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市域社会治理新路子

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市域社会治理新路子

我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主要做法是“五个一”:

一、编制“一套方案”,绘好试点工作“路线图”

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省委政法委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将试点作为全省政法工作三年大提升的标志性工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试点方案》,确定试点工作总体框架。组织领导上,省委决定成立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5个试点市均成立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政法委牵头、20多个部门参与的领导机构,建立起党政主导、部门主责、基层主抓的领导工作格局。建设内容上,按照“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的总体思路,提出法治氛围、道德风尚、群众自治等6个方面的总体目标,围绕完善共治格局、打造工

作网络、优化治理方式、建强支撑保障等4个方面内容,确定

20项重点任务,设置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群众安全感等5项否决性指标,强力予以推进。分类指导上,统筹考虑经济、地

域、民族等特点,确定5个市进行试点,要求试点市在全面完成重点任务的基础上,省会城市突出示范引领,民族地区突出宗教和顺等,努力探索具有特色、时代特征、市域特点的社会治理模式。

二、设立“一个体系”,树起试点导向“指挥棒”

积极探索创新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加强考核评价体系建设,科学引导各地有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平安建设责任制考评奖惩办法》,省委、省政府与等204个部门单位签订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第一次实现平安建设责任制全覆盖。始终把考核奖惩指引作为“指挥棒”,将试点工作重点任务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考评细则,增加试点工作在平安建设中的权重,建立严格的督促检查、定量考核、评价奖惩制度。第一次研发平安指数,设置公共安全、矛盾纠纷调处、便民服务等9大类133项指标,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测社会治理成效,实现精准化预警管理,指导试点市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

三、做实“一个载体”,打造社会治理“综合体”

加快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发挥好服务群众、信息收集、预警督办、矛盾化解等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效工作载体。省上抓规范指导,制定《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全面推动建设规范化、实体化综治中心,做到有机构编制、有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目前全省已有50的市(州)成立事业

编制的综治中心,82的县(市、区)、97的乡镇(街道)建成综治中心。一些地市为所有乡镇(街道)增加一名党委委员兼任政法委员,统筹指导综治中心工作。市县抓集成应用,试点市将综治中心打造为汇聚社会治理资源的重要平台,整合司法、人社、国土、民政、住建、信访等部门单位力量,推行“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的运作模式,建立“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等工作协调制度,实现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

四、搭建“一个平台”,厚植融合共享“智慧树”

为解决社会治理资源分散、标准不一、功能不一等问题,第一次统一建设平安信息化支撑管理平台,首先在5个试点市布建运行,逐步实现对相关信息的实时感知、统计调查、研判预警、联动处置。打破信息壁垒,建设1套标准规范体系、1个政法大数据中心,打通信息联通渠道,将200多个部门单位涉及社会治理的数据全部接入,实现政法综治数据资源的深度融合。完善功能模块,设计涵盖社会治理各要素的政法基础业务、平安专项业务等5大应用平台、400多个子系统,实现对社会治理的全面持续支撑。发挥平台功能,积极对接市域需求,设置开放端口,鼓励各地进行自主性、差异化设计,不断完善智辅决策、智辅监管、智辅服务等功能,为常态化、科学化预测预警预防提供有效支撑。

五、完善“一套机制”,形成多方联动“共治圈”

指导试点市积极推进具有牵引带动作用的工作机制建设,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完善综治中心牵头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试点市在各县(市、区)依托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联动调处中心),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诉前调解、专业调解以及信访化解力量集中办公,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待、一条龙调处、一揽子化解”。完善“六位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构建智能化技术防控网、常态化治安巡逻网、精准化风险预警网、明晰化公共安全网、多元化社会共治网、专业化处突维稳网,目前全省全面建立治安户长、网格员、群防群治以及专业化应急处突4支队伍。完善便民利民的公共服务机制,将公共

服务方面48部热线全部纳入12345民情热线,整合政府服务职能,实行“一号受理、分类转办、跟踪回访”;将民生服务和呼叫平台融入综治中心,实行“一窗口受理、一中心办结”。完善公众参与的民主协商机制,通过基层党组织引领推动多元参与,畅通公众参与的规范化协商议事渠道,建立“和事佬”协会、“邻里帮帮团”、民情“连心扣”等机制和模式,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让身边人解身边事”,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