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监局长人大述职报告

我局是履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从法律规定和安监局机构三定方案界定的职能简要讲,指生产经营领域的安全生产状态和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执行安全生产领域的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综合监管方面,作为市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协调、指导和监督市政府各行各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履行职责,分析、统计和综合安全生产信息,当好市政府安全生产管理的参谋和助手。另一方面,对广大生产经营企业的指导和服务,监督企业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惩处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热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我注重加强自身的学习。首先,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盘工作、衡量自我的思想与工作;其次,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重点,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认真开展权力观自我教育,增强权为民所用的责任感;再次,以安监系统的反面教材对自己进行示范和警示教育,不断警醒自己该干什么和不干什么。通过学习,达到了“五个提高”:一是提高了政治鉴别力;二是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三是提高了政策理论水平;四是提高了辨别是非的能力;五是提高了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勤奋敬业,转变作风求真务实。上任以来,我始终紧绷工作这根弦,不敢有丝毫懈怠。带领有关人员深入非煤矿山企业,深入“打非”前沿,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开展现场办公,为企业调解纠纷和和解决问题。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情,都是经过深入调查和反复思考后才认真扎实地去做。烟花爆竹一直是监管的难点,2009年7月,我带领全部干部职工分成五个工作组,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重新布点,严格控制经营点数量,所有经营点全部搬离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单家独户经营。历时两个多月,零售点布局更为合理,总量压减了五分之二,让当地政府满意、经营者满意、群众满意。这项工作省督查组认为是烟花爆竹监管创新的一大亮点,值得各地借鉴、推广。
    三、依法行政,严格履行监管职能。一是完善“三个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首先是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年初对各镇(街道)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其次是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由市安委办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动态监管,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一票否决制”;第三是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每年末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二是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突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的监管。每逢重大节日,都组织督查组赴全市各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三是突出重点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深入企业和基层,督促和指导企业排查治理隐患,并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四是严格许可,严把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关。我局对安全生产许可项目审批始终坚持从严政策,专门成立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安全生产许可。五是抓好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安全意识。以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人契机,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举办安全生产宣传月明信片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等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完成各类培训人员近3000人。六是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努力提高应急救援水平。2009年10月设立了“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管的“责任田”(非煤矿山和高危行业)都与专业救护队伍签定了救援协议。几年来,全市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各项控制指标排在茂名前列。我局先后被评为省、茂名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先进单位。
    四、廉洁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我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认真执行“8个禁止”和“52个不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各种不正之风,树立务实、风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一是明确责任。我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承诺:局长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实行对口负责,相关职能股室各负其责;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目标管理之中,努力形成了班子齐抓共管、上下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出台了《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小汽车管理制度》、《机关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按照市直机关工委作风建设“十不准”的要求,设立作风建设监督岗,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大力推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定期公布,增加透明度。四是率先垂范。做到“三个带头”: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班子实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遇事多交流、多沟通,凡遇干部使用调整、中心工作、重大财务开支等事项,均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带头依法行政。坚持做到不许愿、不说情、不批条子、不定调子,确保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带头反腐倡廉。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为官一任,清白一生,在年终工作总结时,向组织和全局干部进行述职述廉,自觉接受干部职工评议。由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2009年我和局领导班子被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评为好的档次,政风行风工作被评为“满意”单位。
    虽然我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组织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跟不上”:一是工作方法跟不上。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工作作风跟不上。缺乏创新精神和雷厉风行的作风,满足于一般过得去。三是监管手段跟不上。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重治标、轻治本现象。四是队伍素质跟不上。有的干部业务素质不高,对安全法律法规一知半解,难以做到依法行政。面对不足,我将重视存在问题,并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是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学习。做到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市委、市府保持一致,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团结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进一步做好思想转变作风,以奋发有为、开拓创新精神状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指导工作,真正地把安监局建设成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服务部门、责任部门、法治部门。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上级有关文件、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时,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符合本地实际,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意见,确保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严格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注重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同时强化班子内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