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依法治市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之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同心同德地完成十六大确定的各项任务,确保党和国家在新世纪新阶段奋斗目标的胜利实现,是全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面临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显现,国内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区域竞争日趋激烈的状况,南京要站在全国同类城市的前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坚持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其中,通过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继续推进依法治市,是“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和可靠保障。在新的形势下,市委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促进我市现代化建设事业沿着法治的轨道健康发展,必须对依法治市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进行深入的、理性的回顾、分析和思考。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统率作用,在领导全市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实践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一、依法治市的成效和经验

(一)依法治市的概念和地位

所谓依法治市,是指在中央所确定的依法治国的宏观框架内,认真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区域性的民主法治建设,依照体现人民群众意志的法律法规来管理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生活,实现城市的法治化,推进城市的现代化,意味着要实现法律对城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全面调整和整合,法律成为社会的基本调整、控制和统治手段,成为人们行为的基本依据和评价尺度,成为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基本“工具”。

南京是江苏的省会城市,处于长江三角洲,是区域性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中心,也是中国最有前途和竞争最激烈的地区,从加快我市富民强市,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来看,要不断推进城市的政治文明,提升城市文明的格次,使城市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获得持久的发展动力,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治市不动摇。深化依法治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路径;是加快经济发展、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是提升城市文化内涵、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内在要求;是保证社会发展更加和谐、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客观需要。我市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的实践和经验表明,改革愈深入,经济愈发展,政治愈文明,社会愈进步,愈是需要深化依法治市,创造稳定有序、和谐安全、诚信文明的法治环境。

(二)依法治市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南京是司法部确定的省会城市依法治市的试点城市。自1991年2月市委作出《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市的决定》以来,在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等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依靠全社会的参与,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谋划新思路、构建新机制,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地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依法运行和健康、协调发展。

1、立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逐步走向规范化、民主化。我市在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不断加快地方立法步伐。推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使立法运行机制更趋规范,立法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十二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了38部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制定了340余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对全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修订和补充,及时修改和废止了一批不符合wto规则要求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配套,为全市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2、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新的成绩,良好的法制氛围基本形成。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市的基础。通过实施三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市95%以上的普法对象参加了各种各样的学法用法活动,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一是注重内容的针对性。坚持把普及宪法和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同时,结合阶段性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大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先后编印发放了多种法律法规学习材料,共计发行120多万册,保证了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有教材。二是注重对象的层次性。从1994年开始,连续五年对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等重点对象共42万多人次进行了学法测试。1998年以后,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开设了法制教育课,逐步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课堂化。同时,我市还以外地建筑队伍为突破口,对全市40多万暂住人口分批进行了法制教育。三是注重形式的多样性。在利用各类学校、党政校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都开办了法制宣传教育的专版和栏目,达到了“报刊有文、电台有声、荧屏有像”,全市基本形成了立体型法制教育格局,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日渐浓厚,依法治市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3、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行政行为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市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市逐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我们抓住《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同时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评议考核制、违法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层层签定责任书,加强行政系统的自律和监督。1999年下半年,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将党政机关的职能、办事规定、办事程序、办事标准、承诺制度以及投诉举报途径向社会公开。积极实施了政府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取消了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审批项目。通过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行政机关的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行政机关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明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4、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权威得到有效维护。各级司法机关认真履行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司法公正为目标,积极推行审务公开和检务公开,加大司法改革力度。全市法院系统全面推行审判长选任制和实行合议庭成员资格制,建立了科学的审判工作运作机制;全市检察院系统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了侦查、批捕、起诉各办案环节的工作规程和工作要求,形成了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体系,促进了检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同时着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保持了社会的持续稳定,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5、依法治理步伐加快,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各区县按照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动员和依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推进依法治区县工作。近年来通过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在城市社区,开展依法治社区。注重理顺政府与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变政府对自治组织的领导为指导、帮助和服务,保障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决定权;在农村,开展依法治村。实行“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在工厂,开展依法治厂。发挥工人阶级主人翁作用,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步伐;在学校,开展依法治校。规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行为,维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全市广泛开展“向人民学习、为人民办事、请人民评判、让人民满意”活动,倾听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的困难,并请人民群众评议、监督党政机关,有序参与管理经济、社会事务,逐步发展基层民主政治。

6、形成了多层次、多层面的监督格局,执法监督实效进一步提高。全市逐步形成了党的机关监督、权力机关法律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党外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各个层次和层面的监督网络,保证依法治市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市政府于1994年制定了《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于1997年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把监督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政协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也都进行了有效的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新闻单位选择人民群众关心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使法律的有效实施得到可靠保证。

7、整治市场经济秩序取得初步成效,树立了良好的城市信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制经济、契约经济、信誉经济。我们把树立城市信誉作为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通过企业、行业依法治理,树立市场主体“重合同、守信用”观念。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企业法制建设的意见》,召开了全市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工作会议,推广了金陵石化、南钢、普天、新百等国有大中型企业法制建设的做法。二是严厉打击经济领域中的不法行为。加大了查处制假贩假、虚假出资、抽逃资本、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力度,开展了医药、保健食品、广告、房地产、文化市场、农资市场的专项整治,净化市场。三是切实维护投资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了消费者三级投诉举报网络,涌现了湖南路“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一条街”、中央商场“全国无假冒伪劣商品商店”和“全国最佳信誉企业”等一批先进典型。

8、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层次不断提升,业务范围覆盖了经济建设、社会事务和群众生活的各个领域。特别是为我市改革发展、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重点,如南京禄口机场、沪宁高速公路、长江二桥、宁启铁路等一大批重点工程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了大量企业改组、改制、联合、兼并、上市融资等法律事务。十年来,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30余万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292家;公证机构办证65.8万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10万余件。法律援助和“148”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和扩展,仲裁、审计等法律中介服务机构,也取得了较大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依法治市的基本经验

十年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依法治市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主要是:

1、坚持党委总揽、各方参与,形成依法治市工作整体合力。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始终坚持由市委统一领导。由市委书记亲自担任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每年的市委全委会都对依法治市、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坚持常抓不懈。各级党委都把依法治市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了党委决策、人大和“一府两院”履行职能、政协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格局,依法治市工作逐步深入。实践证明,只要各级党委切实加强领导,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依法治市工作就能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拓宽领域,向纵深推进。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持依法治市工作生机和活力。我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强立法,严格执法,实行依法管理,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自1996年开始,我市连续实施了两个“三年面貌大变”城市建设规划,全市累计投入建设资金400多亿元,在道路、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方面,建成骨干项目200多个。我们提出城市建设与依法管理同步的思路,以管理实现城市环境的根本改变。形成了城市规划审批、建设资金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一系列管理机制,提高了城市管理法制化水平。实践证明,坚持依法治市工作为党的中心工作和全市的工作大局服务,就能保持正确的方向和旺盛的活力。

3、坚持依靠群众、执法为民,赢得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依法治市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多年来,我市针对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部门和行业作风等问题,依法进行专项治理,妥善处理新旧体制交替以及城市建设和管理带来的一系列社会矛盾,依法减轻农民负担,依法拆迁补偿安置,依法解决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下岗分流问题,及时调处民间纠纷,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的良好反响。实践证明,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市的主体,顺从民意,遵从民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就能从根本上调动和激发他们的主动性、创造性,使依法治市拥有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

4、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依法治市工作整体推进。依法治市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既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又要立足实际,理清思路,找准重点,循序渐进地向前推进。近年来,我市以推行执法责任制、实行政务公开、审务公开和检务公开,以及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同时,针对区域、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个层次,采取抓好典型、以点带面的方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专门印发《关于对依法治市联系单位实施指导的工作意见》,并组成8个由一名市领导任组长的依法治市联系单位指导小组,分别对依法治区等14个不同类型的联系单位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推进,促进了依法治市工作落到实处。实践证明,坚持从实际出发,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治市工作就能稳步推进,深入发展。

5、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依法治市工作不断赢得新发展、开创新境界。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能够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创新。近年来,依法治市致力于工作实践创新,在坚持抓领导干部学法为龙头,营造浓厚的城市法治氛围;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司法公正;坚持立法为民,强化政法监督;坚持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推进人民民主等方面创出了许多新颖的做法,使我市依法治市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同时致力于理论创新,从市领导到一般干部,从专家学者到从事依法治理实践的工作者都对依法治市工作进行理性思考,并联系分管或本职工作撰写依法治理的理论文章,使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从实践走向理性,从理论又付诸实践。实践表明,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动摇,依法治市工作就能不断拓展新思路,谋划新举措,取得新突破,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