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评价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印发〈2020年度设区市和自治区直属机关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0〕6号)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对照4个方面共60项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逐条认真研究,于2020年6月制定《自治区财政厅2019年度社会评价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现将年度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完善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问题

(一)整改目标。自治区财政厅将严格按照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的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将按照年度计划认真做好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训组织工作,积极创新培训方式,拓展培训类别,为会计人才提供更优质服务。

(二)整改措施。自治区财政厅将综合学员的实际情况和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积极与承办机构沟通协调课程内容安排,加强与学员沟通,逐步优化培训课程设计。持续拓宽培训方式,2020年将增加对青年后备人才的线上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会计人员培养,积极推动各市县“千”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三)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确保学员健康安全的情况下,与国家会计学院沟通协商,做好各班次培训。二是创新培训方式,采取面授与线上集中培训相结合,丰富学员学习体验,激发学员学习热情。三是为确保培训工作质量与实效,加强与国家会计学院和班委的沟通联系,对课程设置、培训师资、学员管理、教学互动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四是为提升青年后备会计人才的业务与水平,在年度培训计划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国家会计学院增加了一期青年后备人才的线上培训。五是为推动市县会计人才培养,建立市县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奖补机制,印发加强市县会计人才培养奖补专项工作经费管理通知,并对各市开展会计人才培养奖补专项工作经费进行绩效考评。

二、关于加大对市县支持力度问题

(一)整改目标。继续坚持财力下沉,不断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对平南县予以政府债券支持。

(二)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各地因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经济形势造成的财政收支压力。二是进一步完善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既加强困难地区基本财力保障,又对发展潜力大、发展速度快的地区加大奖励激励。三是对平南县予以政府债券支持。自治区财政厅将结合财政部下达我区2020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综合考虑平南县财力、债务风险、项目储备入库情况以及项目是否符合政府债券发行条件等因素,对平南县予以政府债券支持。

(三)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问题,截至2020年11月,下达市县转移支付2978.78亿元,达到上年全年数的115.6%,并重点向受疫情影响大、“三保”问题突出和脱贫攻坚压力较大的地区倾斜,引导市级加大对困难县(区)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分配下达xx亿元直达资金,惠及了全区所有市县区,并重点向县级倾斜。二是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问题。自治区财政厅既加强困难地区基本财力保障,又对发展潜力大、发展速度快的地区加大奖励激励。下达县域经济8项激励、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激励资金等奖励激励资金,激发市县争先创优、担当作为。三是关于对平南县予以政府债券支持问题。2020年,我厅转贷平南县新增政府专项债券xx亿元,较2019年(xx亿元)增长48.1%;安排平南县第一批抗疫特别国债17842万元,为平南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三、关于加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支持力度问题

(一)整改目标。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继续筹措安排2020年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各类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加大自治区本级扶贫投入,2020年自治区本级按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并确保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不低于中央资金增幅,督促指导县级按规定比例增列扶贫预算。二是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实施计划》,及时做好资金安排分配工作。

(三)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问题。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xx亿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增加xx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合计下达608677万元,比2019年增加73456万元,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20%。二是关于支持乡村振兴建设问题。2020年2月,配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出台《关于印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桂发改农经〔2020〕15号),及时做好项目和资金安排。

四、关于优化财政业务系统功能问题

(一)整改目标。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联系,听取各单位意见建议,加快财政专网与广西电子政务外网的融合互联,不断完善财政业务系统。

(二)整改措施。一是加快自治区财政厅的财政专网已与广西电子政务外网融合互联,开通广西电子政务外网访问财政业务系统的途径,缓解业务高峰期的网络拥堵问题。二是加强与预算单位沟通联系,采用发函征求、电话咨询等方式听取单位意见建议,不断完善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三是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过程中,研究定额标准录入控制设置需求,完善定额标准录入控制管理。

(三)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优化部门预算编制系统问题。在征求预算单位意见并结合自治区本级实际的基础上,部门预算编制系统实现行政机关和行政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自动生成基本支出预算,预算申报建议数总额控制、“三公”两费控制数分项审核、预算草案文本检索生成等多项功能。二是关于完善定额标准管理问题。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过程中,根据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要求,提出基本支出标准和会议费、培训费等通用项目支出标准及“三公”两费控制数设置需求,完善支出标准和预算金额的控制管理。

五、关于加快专项资金调度速度问题

(一)整改目标。加大专项资金调度力度,压实设区市对市管县和城区的调度责任,督促设区市及时将专项资金调度至市管县和城区。

(二)整改措施。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专项资金调度工作,加大库款统筹力度和对设区市和省管县资金调度的倾斜力度,压实设区市对市管县和城区的调度责任。下一步,自治区本级将继续加大督促力度,压实设区市对市管县和城区的调度责任,督促设区市及时将专项资金调度至市管县和城区。

(三)整改落实情况。自治区本级加大对基层资金调度的支持力度,压实设区市对直管县和城区的调度责任,督促设区市及时将专项资金调度至市管县和城区。截至11月底,自治区本级对市县调度同比增长27.2%,专项资金已全部调度到位,有效支撑市县支出增长需要。根据考评对象(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提出督促设区市及时将专项资金调度至市管县和城区意见,经对接桂林市本级,桂林市本级已将专项资金全部调度至城区和市管县。

六、关于规范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设置问题

(一)整改目标。规范设区市考评指标设置,进一步压缩考评指标数量,制定设区市考评指标方案,提高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二)整改措施。一是压缩考评指标数量规模。进一步压缩对设区市机关绩效考评指标的数量。二是科学设置考评标准,调动市县工作积极性。三是积极建议取消财政配套资金考评内容。四是规范考评程序。制定设区市考评指标实施方案,规范考评指标内容、程序、材料等事项,提高考评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缩考评数量。2020年,自治区财政厅按照聚焦中心的原则,进一步压缩对设区市机关绩效考评指标的数量,2020年度对设区市考评内容由上年的财政收入、政府债务管理、发展民营企业等三项指标,压减为财政收入、政府债务管理两项考评内容。二是关于优化考评内容问题。自治区财政厅在设区市考评指标中注重建立奖优罚劣导向,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进行绩效扣分,对超额完成任务的考评事项进行加分。2020年度对“财政收入”考评指标设置4分加分项,激励市县财政部门深挖财政增收潜力,激发工作积极性。三是积极建议取消财政配套资金考评内容问题。自治区财政厅对设区市考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对涉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事项提出不予对设区市进行考评建议,以提高考评工作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关于对设区市的财政支出进度考评问题,2019年起我厅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数量大幅压减,不再将支出进度纳入考核范围。四是关于规范考评程序问题。我厅于2020年8月19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办〔2020〕67号),明确财政厅牵头考核的2项设区市指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财政收入)考核内容及标准、数据采集渠道、考核工作程序等事项。

七、关于加强基层调研和业务培训指导问题

(一)整改目标。继续实行厅领导联系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财政部门业务培训指导力度。

(二)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实行厅领导联系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下沉基层,了解基层实际,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切实抓好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努力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展现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良好形象,不断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业务培训班尽量延伸到基层财政部门帮助基层财政干部提高业务水平。

(三)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继续实行厅领导联系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问题。2020年2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厅领导联系基层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桂财办〔2020〕24号),重新调整了各厅领导对口联系的市、县基层联系点。同时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关于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桂财党组〔2020〕41号),明确各位厅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支部有关工作。文件明确了每位厅领导每季度至少深入对口联系点开展调研1次,同时与对口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每季度要结合当前的工作重点、难点、要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活动,每次调研结束,各调研组均形成了调研报告报党组审定。通过“党务+业务”相结合的调研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基层财政部门、基层党员群众的沟通、联系,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增强了干群关系。

2.关于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问题。2020年自治区财政厅共举办26期培训班,其中23期培训班延伸到市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为基层财政干部提供更多培训机会。今后,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不断好转,自治区财政厅将适时加强对基层财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为全区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创造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