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乡镇机构改革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和创新的重要内容。通过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加强和改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运转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消除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乡镇机构改革要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
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通过改革和精简,逐步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和完善;理顺县乡关系,县直部门派驻在乡镇的机构,凡能下放给乡镇的,要坚决下放;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基础工作,完善乡镇政府功能。乡镇要在精简党政机关行政编制的同时,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精简事业编制,大力清理、清退各类临时人员,压缩财政供养人员,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
乡镇机构改革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如何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理清思路,抓住重点,寻求乡镇机构改革新突破,是机构编制部门的同志们反复思考的问题,也是改革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据本地的具体实际,在下一步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中,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严格规范乡镇机关、事业站所机构的设置,进一步精简乡镇机关行政编制和站所事业机构。进一步精简乡镇机关内设机构,减少乡镇领导职数,规范乡镇行政执法及经济监督部门,切实精兵简政,提高效率。乡镇站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从加强、完善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因地制宜,进一步精简站所事业机构,尽量归并综合设置,不搞上下对口,切实减少由财政拨款的事业编制和人员。要进一步健全乡镇机构编制和人员计划管理制度,严格把住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入口关”,防止乡镇人员再度膨胀。
第二,切实搞好人员定岗,进一步优化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要坚持在编制内设置职位和工作岗位,按岗择人,在坚持基本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定岗,保留工作骨干,改善人员结构,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第三,突出抓好中小学核编定岗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目前,中小学校教职工内部结构不合理,教师少,员工多,中学教师少,小学教师多。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按照不加重财政负担,不增加财政压力的原则,切实抓好核编工作。遵循有利于维护教育大局稳定、有利于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原则,认真搞好中小学教职工定岗分流工作,整合教育资源,优化、精简教职工队伍。
第四,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和分配制度改革。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站所和中小学核编定岗后,要全面实施工作人员聘用制,严格按规定签订规范的聘用合同并实行鉴证。要加强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确保新进人员的素质。
第五,切实作好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分流人员的保障机制,落实好分流人员的有关待遇,因地制宜,多渠道安置分流人员,千方百计为他们寻找新的就业门路,提倡和鼓励干部职工分流后投向各地的经济建设主战场;要加强对分流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搞好分流人员的培训,鼓励他们提高素质,允许他们以后按规定条件参与原单位的竞争上岗,不断巩固和扩大分流成果。
当前县、乡镇机构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改革措施正在逐步实施。虽然机构改革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但改革是一场革命,必然涉及到部分人的切身利益,由此带来的不安定因素也不容忽视。一是部分干部面临着升降去留问题,思想波动大。有职的干部怕改掉了自己“帽子”;无职的干部担心改掉了“饭碗”;无文凭优势、无年龄优势、无工作业绩、无工作能力的“四无”干部更是忧心忡忡,心灰意冷;有的忙于四处打探消息,托关系,找门路;有的等待观望,无所事事,何去何从,听天由命;有的则对改革充满抵触情绪,到处发牢骚。二是稳定工作容易出现断层。干部思想动荡,直接导致意志上的消沉和行为上的消极,正常工作无心抓,遇到矛盾不愿调,这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要认识到抓好当前稳定工作事关机构改革的成败,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要把稳定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任务,放在心上常思,施以行动常抓。二是强化领导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构改革中的稳定工作仍由现任班子负责,哪个单位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单位的领导责任,并作为机构改革中考核任用干部的依据,确保稳定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实行包案责任制。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要有超前意识,做到超前预防,先入为主,主动出击,将纠纷分解到具体单位,包案到人,进行化解。四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于机构改革中出现的不安定问题,各级领导绝不能回避,要敢于面对群众,直接进行处理,确保上访人员不越级上访。五是层层组建稳定信息网络,狠抓各种不安定因素和各种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一旦发生不稳定苗头,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有效处理。
二、抓好干部思想教育,端正思想认识,稳定思想情绪。首先,党政主要领导要当好表率。面对机构改革中的“阵痛”,领导干部要稳定情绪,敢于挑战,当好表率,积极投身各项工作中去,特别是涉及稳定方面的工作,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一马当先,一级做给一级看,用无形的力量凝聚人心,影响和带动其他干部积极工作。其次,要抓好干部教育。要让他们认识到人民群众需要的是能够勤勤恳恳工作的干部,能够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的干部,淘汰的是工作飘浮的干部,素质偏低的干部。如果改革刚开始,思想就滑坡,工作就不安心,其结果,肯定是淘汰的对象。只有扎实工作,接受考验,才能赢得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同时,要教育广大干部淡化“官本位”的意识,做好顺应改革潮流的思想准备,当好挑战机构改革的先行官和促进派,要拓宽视野,轻装上阵,接受组织挑选。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稳定基础。一是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要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专职政法、综治主任,实现专人专职专责。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软弱涣散,凝聚力不强,缺乏战斗力的班子该调整的及时调整,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三是加强政法基层单位建设。随着乡镇机构改革,有些政法基层单位也要随之撤并,为此,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政法基层单位建设的新路子。比如可采取下设治安警区、巡回法庭、司法调解室的办法,服务百姓,方便群众,解决群众报案难、告状难和办事难的问题。要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使稳定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基层治安稳定。
四、认真理顺乡镇机构改革的债权债务关系,千方百计化解债务。目前,乡镇债务的成因非常复杂。有的为完成税费上缴任务而举债,有的为发展规模经济而举债,有的为招待客人拖欠招待费,有的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修建街道,修建办公用房等而拖欠债务。对于这些债务,在乡镇改革中,要妥善做好债权人的思想工作,办好有关乡镇债权债务移交手续,表明偿还债务的态度,让他们相信政府,债权不会落空。同时,积极探索有效可行的措施,化解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