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是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垂直管理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管理标准化、计量工作;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承担市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质监部门肩负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艰苦而光荣的工作任务。自2004年11月我到**市质监局任职以来,深感责任重大,如履薄冰。五年多来,我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企业的需要,服务人民的健康安全的“三服务”为工作出发点,扎实工作,艰苦拼搏,务实创新,开拓进取,实现了质监各项工作较快发展。
一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力度,大力推动食品安全准入,建立和完善了全市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保证了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目前,我市有12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取了食品生产许可证,100%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建档“小作坊” 142家,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00%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取证率居茂名各县(市)首位,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成效显著。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现了连续九年保持我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零的好成绩,确保了一方平安。
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特别是,我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先后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国家级荔枝、龙眼和香蕉标准化示范区。以标准化生产推进水果产业化,提高水果果品质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直来,我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淡薄名利,洁身自爱,正确对待党和人民交给我的权力,不搞特殊化,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不利用职权乱许可、乱作为、不作为、以权谋私,自觉接受人大、纪检和干部群众等各方面的监督,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做到廉洁自律,干净干事。
虽然我在本职岗位上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还存在着一些这样或那样的不足。目前,质监工作还面临着许多困难,还有不少亟待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一是工作上仍有薄弱环节,监管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办公条件仍然简陋,基建用地等问题未能很好地解决。三是机关作风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依靠全市人民,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狠抓质量基础工作,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积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提高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力度,着力培育名牌企业,加大品牌宣传和保护力度,发挥名牌带动作用,培育区域名牌和行业品牌,以名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通过运用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手段,帮扶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召开质量分析会、完善制度、开展培训等措施,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实现节能降耗,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强计量工作,重点加强强检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
二是狠抓“三大安全”工作,为建设和谐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建立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加强食品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积极探索和实施特种设备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加强重点监控设备的监管,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我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加强危及人体健康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帮扶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认真落实省、茂名市局提出的服务承诺和我局出台的服务措施,指导帮助中小企业改进生产工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等方面主动提供服务,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和宣传工作,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四是加大打假治劣工作力度,进一步净化我市市场经济发展环境,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继续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确保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资制假造假的坑农害农行为;着力开展建材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钢材、水泥等产品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做好新形势下的质监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夯实基础,抓好落实,为全面推进我市质监事业实现新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