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巡察实践问题思考报告

  基层巡察实践问题思考报告

  负责全县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保障等工作以及与州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三是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巡察干部思想认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巡察实践问题思考报告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基层巡察实践问题思考报告

  报告一

  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兰坪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制度落实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州委部署要求,及时设置成立巡察工作机构,配强人员力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安排专项经费,为巡察工作提供基础保障。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两轮巡察,派出6个巡察组,巡察12个单位,共发现存在的问题133个,其中问题线索27个。

  一、巡察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兰坪县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州、县党委巡察工作制度的意见》精神。一是明确了县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县委是组织开展巡察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二是印发了《关于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并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负责全县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保障等工作以及与州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三是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巡察干部思想认识,安排部署巡察工作,共xx7人参加了会议。

  (二)精心组织,多措并举。一是积极组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州有关要求,就巡察办编制问题向县委编办协调,明确巡察办为县委工作部门,机构级别为正科级。二是认真制定《兰坪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多次修改,制定出台了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实施办法。三是组建巡察人才库,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政法、审计、财政、发改、扶贫、农业、住建等13个部门推荐54名人员组成巡察人才库,分为组长库、专业人才库和联络员库,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硬,对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熟悉,讲纪律、守规矩的巡察人才队伍。四是经费得以保障。巡察工作启动后,县政府安排了xx万元巡察装备和专项工作经费。

  (三)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一是出台《兰坪县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确定巡察工作的时间要求、巡察方式、任务内容、整改要求等,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保障。二是为严明巡察纪律,巡察工作人员在签订“保密承诺书”的同时还签订了“八个严禁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了巡察工作行为。三是巡察组进驻部门巡察做到“三个到位”,即:准备工作到位、协调沟通到位、部署要求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巡察工作经验。由于巡察工作是一项新生工作,工作人员没有参加过相关业务培训,也没有过多可以借签的巡察工作经验,当前主要靠实践探索中不断积累提升。

  (二)巡察机构编制亟待解决。由于省、州有关文件明确巡察机构为同级党委的工作部门,并设在同级纪委,但要求在现有总编制范围内统筹解决。但就兰坪县而言,全县公务员编制已超编,巡察办工作人员编制调剂难,目前抽调县纪委2名同志兼职负责巡察办日常工作,不利于巡察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三)巡察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在能力素质上,由于巡察队伍都是新兵,大多数同志业务能力素质不高,存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弱、对一些问题的分类和定性把握不精准、起草巡察报告质量不高等问题。在方式方法上,巡察方法手段比较单一,延伸巡察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大多局限于从谈话、信访、审计等渠道发现问题,难以形成巡察震慑。在工作作风上,个别巡察工作人员担当意识不强,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得罪人、拉不开面子等情况。

  (四)巡察工作重点把握不准。开展巡察要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但从首轮巡察实际来看,在巡察重点把握上还不够精准,没有与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没有把执法权和审批权集中、资金和项目聚集、服务和管理混乱、群众反映突出的岗位、部门和人员作为重点对象。

  (五)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在开展巡察工作之前,虽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张贴巡察公告等方式加强巡察工作宣传报道,但实际工作开展中社会各界和普通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体现在:一是公布的举报电话基本上没有接到群众的来电,也没有群众主动上门反映问题,大家都抱有一种观望的心态。二是在开展个别谈话中,绝大多数同志都避重就轻泛泛而谈,不愿得罪人思想严重,发现问题困难重重。

  三、思考和建议

  (一)强化机构建设,确保人员编制。建议上级针对基层实际困难,统一自上而下协调理顺县级巡察机构编制问题,提出硬杠杠、硬要求,解决县市级巡察工作“机构强、人员弱”的问题。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建议上级机关加大巡察业务培训力度,帮助基层巡察工作人员提升巡察本领。县市要积极探索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因人、因事、因岗施策,注意总结提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规范巡察人员工作行为,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三)强化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针对当前有的部门和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认识不足、不到位的问题,突出强调巡察是政治巡察,是上级党委对下级党组织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大检查、大监督,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在巡察中加强与被巡察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互动,引导积极主动向巡察组反映问题,并督导问题主责部门抓好整改落实,使巡察工作真正发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作用。

  (四)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发现问题。巡察要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被动查处为主动帮助整改,牢牢掌握党内监督的主动权。要采用灵活多样的巡察工作方法,通过听、测、谈、访、查、看等手段,采取信访受理、民意测评、座谈了解、财务审计、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收集被巡察单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等方面情况的问题信息,做到“毛病”早发现早治疗,防止“小病”不治酿成“大病”。

  (五)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监督权威。要以书面形式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巡察成果作为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奖惩、教育干部,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的重要参考依据。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巡察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特别是对整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进行追责,形成震慑

  报告二

  内部专项巡察是常规巡察的延伸细化和有益补充。临汾市公安局党委针对全市公安机关点多、线长、面广、队伍庞大以及当前公安工作任务艰巨、头绪繁多、责任重大的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化监督制约,压实责任链条,补齐管理短板,提升执法水平,先行先试先发力,在全省公安系统率先成立了专项巡察工作组,并于今年6月对市局交警支队党委及所辖xx个党支部展开专项巡察工作。在三个多月的巡察实践中,专项巡察组坚持“标准从高,程序从严,问题从细,整改从快”的“四从”原则,截至目前共发现三大类(政治建警、执勤执法、作风形象)12个方面110个问题。当前已整改10个方面的85个问题,其余两个方面的25个问题也正在积极整改当中。

  精心谋划是基础

  首先,制定了精准科学的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我们在广泛深入调研和听取收集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共临汾市公安局委员会对市局交警支队内部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巡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巡察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到工作纪律和原则都作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既体现了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又凸显了专项巡察的细化特点。比如在“巡察内容”的确定方面,我们主要围绕“支队党委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提高政治站位情况,民警执勤执法、担当作为情况,民警爱岗敬业、作风形象情况”三大重点来展开,扭住了支队党委班子和民警队伍建设的“牛鼻子”,起到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同时在“工作原则”的设计上强调“坚持围绕市局中心工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坚持不影响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坚持专项巡察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巡察。务实精细的实施方案为卓有成效的专项巡察作了充分的准备和铺垫。其次,采取“硬抽人、抽硬人”的办法成立专项巡察工作组。我们从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市局督察支队以及4个县(市、区)公安局党办、督察、政工、审计抽调了7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担当作为好的党员民警组成专项巡察组,并成立了临时党小组,制定了专项巡察工作职责、重点、纪律等,确保专项巡察组打铁先得自身硬,查人必须自身清。

  严格程序是关键

  程序就是纪律。我们坚持内部专项巡察程序不简化,把关不折扣,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的规定程序扎实推进。

  一是个别谈话,见真见实。我们罗列了包含8个方面问题的“谈话提纲”,诸如“你对支队党委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如何?”“你认为交警支队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具体说明交警支队有没有吃、拿、卡、要现象,你本人在这方面表现如何?”“你在履职尽责及担当作为方面存在哪些问题,你本月干了哪些工作?”等等,问题切口精准,具体明了,要求回答问题一针见血,客观真实。个别谈话做到党员民警人人谈,目前已谈话xx6人,收集整理各类问题52个。

  二是明察暗访,吹糠见米。专项巡察组不定期深入支队各窗口单位及交通平峰岗,有时扮成排队办理业务的群众,有时变身成咨询信息的老百姓,有时化身办证审车的司机,有时站在十字路口或办公大厅,观察和留意办公执勤民警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从中寻找突破口,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是抽查资料,见微知著。专项巡察两个月来,共抽查事故科、秩序科、警保科、设施科、科技科、特勤大队等单位各类资料及案卷材料56卷,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后即刻形成专题报告,一方面严肃地指出问题错误,一方面及时反馈给支队党委,敦促整改,一盯到底,绝不姑息。

  四是召开组织生活会,触击灵魂。内部专项巡察要求每个基层党支部及党小组都必须召开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而且每名党员的个人剖析材料须经支部书记把关、分管领导签字、专项巡察组审定方可上会。巡察组派专人列席组织生活会,监督党员自我批评要出汗,互相批评要红脸,书记点评要中肯,改正问题要真心。

  检视问题是重点

  内部专项巡察的重中之重是发现问题,找准问题,弄清问题成因,抓住问题实质。

  一是查找问题“三印证”。一方面,每巡察一个党支部,我们都认真查看最近三年的工作总结,对比三份总结,发现不少支部工作总结雷同严重,责令改正,重新递交。另一方面,暗访发现民警张某不在岗值勤,先询问单位领导,再询问带班长,最后联系民警本人,三方印证该民警不在岗真实情况,从中发现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

  二是发现问题专项报。我们在明察暗访驾考中心、事故车辆停车场、伤亡事故复议案卷时,分别发现个别考场周围存在黑教练车、事故车辆停放存在安全隐患及发放耗材登记存在涂改现象、伤亡事故责任认定有责任不清等问题后,当即形成书面专题报告,通过对责任领导约谈提醒,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要求其及时向专项巡察组报告整改结果。

  三是指出问题不留情。我们没有因为是内部专项巡察而惜情顾面,或者网开一面,而是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直言不讳且毫不留情地向责任领导和当事人面对面指出存在问题,确实让不少人真正红了脸出了汗。

  立行立改是根本

  如果说检视问题是内部专项巡察的目的,那么,立行立改就是内部专项巡察的根本所在。从目前看,此次对市局交警支队的专项巡察至少起到了三个作用:

  一是整肃了纪律、规范了执法。我们结合市局正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的思想纪律作风大整顿工作,专项巡察着力在民警遵纪守法和规范管理上细查深挖,连续对支队机关及基层所队进行了13次在岗情况、警容警风情况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约谈责任人和当事人,起到了一定的督促和震慑作用。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民警主动工作的多了,被动应付的少了;遵纪守法的多了,违法乱纪的少了;担当作为的多了,敷衍塞责的少了。

  二是化解了矛盾,融洽了关系。巡察期间,群众通过“举报箱”“举报电话”等渠道向专项巡察组反映市县交警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共计10余条。比如一车主向巡察组反映,他的车停在“滨河湾”小区门口,而处罚单写的却是“玉秀湾”小区,该车主不依不饶,强烈要求讨个说法。专项巡察组的同志通过及时与辖区交警大队沟通,撤销了不当罚单,避免了事态的发酵与负面影响。还有市民反映,某县交警执法粗鲁,不近人情,专项巡察组专就此问题约谈了该县交警大队长,责成进行专题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同时将整改结果上报巡察组。如此以来,缓和了警民关系,重塑了交警形象。

  三是激发了干劲,促进了工作。专项巡察组始终把即行即改、立行立改贯彻巡察全过程,原则上做到指出问题不过晌,促改问题不过夜,并不定期对已巡察过的党支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大大激发了广大交警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了交警支队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报告三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对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上海立足于直辖市的区域特点,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注重工作实效,xx个区的巡察工作不断深入,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市委、区委高度重视,坚持向中央对标看齐,持续推进和深化巡察工作

  上海市委召开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了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精神,研究十一届上海市委巡视工作规划,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把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全面贯彻到市委巡视巡察工作中去,以实际工作成效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廖国勋把推进巡视巡察联动作为今年着力抓好的七项重点工作之一。

  上海市各区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切实履行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压实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如奉贤区为了发挥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整体合力,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区纪委书记和区委组织部长双组长制,成员吸纳区机关党工委书记、财政局长、审计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使巡察工作更加发挥了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的优势。青浦区委常委会在专题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浦东新区、静安区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由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牵头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项目任务,压实了区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使巡察工作得到持续有力地推进。

  注重整体谋划,不断健全完善巡察体制机制,促进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上海市各区强化“四个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整体谋划,不断完善巡察工作体制机制,保障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注重顶层设计,谋划新一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如徐汇区在新一届区委换届后不久就制定了《20xx-2022年巡察工作规划》,摸清了巡察对象的底数,明确了计划步骤,并及时启动了新一轮的巡察。浦东新区常委会制定了20xx-2022年巡察工作规划,计划在5年内对所有区属单位巡察一遍、“回头看”一遍,并对其所属单位开展延伸式巡察。

  注重巡察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巡察干部。各区一般设立3-6个巡察组,保障巡察工作全覆盖。一些区按照巡察工作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加大巡察机构的配置力度。比如,杨浦区由一名区委副巡视员亲自挂帅担任区委巡察办主任,集中精力抓好巡察工作。闵行区委巡察办明确属正处级区委部门,核定编制2人,设主任1名(正处实职)。崇明区按照“三个不固定”的要求,加强巡察组长库、巡察人才库的建设,一次一授权,从制度上保障巡察干部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注重及时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健全巡察工作制度。如嘉定区制定完善《被巡察单位巡察结果评定主要参考指标》规定,将巡察结果评定情况纳入区支部们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系统,进一步强化巡察的震慑作用。黄浦区制定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约谈问责办法,用制度机制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注重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有效运行。如青浦区制定了《关于巡察后续处置工作的办法》,进一步规范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移交处置流程,并运用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奉贤区先后制定了《奉贤区巡察工作信访受理办法》《回头看工作流程》《巡察工作材料归档有关规定》等配套制度规范。

  加强实践探索,积累形成一些特色做法,着力提升工作实效

  20xx年换届以后,各区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要求,结合区情特点,将面上的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回头看”相结合,将巡察区属单位与下沉一级延伸巡察相结合,积极探索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将区委巡察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针对某一领域、某一突出问题开展集中式专项巡察。如松江区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开展“点穴式”巡察。奉贤区对全区xx0多家社会团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集中开展专项巡察,揭示了社团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共移交了12条问题线索,对13人给予了党纪处分,同时责成被巡察单位切实担负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整改,起到了查处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对区属单位下一级党组织实行“下察一级”。如长宁区制定了《关于在部分大口党工委试点开展“二级巡察”的指导意见》,在区国资委、教育局、卫计委等3个大口部门党委率先开展“二级巡察”工作,明确部门大口党委在5年内对系统内单位实现巡察全覆盖,巡察结果要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注重运用“回头看”巡察方式。目前各区确定的巡察全覆盖范围一般在70家左右,部分区2-3年就可完成全覆盖任务,因此有些区较多采用“回头看”方式,实现了巡察和“回头看”两轮覆盖。如普陀、虹口、宝山区认真组织巡察“回头看”,实现巡察和“回头看”双重全覆盖,在检查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着力发现新情况新问题。

  以巡察情况公开促进整改落实。如金山区加大了巡察公开力度,将巡察结果在区纪委网站上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以公开促整改;同时还开展巡察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看整改成效是否得到了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的认可,对于整改措施不到位、干部群众依然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通过回访、函询等多种措施继续督促整改。

  畅通巡察线索移交渠道,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已经成为各区纪委案件的重要来源之一。如金山区每轮巡察后,区纪委书记会逐一研判问题线索,并全部纳入案管系统,20xx年以来共移送问题线索58个,党纪处分xx人、政纪处分3人,并对金山卫镇原党委书记干永琴等一批干部进行查处和移送司法。

  以巡察促进区域深化改革发展。如静安区紧盯“美丽家园”建设xx亿元资金,作为20xx年巡察工作重点之一,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老百姓住房上,防止发生工程领域腐败问题。黄浦区委巡察办针对巡察发现的“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区委作了汇报并提出了从面上进一步加大清理整顿力度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区里建立了“三资”管理平台,完善“三资”管理各项制度规定,落实了专职领导负责,分阶段、分步骤对全区房产情况进行申报和登记,清理工作实现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