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法院院长履职述职报告

      2008年以来,本人能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思想;用务实的精神履行职责;用严谨的态度强化廉政建设,带领全院较为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本人近三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职责履行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审判和执行任务。2008年以来(截止2011年10月份),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347件,审结6926件,结案率为94.27%。通过审判促进了辖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院坚持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始终对强奸、抢劫、故意伤害、重大盗窃、涉毒等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厉惩处。依法审理民事和行政案件,协调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如染化厂拆迁纠纷案,我院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通过明理释法,悉心调解,集中解决了12户房屋腾退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比较满意,保障了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依法支持,有效监督,和谐“官民”关系。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三年来,全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采取一系列措施,下大力气解决执行工作面临的困难与问题,执结率达到85.63%,执行到位率83.1%。

2008年以来完成的主要重点工作:一是建立执行救助资金;二是积极推进少年审判专业化,在全省首家成立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三是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新机制,高质量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四是积极推行审判质量效率绩效考核体系;五是落实新的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机制。尤其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制订了辖区企业应对国家金融危机和加强农村改革的两个指导性文件,受到区委、区政府的关注。

2008年以来,全院先后有24个(次)集体、56人(次)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先后被授予区第三届、第四届,蚌埠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文明单位,连续十年被评为XX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

2008年以来,本人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把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部署上来,自觉做到以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对政治理论的学习、理解与思考,本人的政治理论素养也得到进一步提高,政治方向更加明确,政治立场更加鲜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信念更加坚定,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在工作中能够坚持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关心下属,体察下情,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群众利益,增强工作的民主性和决策的民主性。

2008年以来,认真学习中纪委、最高法院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首先在思想上筑牢坚固的防线,以身作则,防微杜渐,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工作中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在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狠抓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警钟长鸣,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全院还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通过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聘请执法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审判等活动,强化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对社会各界反映干警违纪违法的人和事,不姑息、不护短、从严查处,纯洁队伍。

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围绕全市开展的文明诚信创建活动,结合法院行业标准和审判工作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以“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和“创建文明机关、当好人民公仆”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点抓好“七个结合”。把加强党的建设、审判工作、政务公开、美化环境、法制教育、文体活动,向社会献爱心活动等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主要缺点和不足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精不深,缺乏系统性。在理论联系实际上还有一定差距;学习上满足于一般化,浅层次理解,对其精髓理解不够,缺乏系统性;学习制度坚持不够好,缺乏主动性,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现象。

(二)贯彻民主集中制尚有欠缺。对班子成员要求有时不严格,有顾及情面的现象;工作中互相批评监督不够,说好的多、批评的少,提希望的多、讲问题的少。

    (三)为人民司法理念树立不够牢,服务意识不够强,便民措施落实得还不到位。

 四、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在理论学习上有实用主义倾向,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是太全面,认真研读原著和深层次钻研体会少一些,在学以致用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二)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片面地强调客观多一点,而从主观上找原因少一点。

(三)对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机器的专政职能强调得相对多一点,在司法实践中重在惩罚犯罪、制裁民事违法行为,而对人民法院保障和服务科学发展的作用强调得相对少一点,在诉讼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存在就案办案的狭隘司法观念,执法思想往往停留在单纯地依据法律进行审判执行上,认为只要把案件办好了,就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在大局下谋划工作、在服务发展上谋划审判方面思考不足。

 五、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切实把理论学习放在第一位,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始终不渝地承诺和兑现自己曾面对党旗的入党誓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正确理解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使自己一言一行,时时处处都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管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决做到个人利益永远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在具体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本院制定的各项便民措施,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真正做到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把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做为自己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强化大局意识,践踏实实地干好工作。做为一名共产党员,只要党和人民需要,在职一天,都要一心一意,脚踏实地地干好工作,不应有半点私心杂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充分发挥一个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维护班子威信,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班子团结,尽心尽职;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四)加强自身建设,做到廉洁自律。坚持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始终承诺自己曾许下的诺言:不要用错权、不要拿错钱、不要吃错饭、不要办错案。牢记党的宗旨,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认真遵守党的廉政建设规定和法官法规定的“十三个不得”等规章制度,真正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