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与渔业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海洋与渔业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一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会议精神,以

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助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建设现代渔业示范基地两大工作目标,团结和带领全区海洋与渔业系统干部群众,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扎实工

作,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突破,全区海洋与渔业经济呈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可喜局面。现将领导班子述学述廉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方面
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修养和决策能力的首要环节来抓,以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创建为抓手,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

度,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确保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把全局干部职工以支部为单位分成6个组,组织所属部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

了各级两会精神、纪委全会精神和党的十八大报告文献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等内容,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奠定了坚强的理论基础。并组织带领全局150余名干部职工

分批进行学习考察,开阔了干部职工的视野,加深了推动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现代渔业示范基地建设的理解和认识。同时,还积极参加市委、区委组织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及领

导干部学习教育活动,班子成员每年完成1篇以上的理论调研文章。通过学习,使班子成员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增强了为民服务的本领和水平,推进了海洋与渔业经济更好更快

发展。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日常事务,切实将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制定和完善了《XX区海洋与渔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局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谈心制度》、《局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等25项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履行廉洁自律、“一岗双责”及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等规定,形成了良好的廉洁从政氛围。同时,以抓专项工作、主题教育活动为重点,进一

步深化廉政宣传教育。通过开展“重执行、强服务、促廉政”主题教育活动、联合区检察院实施标准渔港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工程、“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设立儒道修身格言长

廊、开展廉政宣传画板展览、利用系统平台向全局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全体干部职工警钟常鸣,紧把廉洁关,于细微处体现人文关怀和廉政思想工作的互通和结合,增强

了廉政宣传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并组织参观沙家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以及学习条例纲要与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等,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此外,

继续推进行风建设,严格招投标工作,规范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提高行政审批提速率,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科室,为我区海洋与渔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实绩方面
(一)强化海洋海岛综合管理,服务海洋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科学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加速办理审批用海项目8个,用海面积82.1公顷;办理用海变更、续期、年审、抵押、注销项目406个;征收海域使用金5101.95万元。向上争取落实

2012年度围填海项目计划指标,上报围填海项目7宗,围填海面积154.2公顷。认真做好7个用海项目审查和4个用海选址意见工作。积极与省局沟通,做好舟山群岛国际邮轮码头用

海预选意见,报省发改委立项。组织海域使用和海岛管理监督检查66次,检查用海项目99个,涉嫌海洋违法行为立案1起。积极参与制定《浙江省无居民海岛管理办法》的调研及《

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工作,部分意见和建议被浙江省人大、政府予以采纳。
二是夯实海岛海域管理基础。圆满编制完成《XX区海岛地名标准名录》和《XX区不纳入中国海域海岛编制名录的海岛名单》并上报省局,为下步我区无居民海岛的顺利开发奠定基

础。我区首批103个海岛地名标志设置已通过省局审查,并上报国家海洋局进行验收;及时完成2012年省局下达的50块海岛地名标志选址任务。认真完成省批29宗用海项目和区批

246宗用海项目的坐标系转换,并顺利通过省局组织验收。完成全市首个《舟山市XX区小癞头礁单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积极与大院名校合作,目前合作成立

了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XX技术转移工作站,作为长期合作伙伴。
三是争取海岛海域修复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和海岛保护专项资金,做好建立海岛、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库项目25个,项目金额11.5亿元。积极向国家海洋局

申报东极镇海岛修复项目资金1500万元左右,已报中央财政。
四是加强海洋海岛生态保护。为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在朱家尖、白沙附近海域增殖放流梭子蟹苗种200万只,日本对虾苗种2000万尾。同时,配合东海区渔政局和市海洋与渔业

局在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海域投放人工鱼礁5829个,增值放流各类水产苗种7558万单位。积极推进海洋减灾防灾公益服务,发布了2期赤潮信息。加强涉海工程监管,严格环

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核(核准),召开1个涉海项目海洋环保“三同时”验收会,出具1个海岸工程初审意见,开展海洋环保执法检查37次,倾废监督检查14次,查处1艘非法排污渔船

。认真贯彻执行伏季休渔制度,全区2589艘应伏休渔船按时休渔和开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水库、岛礁资源和抱卵梭子蟹、幼蟹的执法保护检查19次,检查活鲜门市部34

家次,贩鲜运销船46艘次,没收并发生抱卵梭子蟹、幼蟹856公斤。
(二)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渔业示范基地建设。
据统计,1-11月全区渔业总产量551680吨、总产值417139万元,同比分别增加4.96%和2.64%。其中国内捕捞总产量371843吨、产值244930万元,同比减少4.54%和3.38%;远洋捕捞

总产量163253吨、总产值139559万元,同比增加36.07%和10.36%;水产养殖总产量16584吨、产值32650万元,同比增加3.14%和23.46%。
一是推进渔业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以“一更新、二调整、三改造”为主要内容,引导渔民加快渔船更新改造,推进国内捕捞转型升级工程。共申报批准新建渔船53艘,更新改造捕

捞渔船59艘,拆解渔船98艘。其中:打造装备先进的捕捞示范带头船15艘,新建大型的冷冻加工船6艘,渔船卫生设施改造34艘,改造新型作业方式渔船41艘,超额完成区级考核指

标。科学引导渔民发展远洋渔业,打造XX海洋经济新的优势产业,全区现有远洋渔船258艘,今年新建造远洋渔船30艘,超额完成区级考核指标。大力推广生态高效养殖模式,确定

示范户110户,示范面积9000余亩,完成六横、桃花600亩标准围塘建设任务。推进现代渔业园区创建和无公害产地产品申报。全区共有6家现代渔业园区(主导产业园区和精品园)

正在创建中,其中有1家通过了省级验收;已有3家养殖单位申报省级无公害基地和国家级无公害产品,4家无公害养殖基地到期单位换证复评,材料已上报省局,预计年底批复。
二是推进渔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标准化渔港建设步伐,截止目前累计完成投资3753万元,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102.3%;沈家门中心渔港三期、台门一级渔港等6个渔港建设项

目列入部、省标准渔港建设“十二五”规划,总投资额xx亿元。推进渔业互助保险与渔船交易服务工作,1-11月共承保渔船1803艘、渔工15718人;收取保费4877.57万元,比上

年同比增加12%;获得省财政政策性保险补贴718.56万元;发放理赔金额2225万元,无理赔奖励金241.59万元;争取渔船小额贷款1010万元;办理渔船交易服务256起。认真发放

2011年度渔业油价补助资金86018.05万元。积极配合做好我区部分渔船因停产导致雇工上访事件的解释工作。建立完善渔船劳动力管理服务体系,由区渔业行业协会组建成立了渔

船劳动力管理中心,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并已在东极镇、朱家尖街道、东港街道、蚂蚁岛乡等4个地方开展试点工作。推进渔业综合用房建设,共完成投资1224.5万元,累计完成投

资6750.5万元,基本完成大楼主体工程及部分辅助设施,全面进入内装施工阶段。
三是推进渔业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渔民专业合作社“五化”建设,全区62家渔民专业合作社中有20家分别被评为农业部、省和市示范性渔民专业合作社,其中部级1家、省级6

家、市级13家。完成渔业捕捞专业合作社、协会等20家法人单位的组建工作。认真做好渔村经济合作社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完成6个经济合作社财务审计。对渔业改革与发展的

热点问题进行了调研,完成《发展XX碳汇渔业》等调查报告和论文供领导参考。认真完成海洋渔业经济年报和经济形势分析等工作。积极开展《XX渔业志》编撰,截止目前,已按

全志30章搜集了相关资料,并有150节、500余目形成初稿120多万字、图片300余幅,编志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四是推进渔业科技服务创新。积极推进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组织举办15次水产养殖培训班,培训养殖户1200余人次,发放了2500余本养殖书籍和资料。不断完善渔业病害测报

体系,在全区设立了11个病害测报点,测报品种3个,测报面积5475亩,进一步提高了渔业病害防控水平。积极推广渔船节能装置,已上报省局推广节能产品渔船363艘,超额完成

市局考核指标。稳步推进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目前已进入实验室内部基础性装修前期招标工作。
(三)完善渔业安全监控体系,扎实推进“平安渔业”建设。
今年1-11月,全区渔业船舶共发生等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5起(其中一起为较大事故),死亡(失踪)11人,直接经济损失71.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

、死亡(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6.7%、15.4%、10.6%。未突破上级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为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层层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签订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在全区三级渔业安全管理台帐制

度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将安全台帐前移到185马力以上捕捞渔船;全区1541艘185马力以上渔船实施渔船安全管理员制度,明确了管理员的职责和奖罚措施。
二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渔民安全素质。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地向渔民宣传渔业安全知识,共张贴发放宣传资料3428份。扎实开展渔民技能

培训工作,组织举办船长面对面安全教育和新任编组长老大安全知识培训46期、培训2962人,职务船员、四小证和外来渔工等各类培训35期、培训3642人。利用伏休期间,在朱家

尖、桃花和沈家门等地举办了渔船海上单船应急救助演练,通过实践演练提高渔民应急救助能力。
三是完善安全监管网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开机情况进行检查,全区出海作业渔船开机率达90%以上;对1134艘小型渔船配备了一键报警信息终

端,配备率达95%以上;加强渔船安全设施配备,对81艘渔船安装了卫星电话;配合做好XX重点水域、渔港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已在六横、虾峙等地安装视频监控装置6套;积极开

展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升级改造的调查摸底,确定升级改造渔船数量,为下步顺利开展打好基础;完善渔业船舶动态管理系统。
四是加大安全执法力度,消除渔业安全隐患。严把渔船检验关,检验发证60马力以上渔船1997艘、60马力以下渔船1220艘,审图62套;渔船签证站认真做好辖区内渔船的签证安检

工作,全区渔船签证率达96%以上;扎实开展渔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共组织安全检查164次,检查渔船1201艘,共排查出较大安全隐患渔船52艘,37艘已整改完毕,15艘正在整改

之中;积极开展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共组织执法行动299次,检查渔船36艘、育苗厂8家、养殖场30家,抽检水产品、水样等1067个指标,查出捕捞有毒生物渔船1艘。
五是完善渔业防台机制,确保渔船平安度汛。4月份修编完善了《XX区海洋与渔业局2012年防御强台风(热带风暴)工作预案》,对全区20个重点渔港分别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人并

完善了防汛防台人员信息数据库,使全区海洋渔业系统的防台抗台组织网络更加完善。严格落实信息系统指挥平台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渔船发布气象预报和预警信息,准确掌

握渔船动态,认真落实渔船安全防范措施。今年在防御第11号和第15号台风期间,利用电台对渔民广播28次,发送信息15460条,并及时阻止了台风应急响应未解除前准备出海的渔

船,全区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度汛事故,圆满完成了平安度汛目标。
六是加大事故调处力度,努力构建平安渔场。积极开展“平安渔场”创建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和事故公正高效调处力度,共调处渔业纠纷事故143起,结案139起,结案率达97.2%

,全年未出现一起因海事、渔事纠纷引发的群打、群撞的海上渔业恶性事件。积极开展渔政船安全救助定点值班巡航和抢险救助工作。共组织定点值班巡航7航次68天,其中现场调

处海事纠纷2起;组织抢险救灾20次,救助渔民31人次。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思路还不够

靠前;有些工作方法和措施还不够扎实有效;部分干部的工作作风还不够踏实;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创新精神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

以克服和解决。我们有决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围绕助推浙江舟山群

岛新区建设和建设现代渔业示范基地两大目标,积极推进海洋与渔业科技进步与创新,着力完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与机制,强化海洋资源环境要素保障,全面推进渔业发展方式转

变,加快构筑现代渔业产业体系,促进渔业增效和渔民增收,确保“十二五”海洋与渔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