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食药监局践诺述职报告

2010年是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和体制调整之年,面对机构改革给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的新机遇和食品药品安全的新形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牢牢把握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神圣使命,继续把“保安全、促发展”作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向社会做出的公开承诺,不断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抓协调,继续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机构改革逐步完成,但职能调整尚未到位之前,继续严格履行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职责,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监管体制改革期间分段管理无缝衔接,食品安全的无缝监管。

(一)全面协调,总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4月9日,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专题研究2010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以左政办发[2010]41号文件印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重点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畜牧屠宰、食盐和保健食品等八个方面的集中整治进行安排部署。以左食领办字[2010]2号安排全县食品安全大检查,明确农业局负责食品种养殖环节监督检查,流通办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检查,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卫生局负责餐饮业的监督检查。8月份又以左政办发[2010]71号文件印发《关于在全县迅速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综合监督,推动部门联动执法检查。我局牵头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商贸流通等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及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夏季食品安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一次性筷子”等专项整治。全县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10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600户次。1月10日,对鲜淼超市、食品公司、家家利超市、慧生大药房等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节前联合大检查。共出动189人次,46车次,监督检查91户,经查发现2户企业未建立食品购进台帐,5户未索取食品购进票据,执法人员根据上述情况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从7月1日至10月20日,组织教育、卫生等部门对37所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检查,下达整改意见书5份。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遏制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放心的考试环境。从6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县卫生部门对全县中小型餐馆、露天餐饮摊点以及蔬菜、瓜果、水产品、粮食、饮料、冷饮食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开展全面整治。10月8日,工商部门加大对食用油和油脂经营单位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督促经营单位从有合格资质的粮油经营单位采购合格食用油,采购食用油时索取供货商及生产厂家许可证复印件和食用油近期检验合格报告单,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质监部门重点规范了食用油生产行为,对食用油生产、加工点、小作坊进行了细致的排查,严格审查其生产条件,严厉打击了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行为,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进行了严厉查处。卫生部门以城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小餐馆、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为主要对象,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从有合格资质的粮油经营单位采购合格食用油,采购食用油时索取供货商及生产厂家许可证复印件和食用油近期检验合格报告单,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同时,要求餐饮单位自行设计《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理情况登记表》并与餐厨废弃物回收者签订回收合同,明确泔水、废弃油脂等餐厨垃圾的去向和用途。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43人次,检查370单位次。通过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规范了食用油使用行为,逐步建立了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的工作机制,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突出重点,做好问题乳粉清缴工作。8月9日,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就问题乳粉清查及前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同时,以政府名义印发《**县清查问题乳粉工作方案》。9月8日,召开清缴问题乳粉责任状签订会,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大问题乳粉清查工作力度,2010年9月25日以前全部完成清缴工作,并向全县发出清缴问题乳粉公告,进一步加大宣传监督力度,确保全县无问题乳粉事件发生。

(四)抓住机遇,巩固《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成果。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县人大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检查,我局抓住这一机遇,持续强化宣传,使食品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增强了守法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检查组一行先后视察了我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听取了我县一年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汇报,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检查组对我县《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多措并举,加强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把应急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任务抓实抓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9月份,结合食品安全现状和监管职能,对2006年出台的《**县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充实修订,防患于未然;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稽查工作,建立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把好质量安全源头关;强化流通领域监管,维护药品市场正常秩序;加强质量监督抽验,确保防控药品质量安全;加强食品安全沟通协调,形成食品安全防控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四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五是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开通药品专线举报投诉电话“12346”。切实提高应对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二、促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不断净化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坚持打击与治理并举,整顿与规范并重,全力狠抓药品市场监管。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81人次,监督检查213单位次,查处案件14起,罚没款1.6万元。

(一)开展药械购销渠道和进货检查验收专项检查。严格检查各医药单位药械购进票据、质量验收记录、药品检验报告书或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明以及供货方资质证明文件,严厉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的违法行为,督促各医药单位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质量验收记录》,对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从重查处。

(二)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销售专项检查。全面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和诊所销售的“卫健字”、“卫食字”、“卫消证(备或准)字”等非药品,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有关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夸大非药品疗效宣传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立案查处。

(三)开展中成药和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品专项检查。严格中成药和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品专项监督抽验,严厉打击镇静安神类、降糖类、抗风湿类、补肾壮阳类中成药和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违法行为。

(四)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或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行为,全面检查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对使用未经注册、过期、失效、淘汰以及无合格证明医疗器械的一律依法查处。

(五) 开展医用氧专项检查。5月份,对全县医用氧市场进行检查。经查,我县医用氧市场不存在工业氧代替医用氧问题,也无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用氧情况。但部分医疗机构将氧气当做非药品进行管理,脱离药品质量监管体系,出现了未按规定建立医用氧购进验收记录,从业人员未经专业技术培训,医务人员使用医用氧不规范,安全意识差等问题,致使医用氧的购进、使用埋下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局认真进行综合分析、排查隐患、寻找对策,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培训学习、指导建章立制,确保医用氧使用安全。

(六)开展计生药械专项检查。与计生局、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等六部门联合召开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专题会议,商讨专项整治方案,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措施,成立县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组,要求整治行动始终坚持集中整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突击查处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内部查检与部门打击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开展清查整治工作。此外,为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监督,还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张贴《**县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公告》75张,向各医疗保健、药品经营机构发放《告知书》186份,并与其负责人签订《承诺书》186份,鼓励存有问题的医疗保健、药品经营机构主动申报,并上缴违法、不合格药械。目前,已对我县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经营情况进行了摸底登记,为今后的检查整改行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七)做好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和再认证工作。7至9月份,市县两级GSP认证检查员对全县19家农村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SP集中再认证,通过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19家企业GSP执行延续较好,无严重滑坡现象。9月份,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对县城9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两年一次的GSP跟踪检查,其中,7家企业硬件过硬,软件齐全,顺利通过跟踪检查,对2家企业提出整改要求。通过再认证和跟踪检查,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农村药品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为群众营造了良好的用药环境。

(八)继续推进“规范药房”建设。按照省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标准,在深度上下功夫,从店容店貌、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人员证件等方面全面规范其药械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县“规范药房”建设质量,营造安全、放心、舒适的用药环境。

三、夯基础,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一)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创先争优活动。今年,我局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以“实践科学监管,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主题,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创先争优活动。一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学习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新决策、新部署、新要求、学习总结我县改革建设的新经验。局领导小组召开研究部署创建活动专题会议4次,集中学习20次,举办专题研讨班2次;组织知识答卷2次。学习中,人均记笔记3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3篇。二是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三是紧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精心选定调研课题,深入食品药品市场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个别谈话、认真地倾听基层声音、收集基层意见。共实地走访68家,发放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表50份。经过整理,共收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9条。调研中对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给予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进一步梳理分析,提出基本思路和建议,完成调研报告3份,为进一步创新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奠定基础。四是召开“以《廉政准则》为标准,从我做起”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如何深入贯彻学习好《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行思想大讨论。

(二)积极创建市级文明和谐单位。2008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和谐单位荣誉称号后,全局上下不骄不躁,乘胜前进。在新的创建年度里,结合部门特色,拟定新一轮文明单位创建目标和工作规划,突出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建“五型机关”(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为载体,全面推进和加强机关建设,努力打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新形象,进一步巩固、扩大市级文明和谐单位成果。9月15日,我局顺利通过2009—2010年度市级文明和谐单位现场验收。

(三)争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做为行政执法部门,我局充分认识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平公正执法,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8月13日,在全县2010年行政执法培训暨经验交流会上,我局做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做了题为《规范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热情服务 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典型发言,受到兄弟单位和领导一致好评。

(四)以“三抓三促”狠抓作风转变,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首先是“抓纪律,促提高”。严禁在办公场所打游戏、听音乐、聊天;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发生。其次是“抓自查,促整改”。对照“八荣八耻”、“十项规定”、“八条禁令”自查自纠,整改提高。第三是“抓监督,促发展”。通过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电子评议信箱、做出公开承诺等多种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值班制度,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及时掌握和处理各类安全情况。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组织力量及时进行妥善处理。严格落实安全信息上报制度,“12346”药品专线举报电话24小时值守,确保信息渠道有效畅通。

在完成上述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还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护林防火、扶贫济困、食品药品安全续志编纂等各项工作。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中,“着力提高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大力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做法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推广;“积极市级创建文明和谐单位”、“医用氧调研”、“严密排查药品安全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17项工作被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交流。

总之,今年以来,我局严格履行公开承诺,在证件核发初审上,做到了依法行政,及时受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限期办理。在日常监管中,保证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在办事效率上,做到“四快”:即查处案件出击快,热点问题处理快,群众咨询解答快,社会要求回应快。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两公开、三告知”:即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程序;告知行政相对人处罚依据、告知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告知其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案件查处中,做到“五不放过”:即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嫌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也未发现有插手干预药品企业经营活动,投资入股药品生产、经营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报”等“以权谋私、以批谋私、以查谋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