社会责任的企业得到表彰,而忽视消费者权益、忽视员工利益和环境保护,掠夺式开发利用资源、能源的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
 
    三、当前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应以员工利益保护为重点
 
    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地震灾难,把更多人的目光集中到企业社会责任上来。有舆论将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企业捐赠或企业所做的公益事业,这样的理解并不全面。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已经被接受的理念,它有明确的内涵,不应该是一个泛泛而谈的概念。总的来说,企业责任可分为3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提供好的、安全的产品给消费者,这是最基本的层次,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底线,不能触碰,否则必将承担相应的后果。第二个层次,就是从企业内部看,处理好生产经营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包括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企业与环境的关系,企业与消费者、供应商、所在社区、政府等之间的关系,构筑和谐经营环境;第三个层次,就是从企业外部看,超越经营领域,发展慈善事业、捐赠公益事业、保护弱势群体,发挥企业在社会环境中的良好作用。
 
    现实中,企业社会责任有一个逐步确立并完善的过程,应从利益相关方的基本权益出发,先满足基本权益,再不断扩大改善的范围。虽然慈善和公益事业是很重要的企业社会责任,我们鼓励企业去做,顾客和供应商的利益也要保证,但考虑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当前我国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应以员工利益保护为工作重点。有些企业,作为利税大户做了很多慈善事业,但对自己的员工却很苛刻,从根本上来说,这不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改革开放以来,单一的经济改革和异化的企业改革,员工已经从整个经济转型中被“边缘”出去,在劳动和资本的关系中,劳动处于明显的弱势和依附性地位。由于中国具有出口优势的产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国的劳工问题日益突出,并被国际社会关注。一些劳工组织和跨国公司还针对中国的劳工问题,制定了专门的“工厂守则”,要求中国的出口企业遵守。为了使“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落到实处,同时也是为了应对国际上对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我们必须以员工利益保护为重点,在全社会推行企业社会责任。
 
    从当前实际看,保护员工利益,企业要努力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争论。支持者认为这部法律有效保护了作为弱势一方的员工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反对者则认为它不适当地限制了企业的用人自由,并给处境艰难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劳动合同法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是引起争论的关键。在人民币升值压力增大、企业自身成本增加、金融危机冲击背景下,有相当多的企业确实面临很大的外部压力和困难。立法政策转型增加的社会成本不能全部由企业承担,政府也应承担相应的成本,通过降低税率、完善社会保障等途径减轻企业的负担。但不能因此而否定《劳动合同法》。在劳资双方之间实现利益均衡,企业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是大势所趋。从短期看,表面上可能会导致成本上升、利润下降。但从长远看,竭泽而渔的掠夺式开发,不仅会危害社会,而且最终会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人是第一宝贵的财富,真正对员工负责的企业一定是有竞争力、有长远生命力的企业。
 
    保护员工利益,除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外,还必须在公司治理中促进“劳动者参与”。公司治理中的“劳动者参与”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已成为现代公司治理的一个必然要求和趋势,它不仅是一种构想,现实中也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德国、荷兰、瑞典、挪威、丹麦、奥地利、芬兰、法国和卢森堡等欧洲国家,都制定了工人参与公司共同决策的法律,其主要参与方式为企业职工委员会制和劳方代表参加董事会或监事会。
 
    设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鼓励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建言献策,对于维护员工利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从我国的实践情况看,依然任重道远。关于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公司法》对具体的选举程序、不同规模企业职工董事和监事的具体比例及罢免等问题并未涉及,从而在操作中留下不少遗憾。具体表现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占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比例偏低,大部分公司的董事会中没有职工代表。有些职工代表,因其“职工”身份,决策中基本上是听听会、举举手,沦为一种摆设。必须完善相关立法,增加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着力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使企业各方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经济危机不是任何时候都会发生,其爆发是有周期和条件的。将次贷危机与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相比,一个共同背景是:危机前夕,都是美国经济增长,国力飞升的时期,但同时也是社会分化严重,劳资矛盾尖锐,道德沦落的年代。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不仅仅是一场金融或经济危机,也可以说是一场信任或道德危机。如何吸取这方面的教训,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倡导以人为本的企业伦理,值得社会各界认真思考。
 
    参考文献:
 
    1、厉以宁.企业目标和企业社会责任[N].文汇报,2008-03-05.
    2、李维安.中国公司治理原则与国际比较[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作者单位:江苏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