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下乡活动通知报告

司法局下乡活动通知报告

  为保障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此收录了一些范文,为大家提供帮助。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宣传“”成就和“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结合农村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群众为完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贡献力量。活动中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丰富社会主义法治内涵,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县农村营造讲理想、讲文明、讲法律、讲政策、讲科学、讲道德、讲义务、讲发展、讲和谐、讲稳定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农家”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县公民的法律素质,形成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律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和“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继续开展好法律进村(居)“四个一”活动。要求每个村(居)委会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主要宣传法律知识、政务公开项目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村(居)委会每季度组织上一堂法制课,在村干部和村民中挑选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组成法制宣传骨干队伍,具体负责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每个村(居)委会配置一套法律图书,为群众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识资料;每个村(居)委会建立一支由司法所人员或村(居)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为村民上一堂法制课。

  (二)继续做好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要始终围绕三个目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一是农村(社区)民主更加健全,党支部领导的农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民(居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的尊重和保障,形成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二是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制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实现我县社会更加稳定、民族更加团结、治安更加良好、群众更加和睦的良好局面,加大对农村(社区)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特别是“两委”干部的培训,使他们首先成为法律明白人和民主法治带头人,推进农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法制宣传资料进村(居)入户活动。把与农村(社区)群众日常生活、生产、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印发到千家万户,从而达到家家户户有法律宣传资料,人人学法讲法的目的。

  (二)开展法制图片展览下乡活动。结合各个时期的党政中心工作、我县组织开展的“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宣传、“打黑除恶”、禁毒和“扫黄打非”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及治安形势,积极利用法制图片通俗易懂、震慑力强的特点,组织乡、村两级联网,统一指挥,利用农村(社区)人口稠密村庄、学校大力张挂法制图片。

  (三)开展法制宣讲进万家活动。首先,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到各乡镇、村(居)宣讲有关法律知识;其次,发挥农村(社区)党员、干部、法制宣传志愿者的作用,把法制宣传送到家;第三,加大青少年普法的力度,充分发挥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阵地作用,组织法制副校长和政法系统的干警对在校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利用在校的小学高年级和中学学生接受能力强的优势,再把在学校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家宣讲。

  (四)开展村镇农贸市场送法进户活动。根据农村群众的特点,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点,发放法制宣传单和法制报刊,出版报、贴标语、张挂横幅、出动法制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自觉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村镇农贸市场送法进户活动各乡镇每月进行一次,由司法所组织实施。

  (五)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围绕外来务工人员日常工作、生活的需要,重点学习《物权法》、《劳动法》、《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群众解答有关法律问题的各种询问,代写法律事务文书,为当事人办理各项法律事务提供方法和途径。

  (六)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增进团结,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在活动中,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在法制宣传教育中解决纠纷,在调处纠纷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人员对农村矛盾纠纷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分类梳理,按轻重缓急,调集精兵强将分别依法调处,严防矛盾激化,消除不稳定因素,将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七)举办全国“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在今年“12、4”期间,各乡镇要整合资源,创新形势,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座谈会、知识竞赛、法制墙报、专栏、法律咨询和送法下乡等形式开展专题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启动阶段(3月20至4月5日)。各乡镇报送工作计划。

  (二)第二阶段,宣传实施阶段(4月5至12月5日)。各乡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不同层面的宣传发动工作,使“法律下乡”观念深入人心;根据活动内容,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开展“法律下乡”活动。

  (三)第三阶段,总结检查提高阶段(12月6日—20日)。各司法所及法律服务单位要把开展活动的措施、经验、取得的成效等上报县司法局法制宣传股。县司法局将组织检查组,赴各地检查“法律下乡”情况,进一步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送法下乡”的重要性,切实把“送法下乡”活动作为“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工作重要的内容来抓,将“送法下乡”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紧密结合,与正在开展的“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走访调查活动相结合,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举办各种有特色的讲座和宣传活动,加大对土地流转、婚姻家庭、继承等农村中常见矛盾纠纷的宣传教育力度,并结合当地的文化特点,潜移默化地把法律送进农村。

  (二)结合实际,务求实效。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活动中,必须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这个总的目标,安排和落实好本次活动的各项任务,将整个活动贯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的始终。二是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活动中,要始终把握农村社会对法律文化的根本需求,妥善合理安排宣传内容,探索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规律,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手段。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在活动中,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四是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根据全县农村不同地域、不同条件、不同文化程度的特点,确定具体方法,进行分类指导,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各司法所要加强协调,认真制定方案,积极组织实施,齐心协力完成此项活动任务。

  (四)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各司法所要做好“法律下乡”活动的工作经验总结,及早全面推广。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此次活动将作为“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年度考核一项内容,要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

  请各司法所和法律服务单位于月10日前将各自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方案、实施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县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