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节庆活动内容和形式,全面展示海南民族文化建设的发展成效,为海南民族文化数据库系统建设铺垫基础,提升“山海黎乡·纯美昌江”品牌的文化内涵,促进昌江文化旅游产业蓬勃发展。现决定举办“昌化江畔木棉红”海南民族文艺作品征集大赛,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海南省音乐家协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
海南省影视家协会
海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昌江黎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昌江黎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海南省宝岛民族文化发展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
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社
海南视现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昌江山海黎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大赛主题
山海黎乡·纯美昌江
三、征稿时间
征集作品时间:20xx年4月20日—20xx年2月28日。
四、参赛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以海南少数民族地区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经济社会发展新面貌为创作内容,具有海南少数民族地区及昌江县域的黎、苗、汉等民族文化特征,对浓郁的昌江文化有着深刻的体验和独特的表达,突出展现“山海黎乡·纯美昌江”的美好景象。
五、参赛作品类别(一)海南民族声音(原生态)音乐比赛:
1、参赛作品为海南少数民族地区及昌江本土民族原创音乐或创编音乐。
2、参赛作品以词、曲合一完整歌曲形式上交,一首歌可由词、曲作者自由组合共同完成,也可为一人独立完成。
3、每位参赛作者上交作品限定为3首之内(含3首)。歌词以原生态唱词译音、汉语两种形式标释。歌词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包涵敬酒、迎客、祝福、送客、劳动、爱情、童谣、民族团结、改革开放成就等内容。歌谱曲调建议以各民族的原生态传统曲调+现代曲调结合,在传承原生态基调的基础上发展改革提升。每首作品时长为3—5分钟。应征者应提供歌曲录音小样(提供CD样碟或MP3电子版)。音频格式为WAV或AIFF(44.1kHz/16/24bit,PCM。若为5.1音频文件格式,请注明编码格式与编码软件)。
4、参赛作品须提交1式3份,歌谱以简谱形式提供(统一用A4纸打印),要求谱写清晰,词曲作者个人、合作方式均可。
5、参赛作品必须为近两年原创新作,不包括已经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歌曲、老歌改编曲。
6、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 奖金50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各:20xx0元;
三等奖:3名 奖金各8000元;
入选作品:10名 奖金各1000元。
(二)民族图案平面设计比赛:
1、参赛作品为平面图形图像设计,包括计算机平面设计、手工绘制平面设计,形式上单幅或多幅均可。
2、参赛手绘须原件,画幅尺寸以A3(29.7×42厘米)为宜,最小尺寸A4(21×29.7厘米)左右,同时提供电子文件。
3、参赛作品电子文件:
(1)TIFF格式:彩色图档为CMYK模式、300 dpi;黑白图档为灰度模式、400 dpi或位图模式、1200 dpi;
(2)JPG格式:100 dpi、压缩率6。
4、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 奖金30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各:10000元;
三等奖:3名 奖金各5000元;
入选作品:10名 奖金各1000元。
(三)动画设计比赛:
1、参赛作品为运用各种创作手段逐帧绘制的动态影像作品,形式上包括动画短片(含三维动画及逐格等各种形式),FLASH动画。
2、参赛作品须包含较完整的故事情节;片长在10分钟左右。每秒25帧。动画短片为MPG、AVI或MOV格式;FLASH动画为SWF格式(参赛者保留FLA格式源文件备核);TIFF格式静帧或截图:CMYK模式、300 dpi、3幅以上;电子文件以CD-ROM为载体并于盘面标注参赛类别、作者名称及光盘内容。
3、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 奖金80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各:50000元;
三等奖:3名 奖金各20xx0元;
入选作品:10名 奖金各5000元。
(四)海南民间工艺创意设计比赛:
1、参赛作品为黎陶技艺、织锦技艺、苗族发绣、木雕工艺、石雕工艺、剪纸技艺的物件作品。
2、参赛作品创作手法以海南少数民族民间技艺、工艺为主,其他艺术表现手法均可。
3、参赛作品为物件作品,获奖作品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不获奖作品可退回参赛作者。
4、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 奖金30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各10000元;
三等奖:3名 奖金各5000元;
入选作品:10名 奖金各1000元。
六、参赛规定(一)参赛作品评选:主办单位将邀请海南省文艺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隐去作者姓名进行评选。所有入选作品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以上奖项均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三)本次活动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不收费,不退稿(除工艺物件作品外)。在一、二、三等奖中,同一作者不得重复获奖。在优秀奖及入选作品中,同一作者可以重复获奖。
(四)曾入选省级以上比赛的作品,不可参加本次比赛。
(五)投稿者均视为有原始数字文件或实物参赛,入选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入选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或实物。
(六)工艺入选作品主办方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其他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使用权,以及授权公益使用,不再支付稿酬。主办单位在评选结束后将调取所有入选作品大数据的原始数字文件和工艺作品实物,用于收藏、展览、印刷、出版、网络媒体、宣传广告等用途。
(七)投稿者须为投稿作品的原创人,应保证对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自负,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八)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投稿者全部作品参赛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七、投稿方式(一)通过大赛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参赛作品。
(二)参赛作品需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居住地区,随参赛作品提交报名表格和简历(附照片)。
(三)光盘投稿:将刻录好的参赛作品光盘采用信函的方式邮寄至: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昌江大道县机关办公楼342室(昌江县文联办公室)。信封请注明“昌化江畔木棉红”大赛字样。
(四)纸样作品投稿:在参赛纸样作品背面标明作者姓名,采用信函的方式邮寄至: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昌江大道县机关办公楼342室(昌江县文联办公室)。信封请注明“昌化江畔木棉红”大赛字样。
(五)工艺实物作品投稿:
1、电子文件投稿:参赛者将拟参赛作品的多角度高清照片、报名表,一并发送至组委会邮箱,或制作光盘投稿。有两件以上作品参赛的,每件作品各填一张报名表。经初审合格的作品,组委会将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判,确定是否入选。
2、实物作品投稿:直接将参赛作品送至大赛办公室,并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地址为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昌江大道县机关办公楼342室(昌江县文联办公室)。
(六)邮箱投稿: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请将参赛作品文件的文件名设置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如“美哉昌江+李四+1397600XXXX”。
(七)联系电话:0898-26699600。
八、作品展演日期
获奖作品展将定于20xx年“三月三”节庆活动期间,在昌江黎族自治县隆重举行颁奖仪式及获奖作品专场展演。
九、本次大赛组委会于20xx年4月20日发布的征稿启事,其内容如与本次征稿启事内容不符,以本次发布的内容为准。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昌化江畔木棉红”海南民族文艺作品
征集大赛组委会
20xx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