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社区体育工作的领导。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的具体指导下,我社区将体育工作列入工作计划,作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由社区主要领导任“文体活动中心”组长,确定一名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专职具体抓;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宣传学习《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并邀请区体育局领导和专家、教练到社区开展体育讲座,利用社区内的宣传墙报、专栏深入持久地宣传《纲要》、《体育法》精神,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建立建全“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确定专人管理。
二、加大体育阵地设施建设。
积极协调资金,加大对社区体育设施的投入。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促进驻区单位、学校、企业内部的体育设施积极对社会开放,为辖区居民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体育设施管理责任制度,实现活动场所免费开放,在个居民小区内免费安装体育健身器材。
三、加快体育网络和体育队伍的发展。
建立社会化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和满足多层次体育健身需求的服务体系;加强体育队伍建设,组织对体育工作者、社区体育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对辖区内具有体育专长的居民进行普查登记,并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建立社区体育指导员队伍,成立各种群众性体育团体、活动小组,培养社区群众体育骨干队伍。重点发展乒乓球、羽毛球、篮球、健身球、健身操舞等项目。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积极组织参加全区、街道等部门举办的体育活动、比赛。通过举办社区运动会,展示卧龙社区人的新思维、新形象。积极开展经常性的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丰富群众生活,提升社区人气。经常开展以小型多样、适合社区居民和外来人口,尤其是老人和儿童需求的体育活动,提高社区趣味体育比赛的参与率,带动全民健身的开展。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坚持开展经常性体育活动,满足居民群众生活需要。要创造条件举办社区体育活动,用体育载体树立卧龙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