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创新认真实践积极探索依法治省新路子

吉林省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领导和督导下,全民普法步步深入,依法治理蓬勃发展,并逐步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对于保障和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维护社会稳定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努力探索.建立规范化的工作制度
    (一)、建立高效的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运作机制。经过多年的积极探索,吉林省逐渐形成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年度工作例会制度、成员单位报告工作制度和市州党委主管领导列席会议并报告工作制度。在每年年初召开的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总结上一年工作,并从依法治省工作的全局部署新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参加会议的24个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轮流报告工作,接受会议审议和监督;每年依法洽省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时,都请各市州党委主管领导列席会议,并向会议报告本地区落实依法治省工作任务、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明确会后落实会议精神的责任。由于有了这三项制度,依法治省工作每年都有整体部署,每年都能直接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和工作成效,每年都能及时地把会议精神通过市州党委得到贯彻落实。
    (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经过省委领导的倡导和支持,从1996年开始,吉林省率先实行了领导干部学法学分制度。即每次举办法制讲座,省直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必须参加学习,并亲自上交学习卡,每年必须达到规定课时,否则不得参加年终工作考核。为加大工作力度,经过省委同意并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吉林省率先在全国建立和实行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和任职资格制度。这项制度规定,依法治省办公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大人选委、省委党校,每年都要定期举办地厅级、县处级和乡镇党委书记法律知识培训班,系统地学习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16部法律法规知识,并进行单科结业考试。第一次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补考,补考不及格者按照干部任免权限调整职务。凡是没经过培训或未取得合格证者,省人大任免干部时原则上不接受提请,省委在任命干部时原则上不予讨论。在吉林省的行政干部、党务干部和检法两院干部,都要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目前,这一制度作为全省“四五”普法的一项硬性措施,已在9个市州普遍推开。
    为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在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倡导和推行下,吉林省政府率先在全国实行了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制度,聘请资深律师组成政府法律顾问团,作为政府的智力支撑体系,列席省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对省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截止2003年6月,省政府法律顾问团共列席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393次,完成省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374件,其中参与信访案件处理,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94件。目前,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不断得到完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有了制度保障,减少和避免了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前不久,洪虎省长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十分感慨地说,每当看到“法律顾问席”的牌子时,我更加清醒,省长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政府作出的每二一项决策,都必须体现依法行政的要求。
    (三)、拓宽全民普法教育工作载体。第一,农村的普法教育实现了载体创新。2001年首次举办了吉林省第一届村官法律知识电视大奖赛,即把法律、文艺和电视融为一体,以“村官学法、为民服务”为主题,面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了阵容庞大、寓教于乐、深受群众欢迎的村官法律知识电视大奖赛。为巩固和发展大赛取得的成果,2002年,经过调研形成了在全省农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调研报告,省委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纳入全省市州和县乡党委、政府主管领导的工作责任制之中,纳人各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之中,加速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
    二、大胆创新。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机制
    (一)、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实现了制度创新。2002年底,我们和省经贸委联合进行调研,并形成了《我省一些企业不重视法治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的调研报告》,洪虎省长和原省委副书记王国发先后3次在调研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靠制度推进企业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为此,我们协调省直16个部门,开展了为期3年的企业普法和依法治企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经过学法用法培训、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经营管理考核三个阶段,使全省325个重点企业逐渐完善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了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生产经营管理的紧密结合。据统计,开展这项活动3年来,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xx亿元。经省政府同意,去年3月对全省33个学法用法、依法经营的先进企业进行了表彰。
    (二)、城市基层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实现了方式创新。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增强了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整合功能、服务群众、普法维权、发展稳定”的职能作用,城市社区民主法制建设有了新的载体。目前,全省各地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广泛开展了“普法维权、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七进社区活动;并开始创建无刑事和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越级上访,无“法轮功”习练者,无封建迷信和无黄、赌、毒现象等“七无”社区活动。
    (三)、青少年法制教育实现了思路创新。认真落实教育部、司法部等4部委有关文件,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2003年1O月,省司法厅协调省教育厅、省综治办、团省委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包括解决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和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等问题,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
    三、加强办事机构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吉林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的职能由司法厅法制宣传处承担,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履行两种职能。司法厅领导十分重视依法治省办公室的建设,十分重视发挥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把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职能和依法治理办公室的承办指挥职能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要求,促进本地区、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
    一是在工作谋划上,既要强化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又要自觉地站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的高度发挥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我们体会到,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既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窗口单位,又是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和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办事部门。只有通过办事机构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取得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办事机构积极运作,并纳入到依法治省全局之中,其工作职能才能得到强化,办事机构的作用才能得到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才能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因此,这些年来,我们既抓普法教育不放松,同时又通过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不断推进全省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也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认可。
    二是做好人员、装备和经费的保障工作。司法厅十分重视普法工作的人员、装备、经费等物质保障,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依法治省办公室增加人员。开展重大活动时,司法厅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直接指挥,全厅上下“一盘棋”,并在装备、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
    三是不断强化依法治省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经过省委领导和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讨论决定,设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其职能作用是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做好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为切实做好“四五”普法的后期工作,省委领导又具体明确了依法治省办公室的4项具体职能任务:第一,要求依法治省办公室和省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考核机制,把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和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干部年终工作考核之中;第二,依法治省办公室要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并把检查情况和年度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第三,依法治省办公室要制定全面客观、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依法治省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对全省各市州和省直各部门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第四,依法治省办公室要发挥好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作用,对工作中配合意识不强、工作不落实的成员单位进行督促,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汇报。
    由于依法治省办公室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领导同志,一有重要工作常常直接批示给依法治省办公室,或者直接把任务交给依法治省办公室承办。省直各部门,包括公、检、法也常常主动与依法治省办公室沟通工作情况,要求对他们的工作给予支持。从去年5月份开始,依法治省办公室根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积极协调省直各部门、各市州,先后成功地举办了全省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电视大赛和全省宪法知识电视大赛,有力地推动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在全省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