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主席***、副主席**的指示精神,近期我室会同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编办对我区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发展现状
社会中介组织,是指介于政府、企业、其它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提供信息咨询、市场交易、法律财务、监督监证、协调自律服务,由社会团体和非社会团体(包括中介机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组织所构成。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我区社会中介组织迅速发展。截至2007年底,全区共有各类社会中介组织7170个,其中社会团体4004个,非社团类中介组织3166个,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有致、覆盖广泛的社会中介组织体系。
社会团体保持了稳定、健康发展的势头。2007年,4004个社会团体中,政府办1122个,社会力量办2882个,专职人员1706人,会员14.1万人。行业协会快速发展,2007年达525个,比2005年增长1.8倍,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各个门类,在规划行业发展、反映行业诉求、提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自律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民办非企业单位从2005年的570个增加到2007年底的739个,扩大了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福利、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发展。各类基金会稳步增长,目前已设立15个,筹集资金280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活跃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领域的272个学术团体,聚集了我区上万专家学者,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和理论研究,促进了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基层服务性、群众性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经民政部门登记或备案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有659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有138个,适应了建设新农村和城市工作重心下移、基层服务不断增长的新要求。
非社团类中介组织呈现蓬勃发展趋势,逐渐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并由传统行业门类向新型行业拓展。3166个非社团中介组织中,独立会计审计机构149个,占4.7%;资产、土地、工程等评估机构58个,占1.8 %;工程监理机构92个,占2.9%;律师事务所62个,占2%;信息、技术、工程等咨询机构1607个,占50.8%;检测、检验、公证、认证机构264个,占8.3%;职业、人才、婚姻等介绍机构68个,占2.1%;各类专业合作组织350个,占11%;工商登记、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招投标、因私出入境等代理机构255个,占8.1%;科技类261个,占8.3%。组织形式逐步向规范化发展,实行有限责任制的2270个,合伙制的128个。
(二)积极成效
1、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类学会、研究会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积极开展理论研讨、调查研究、重大项目咨询,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一部分行业协会积极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参与制定行业规划、政策、立法和标准等事宜,承担大量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的微观社会经济管理职能,较好地发挥了行业指导、服务、自律、协调、监督等作用。
2、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区域经济的发展。银川市凭借资源优势,依托合作组织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优势特色产业,形成了银川市以蔬菜、奶产业为主,贺兰县以水产业、灵武市以长枣业、永宁县以经果林、设施农业为主的现代农业新格局。石嘴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员达到1.19万户,户均年收入比非会员户增收596元。畜禽产业协会共有会员151人,带动1200多户养殖户和176户下岗职工家庭从事生猪、家禽养殖,年收购加工家禽100万只,生猪5.5万头,会员年平均纯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吴忠高闸桑蚕协会、万盛优质米协会、油粮桥牛奶养殖协会为会员购买种子、种蓄,引进和推广专业技术、农产品加工和销售,2007年三家协会为会员增收达470万元,人均增收100元左右。固原市马铃薯外运协会推广优良品种,创建批发市场,拓展销售渠道,2007年组织外运马铃薯27万吨,直接为农民增收1.45亿元。隆德县中药材协会以“公司+农户”的形式积极引导农民发展中药材种植,带动农户1.5万户,每年推广中药材种植面积2万余亩,组织销售各种中药材2000多吨,中药材饮片200多吨,会员户均增收2000多元,协会收入10多万元。
3、促进了全民创业。2007年全区非社团类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4.9万人,年收入达到3.83亿元,比2005年增长22.1倍;拥有固定资产6995万元,比2005年增长5.04倍。经费收入3035万元,比2005年增长1.87倍,其中会员会费和创收及其它收入2150万元,增长1.52倍。劳动就业中介机构,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在劳动力与企业之间牵线搭桥,促进了就业再就业。2007年全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38.5万人,比上年增长3.1万人,占输出总人数的50%,其中通过劳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济人组织输出的占全区输出劳务77.2万人的41%。
4、促进了投资环境的改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服务范围已经从单纯查帐验资逐步发展到会计师报表、审计、企业制度建设、企业清算审计、资产评估和申报纳税等。律师的工作已经进入金融、证券、企业兼并、房地产、知识产权、国际贸易、高科技等法律服务领域。外地来宁投资置业的企业和个人来宁一般找中介机构代理,全区19家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为2000家企业代理有关服务,其中外地企业占70%。各类商会在招商引资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固原市商贸商会为固原市新时代商城招商270余家。宁夏陕西商会为德胜工业园招商引资14家。
5、促进了社会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广泛利用民间资本,引进灵活、高效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社会福利等领域向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宁夏人才交流中心2007年接待各类求职人才9万人(次),用人单位2671家(次),提供就业岗位4.5万个(次),实现流动和就业人才9530多人(次),帮助推荐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6330 人,较好地解决了一些下岗人员再就业问题,缓解了我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压力。268家科技服务机构初步形成了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服务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产权交易、科技人才交流和农业技术推广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有力提高了区域创新能力和区域竞争能力。62家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诉讼活动,维护了司法公正,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广泛参与招商引资、投资、融资、仲裁等民商事活动,促进和提高了企业以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主动参与涉法诉讼案件信访工作和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起到了为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的作用。全区20家公证处自1980年以来,办理各类公证56万件,接待群众来访和解答法律咨询70多万人次,制止不法经营活动1100多件,为国家、集体和公民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4亿多元,提出司法建议470件。
6、促进了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一是积极宣传党的政策,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风气的转变。二是作为党、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密切了党群、政群、干群关系,成为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了解呼声、反映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三是通过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缓解、调节社会矛盾,和谐人际关系的作用。四是通过规范中介组织行为,查处打击非法社团组织活动,使社会政治环境得以净化,促进了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够,培育滞后。一部分地区领导对社会中介组织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清晰,工作没有列入日程,培育发展工作滞后,使得社会中介组织尚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社会各界对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和管理工作也缺乏了解。
(二)发展不足,结构不优。一是社会中介组织数量少、规模小,总体上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新兴领域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是“真空”。 三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技术知识,高素质人才匮乏并且流失严重。四是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为“四多四少”,即学会多,经济类、公益类行业协会、民间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少;自治区多,市、县以下少;城市多,农村少;川区多,山区少,山区一些市县除了少数几家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外,其他领域则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三)规划缺失,体制不顺。(1)自治区和各地至今尚未出台加快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统一规划,发展目标不明确,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跟不上。(2)政企不分。全区3166个非社团类中介机构中,由政府部门出资、出人设立的达672个,既从事经营性的社会中介活动,又代行一部分政府职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不仅成为部门创收的重要来源,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导致行政干预和行业垄断的出现,影响市场竞争公平和公正。(3)政事、政社不分。2007年政府办的协会达1122个,占28%;社会力量的行业协会有60%以上挂靠在相应的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和协会 “一张脸”(领导兼任)、“一帮人”(一个单位或一个系统工作人员)、“一本帐”(财务在一起)、“一个门”(协会和部门在一个房间办公)的“四个一”现象非常普遍,致使社会中介组织缺乏独立性,市场化程度不高。此外,社会中介组织作为准政府机构无法代表市场主体的利益与政府进行平等沟通、协商、协调。
(四)监管乏力,服务缺位。一方面,缺乏对中介机构统一有效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登记、注册在民政和工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是相关的政府部门。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作为我区社会团体和非民办企业的登记管理部门,只是民政厅的内设机构,加上人员较少(目前只有4人),部分市、县没有独立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只能应付登记和年检,无暇顾及监管。工商局主要负责中介机构的审批、注册、登记、年审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资质、等级。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在对中介机构的业务监管上没有明确的分工,职能不清,职责不明,难以形成协调统一的监管合力。在组织形式、管理制度上一时难以对社会中介组织进行规范,中介市场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和企业诉求无门,利益难以得到保护。另一方面,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不到位,没有统一的部门引导中介机构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帮助其完善财务税收、基本管理、监督评价等有效的规章制度,至于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在相当一部分行业处于空白状态。
(五)行为失范,自律不严。一是强制服务。有的中介机构依仗政府部门的权威,搞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加重企业和群众的负担,社会和企业反响强烈。二是佣金制度不健全,收费名目繁多,标准混乱。三是违法违规现象频繁,形式多样。人情验资、虚假验资、人情评估、虚假评估、出具虚假手续、假报告等现象时有发生;刊登虚假广告,提供误导信息,欺骗消费者;单方面制定中介合同,只强调其权利,不明确其义务,严重损害客户利益;采用恶性压价、高额回扣等不正当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
(六)环境欠佳,后劲不足。目前我区社会中介组织实行的是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管理体制,在登记注册前必须找党政部门作为主管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条件,另外登记手续复杂,程序严格,税费负担沉重,这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介组织的发展。大部分地区至今尚未出台扶持社会中介组织的政策措施,使社会中介在发展中难以得到财税等方面的扶持,除对农村专业合作社以外,对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扶持力度不如民营企业,造成社会中介组织在贷款、商标注册、税收减免、职称评定、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等方面遇到了一系列问题,使其缺少应有的活力。
三、外省市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主要做法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实地考察了解了部分省区在加强培育和管理社会中介组织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有些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北京市市委常委会先后6次专题研究民间组织管理工作,8次召开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会议,3次召开全市先进社会团体表彰会。今年市委又成立了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加挂政府社会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牌子,配专职常委专门负责包括对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等社会建设工作,市委、政府和各区县委、区县政府分别明确了一位主管领导主抓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工作,并将其列入工作议事日程。上海、天津、重庆、云南等地对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了升格或领导高配,增加了一个副厅级职数,所辖市县区也作了相应的升格,有的还在编制、经费和职能上给予充实和加强。山东省成立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全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分别召开了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培育发展社区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专门会议。全国大部分省区制定出台了扶持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
(二)制定发展规划。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社会团体及管理工作1995-2010年发展纲要》和《北京市民间组织发展及管理工作“十五”计划及2015年远景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远景目标纲要之中。
(三)强化管理力量。北京市18个区县都建立了独立的社团管理办公室,市社会团体办公室下设8个处和1个监察大队,共有编制88人,专门负责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山东省和各市县都成立了独立的副局级民间组织管理局,同时省上还在民间组织管理局下设了社团管理办公室、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公室,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湖北省从人员编制、经费和职能上给予充实和加强。青海省除了民间管理局外,又增设了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新疆增加3个处室和执法监察队伍。
(四)培育监管并重。大部分省市对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基层社区民间组织、公益服务类组织、民办非企业在政策、投入、税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支持引导科、教、文、体、卫以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逐渐涌现的社会组织,培育了一批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能力突出、作用显著的社会组织。针对社会中介组织所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社会性、民间性和松散性的特点,以及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的新形势,北京市坚持严格审查、依法核准登记,严把登记关,建立执法队伍,加大对非法社团组织的查处力度,建立了覆盖全市的查处非法组织的信息网络和举报工作系统,对非法组织的活动实施严密监控。山东省和湖北省严禁成立政治类、宗教类、特定群体类以及不利于安定团结、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社团组织,严厉打击非法结社的社团组织,着力推进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确保社会中介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五)深化体制改革。北京市从提高社团法人化水平和发展社团经济入手,1994年就停止了市级非法人社团的审批,到1995年,市级社会团体已全部法人化,使社会团体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的社会组织,当年全市共兴办了928个经济和服务型实体,技工贸总收入达5亿元以上。目前,社团的经济实力逐渐增强,走出了一条“以会养会、自主办会、自我发展、自成实体”的社团发展道路。大部分省市全面推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实行“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财务分开、职能分开”,行业协会不具任何行政职能,使社会中介组织真正发挥其协调市场主体利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作用。
(六)完善工作机制。北京市建立起了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密切协作的双重负责管理体制;建立起了由市委政法委统一协调,以登记管理机关为龙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快速反应机制。山东省和湖北省整合有关部门力量,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建立了政法委、民政厅、公安厅、法制办联合执法查处机制。
四、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会中介组织是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关系到民主与法制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将培育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议自治区成立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和工作会议,研究出台《加快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意见》,建立完善地方性法律法规管理体系,制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时,扩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中介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
(二)推进改革,规范管理。
一是推进政事分开。对各级政府部门设立的事业性质的中介机构,要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逐步进行剥离和脱钩,划出事业单位管理权限。在此次调研中了解到,湖北省在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将乡镇的事业单位整体转制为自主经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对农村公益性服务按照“财政出钱、购买服务、合同管理”的要求,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使政府职能得到了明显转变,节约了经费,精简了干部,激活了用人机制,理顺了工作关系,服务得到优化和明显提高,其做法值得我区学习借鉴。
二是推进政社分开。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政社分开,使协会从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彻底分开,现职公务人员不得兼任行业协会领导职务。将行业协会承担的行政职能完全交给行政部门,将应当由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交给行业协会,将适宜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委托给行业协会,促进社会中介组织真正实现社会化、民间化、市场化。
三是规范整顿中介组织。对中介市场存在的乱收费、出具虚假鉴证报告、发布虚假信息、采用欺骗手段诈骗群众影响极坏的,非法设立机构进行违法经营或非法活动进行集中整治,促进中介组织规范运作。对职能交叉重叠,常年不开展活动的社团进行清理、整合,减轻会员单位的负担。引导中介机构健全制度,促进内部管理实现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合法化;公开服务程序和业务规程、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监督。
四是强化行业自律。建立自律性行业协会,引导中介组织建立健全自律制度。各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行业自律管理办法,对人员执业资格、机构资质、执业行为、执业水平、竞争行为、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管,建立自律性监督管理机制。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一是积极鼓励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放宽农村技术、经济中介组织的服务和经营范围,落实对农村各类专业经济、技术协会的扶持政策,在资金等扶持上和专业合作社实行同等待遇。二是支持培育优势和新型行业协会。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与出口、劳务输出、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能源化工以及其它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行业。新设立的行业协会要打破部门和所有制界限,注重吸收行业内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与行业相关的科研院所入会。三是大力发展技术创新中介服务组织。重点发展一批科技创新中介组织,大力扶持发展民办科研院所,努力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招商引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提高企业科技水平。四是鼓励城乡社区大力发展各类基层社会组织,简化登记手续,免收登记费用,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高为“三农”服务能力。五是放手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六是积极发展公益服务类和行业协会。
(四)优化环境,完善政策。建立政府购买社会中介组织服务的制度,政府部门要求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应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加强部门扶持和服务,各有关部门要为社会中介组织提供生产技术、产品销售、市场信息、技术培训、科技咨询服务,将社会中介组织列入部门项目扶持计划。按照“非禁即入、不适则调”的市场准入原则,凡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中介服务领域,允许各类资本进入;凡是不利于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管理方式,必须予以清理和调整。制定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在财政扶持、税费管理、资金信贷、社会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和企业平等的扶持政策。
(五)强化职能,加强监管。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承担对全区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登记、协调、服务、监督、管理的职责,从人员上应予以加强,投入上予以增加,职能上予以健全和完善,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全区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制定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规定;牵头组织各行政管理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投诉;指导中介组织协会的建设。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的专业技术业务指导和监督,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执业质量进行管理,对社会中介组织出具的执业报告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的社会中介执业人员进行查处。加快建立以诚信数据收集范围、诚信评定程序、诚信等级标准、诚信公示方式等为主要内容的诚信评价制度,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市场退出制度,引导社会中介组织诚信、守法、自律。加强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的培养和教育,提高其素质和服务水平,增强社会中介组织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