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会治理创新亮点工作介绍
一、实行“阳光服务”。落实政务公开,服务项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公开办事程序,让群众心中有数。
二、实行“微笑服务”。对前来办事群众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应声、走有送声。热情、耐心、细致、周到地对待每一位办事人员,让群众感到暖意。
三、实行“诚信服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即办事能当场办结的马上办结,不能马上办结的承诺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时限办结,让群众心中有底。
四、是实行“预约服务”。窗口接受办事人员特殊情况下的预约服务,以满足特殊群体的要求。经预约,一是延长工作时间,二是利用双休日服务,三是上门主动服务。预约服务,急群众之所需,提升在群众心中的满意度。
五、实行“廉洁服务”。在服务过程中,窗口各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吃、拿、卡、要、报”。一经查实,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廉洁服务架起了办事人员与大厅工作人员的连心桥,让群众从内心感到满意。
六、实行“满意服务”。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和“首办负责制”等制度,虚心接受办事人提出的批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大厅人员提升服务水平,让办事人员高兴而来,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