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礼貌,知礼仪,重礼节,讲文明,举手投足得体大方,谈吐交流文雅礼貌,避免不文明的语言和行为。欢迎来到第一范文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文明旅游宣传工作情况汇报,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文明旅游宣传工作情况汇报(一)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中央文明办和自治区文明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工作。
一、 及时传达学习会议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中央有关部门4月11日召开“提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部际联席会议”结束后,我办及时组织学习会议精神和中央文明办《关于印发<雒树刚同志在提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部际联席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关于做好近期文明旅游宣传掀起文明出游热潮的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各部门的任务分工及工作要求,并印发到各县(市、区)文明办和市旅游局、教育局、公安局等17个部门。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积极协调本地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和网络舆论引导,利用各自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文明旅游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以重要节假日为时间节点,加强新闻宣传宣传。一是《左江日报》、崇左人民广播电台、崇左电视台和崇左新闻网结合“国庆节”“春节”“清明节”“三月三”等重大节假日开展旅游宣传,突出报道我市游客在境内外践行文明旅游情况和各地旅游行业、景点景区开展文明旅游的情况等,营造节假日期间文明旅游浓厚氛围。今年“三月三”期间,左江日报和崇左新闻网开设《崇左市“三月三祭壮祖赶歌坡赏林棉”活动月》专栏,刊播消息、图片、视频等活动动态。崇左人民广播电台、崇左电视台加强活动策划,派出记者到现场采访,多角度对节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二是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凭祥市和大新县分别推出友谊关景区导游陆秀花、德天瀑布景区老木棉酒店客房小管家许艳梅等典型。三是做好公益广告刊播工作。结合“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总体安排,通过左江日报、崇左电视台、崇左人民广播电台和崇左新闻网等媒体以及内部刊物加大刊播文明旅游公益广告的力度,积极营造文明出游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左江日报登载《文明出游福在脚下》、《旅游有旅游样》和《游遍天下山川只留下脚印一串》等文明旅游公益广告7个版面。崇左新闻网展播一批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利用“社区文明窗联播网”、城市广场电子显示屏、城区商场楼宇电视、机关单位电子显示屏大力刊播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把公益广告做到老百姓的身边,一年来共刊播10多万条次。
三、 以景区景点和旅行社、星级饭店为重点,积极营造文明旅游的社会氛围。为提高游客出行文明意识,积极引导游客文明出行,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督促各旅行社(宾馆)、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在显著位置张贴《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及《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旅游宣传画和提示牌,放置文明宣传资料,积极做好文明旅游的宣传引导,并在景区内悬挂宣传横幅、广告等,随时提醒游客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大声喧哗、不损坏设施,改变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也让游客了解到外出旅游时应尽的义务。各地来的游客在美丽、干净的景区的感染下,自觉维护景区环境,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各景区和旅游宾馆饭店增加了重要节点的服务人员,并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服务质量比往年大大提升。
市旅游局积极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以《旅游法》为主要内容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200份,接受咨询47人次,加深市民对《旅游法》的认识,为依法兴旅、文明出游的氛围打下良好的基础。5月17日-20日,天等县开展“天等人游天等”活动,组织县内各景区联合开展中国旅游日“天等人游天等”活动,鼓励旅客到县内天椒广场、滨江广场、丽川景区、都康田园风光景区、县博物馆等地开展自驾游、体验游等,并在景区内悬挂文明出游宣传横幅,引导游客文明出游,游客乱扔垃圾现象减少。扶绥县在渠黎镇吉到社区、县城大江口等旅游景点设立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的提示牌,旅游部门加强了对导游的文明礼仪培训力度,要求文明导游的同时对旅客进行文明出游礼仪引导。
四、 以出境旅客为重点人群,加强教育引导。市公安局、市台办在办理签证和港澳台通行证时,增加教育引导环节。公安出入境接待窗口醒目位置放置《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等境外旅游注意事项和有关文明旅游的要求,向办证群众宣传,提醒出境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前往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上述内容制作成宣传资料,向每位前来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群众免费发放,至目前为止,已发放宣传资料2100多份。
五、 加强网上宣传引导。把文明旅游宣传纳入网络文明传播的工作提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积极参与话题讨论,组织文章推送,激发广大网民出游的主体意识。及时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积极传播文明出游观念,号召游客在旅游场所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写乱画、践踏花草,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禁烟区自觉不吸烟,带孩子的家长不在旅游区的公共场所留脏迹等,普及文明旅游的思想观念,引导人民群众养成文明旅游的良好习惯。宁明县组织网络传播志愿者通过腾讯微博、微信互动平台等不同的形式积极传播“文明旅游 我先行”、“五月出游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等主题宣传内容。
文明旅游宣传工作情况汇报(二)
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措施,责任到位,扎扎实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树优良作风、抓优质服务、创优美环境、树文明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进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我局督促旅行社诚信经营,行前说明会要有明确的文明旅游提示,营业网点干净整洁、规范经营,文明宣传标语设置美观,不断提高旅游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从业人员文明服务意识。旅游星级饭店“遵德守礼”提示牌设施醒目,服务环境不断优化,进一步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专业化服务水平和服务品牌知名度,安全防范设施完整有效。告别旅游陋习,深入开展旅游文明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游客文明出行素质,自觉维护旅游秩序,不大声喧哗、不乱丢垃圾、不随意攀爬、不乱写乱画,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在禁拍地点拍照。
(二)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
1.文明旅游组织协调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抓创建。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活动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成立了乌海市“文明旅游行动”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市旅游局局长宋玥霞担任,副组长由市文明办副主任戴军、市旅游局副局长邵锋担任,成员由三区旅游局局长和市旅游局质管科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健全创城领导机构,及时与创城办进行对接。联合市文明办下印发了《乌海市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活动方案》。4月22日,我局组织三区旅游局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明确创城任务和目标,逐级分解、列入年度旅游工作目标范围,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订了《旅游星级饭店行业规范》,提高星级酒店的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加强文明旅游活动联席会议制度,与市公安局、工商局、消防、安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旅游企业的文明制度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内容进行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检查结果。制定《导游服务人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导游自身监督检查、游客评价、旅游行风与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三是建立巩固人人参与创建的社会动员机制。市民是文明城市的创建主体,也是受益主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我局注重做好三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和广大市民群众在创建工作中的新气象、新变化、新经验的宣传工作。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感召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四是认真落实严格规范的督查问责机制。完善以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为主的监督机制,对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重大行动跟踪督查。开通12345旅游投诉热线,建立旅游投诉快速办理、反馈、督查机制,办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领导点评、专项督办、媒体监督等形式,促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不断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促进旅游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2.部门分工负责,强化宣传,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一是督促旅行社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旅行社在出团前,安排文明旅游行前说明会。督促导游带团佩戴胸卡,使用普通话讲解,用语文明,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我局制定了《游客文明旅游承诺书》要求旅行社将其作为与游客签订合同的内容之一,约束游客文明旅游。
二是抓住节点,扩大宣传。5月19日是全国第五个中国旅游日,在市人民广场举办了“中国旅游日”旅游安全惠民活动。此次活动的主题是“新旅游、新常态”,宣传口号为“文明旅游,你我同行”,全市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和旅游商品企业共35家旅游企业参与,设展位22个,吸引了广大市民和游客。同时,工作人员和旅游志愿者对游客的提问进行现场咨询解答,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手册》等旅游安全宣传资料600份。此外,还设置了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利用大型电子显示屏连续滚动播放文明旅游的公约及指南、旅游安全宣传口号等内容,重点宣传旅游相关安全知识,包括出行前对旅行社的选择、旅游避险常识须知、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旅游自救知识、旅游保险常识等旅游安全事项。
三是重点宣传,营造氛围。结合我市旅游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国家形象我塑造暨旅游安全生产月“乌海形象我塑造,文明旅游我先行”“加强安全法治,保障旅游安全”主题实践活动。6月13日,我市组织了全国竞走大奖赛暨全区青少年竞走锦标赛和全市万人健步走活动,全市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业、学校、街道社区的市民参加了“万人健步走,万人签名”活动。借此机会,制作《给乌海一次注视,换世界一个惊喜》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和谐美丽乌海》两块展板,宣传“一城山水一城画,文明乌海邀天下”等内容,并配发旅游文明宣传册,使文明旅游活动深入人心。
3.出境游与境内游两手抓,制作文明告知提示牌。
一是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我局印制《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公约》海报共计320份,《文明旅游出行指南》20xx份,督促全市46家旅游企业在营业场所刊登《指南》和《公约》,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刊登“文明旅游”宣传标语,形成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是在《绿色旅游》、《民航》等杂志开设乌海旅游专栏、线路信息、优惠政策、文明旅游等方面的内容。配合公安、海事、行政执法等部门对乌海湖兰亭广场地段非法营运船只和随意搭设烧烤点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检查整治,并通过新闻媒体现场采访报道的形式,倡议市民文明出游,从我做起。在“乌海旅游”官方微信、网站定期发布文明旅游的图文资讯,介绍乌海的旅游资源、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信息。充分利用车站、机场等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文明旅游行为规范、公约,大造文明旅游的声势。同时,局长宋玥霞及各科室负责人走进了“行风热线”电台,围绕市民关心的旅游建设、旅行社和星级酒店的申报、旅游投诉的处理等内容,与听众进行在线互动交流。
三是督促检查,着力整改,深化创建活动成果。我局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文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抓好组织机构建设,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安全预警等各个环节的工作。5月底,我局联合市安监、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对我市32家旅游企业进行了不合理低价和不文明行为抽查,下达了整改通知书18份,并派三区旅游局专人跟踪整改情况,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三)建立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文明活动与文明设施建设情况。一是举办了乌海市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如:太极拳、网球、乒乓球、门球、中国象棋等项目的比赛,其他16项比赛将于12月中旬前完成,预计全年参赛人数近11000人。8月7日-12日将举办第二xx届全国城市中老年篮球赛。
二是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全市现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94个,按全市20个街道办事处计算,平均每个办事处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4.7个。截至20xx年底,全市体育场地共768个、1071片,体育用地面积124.30万㎡,体育场地面积91.61万㎡、体育建筑面积17.42万㎡。按常驻人口56万计算,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64㎡,人均体育用地面积2.22㎡。
三是建立市、区、街道各级体育组织并经常开展活动,每千人拥有2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市区两级政府都成立了全民健身领导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镇设立了体育管理机构,并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群众健身工作。各级单项体育协会、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和部分社区每年都组织开展羽毛球赛、乒乓球赛、健步走以及系统或行业综合性运动会等群众健身赛事活动。三区体育行政部门积极组织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经常到全民健身广场、公园等晨晚练点进行健身指导,引导和鼓励广大市民科学健身。截至目前,全市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400人,按常驻人口56万计算,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人。
二、存在的问题
1. 部分旅游企业缺乏创建意识。部分单位对市委、市政府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决定的重要性在思想上认识不足,采取应付式开展创建工作,没有把创建的标准和要求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很好的结合起来,创建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持消极态度,认为是多事、无利可图,增加额外工作负担。
2.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旅游10家A级景区、25家旅行社和11家星级酒店、109名持证导游员进行管理,其他景区和酒店不在我局的管理权限内。给这项工作增加了一定的困难。
3.按照自治区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活动的要求,车站、码头、机场、火车站等部门要加强文明旅游宣传的力度。能否把文明旅游宣传职能列入上述部门的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推行行业标准化管理,严格星级饭店的评定与年度复核。全面提升我市酒店业服务质量。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评选优质服务酒店,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向全市推荐。各企业全面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媒体及时反馈公众评价,形成动态管理。在旅游企业当中开展“讲诚信、促发展”主题宣传活动。
(二)大力开展文明旅游培训,提高文明旅游意识。计划于6月底组织三区旅游局和各旅游企业召开“文明与旅游同行”培训班。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文明礼仪教育培训,通过教育培训和业务规范,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和服务水平,让旅游从业人员自觉成为文明旅游的宣传者和行动者,以文明周到的服务感染每位游客,共推社会文明提升。
(三)督促旅游企业做好文明旅游工作。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和餐桌上设有不剩饭不剩菜的温馨提示,在餐厅等场所标注“节俭惜福,文明用餐”等温馨提示,推出小份菜,服务员引导就餐者适度点餐、剩菜打包,倡导客人加入到“光盘行动”行列。推进文明旅游进社区活动,在社区张贴《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公约》,向社区居民发放《文明旅游出行指南》和《乌海旅游》的宣传册,普及文明出行的内容,营造良好的文明旅游氛围。
(四)开展安国主义教育宣传和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工作。督促我市科技馆、煤炭博物馆、蒙古族家具博物馆等A级景区制作未成年人参观提示牌,未成年人参观上述景区要免费接待。8月份,制定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方案,并派检查组开展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