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对象
各行政村、居委会经上一次换届选举产生或党委任命的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含进入村级领导班子的大学生村干部)。按照人口超过2500人每村给予5人指标;1500-2500人每村给予4人指标;1500人以下每村给予3人指标。
二、 考核的目的
通过实施两委干部绩效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村级干部管理,增强村级干部责任心,提高村干部的执政能力和创业水平,调动和保护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扎实推进农村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三、 考核的原则
考核办法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对村两委人员工作进行科学考评。
四、 考评内容及方法
(一)在村级组织考核中,民主评议考核占50%,目标责任制考核占10%;在村两委干部考核中,目标责任制考核占50%,民主评议考核占40%,党委或管区根据日常工作进行考评占10%。
1、考核工作由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
2、目标责任制考核。各村应在年初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提出当年的工作目标,工作目标应包括①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目标;②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包括信访工作、新农村建设、公益事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③经济发展目标;④上级中心工作和本村创新工作。各村将工作目标上报党委政府后,由党委政府下达当年工作目标及目标考核细则,并作为各村级组织考核的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
3、民主评议考核。每年底都要对村级组织和两委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的办法是,由村支部书记负责组织不少于30人的村民代表会议,镇党委成立不少于3人的考核组。参加年度考核会议人员的范围是:乡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退下来的村主任及近三年来退下来的村“两委”成员,本村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人数总体应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支部书记首先代表“两委”班子进行述职,其他被评议对象进行个人述职,然后由与会人员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村级组织按照民主评议考核100分的原则计算;支部书记和主任按照目标考核40分+民主评议50分+党委点评10分的原则计算;村两委其他成员按照目标考核40分+民主评议50分+管区评价10分的原则计算。优秀为90分以上(含90分);称职为75-89分;基本称职为60-74分;不称职为低于60分。
4、绩效工资的计算及发放。绩效工资与各项考核直接挂钩。工资发放标准为:村两委工资按去年工资标准发放,剩余的上调工资差额,作为绩效工资,根据年底考核结果发放。
5、考核结果运用。村干部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工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上的村干部发放对应标准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村级考核排名后三名的除外);考核不称职的只发放基础工资,扣除绩效部分作为本村村级经费,对于获得优秀的由镇党委政府按全镇不低于20%的比例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村级组织排名后三位的直接取消该村全部村干部绩效工资作为村级经费。对基本称职的村干部,指出缺点和不足,督促整改。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村两委干部,先由镇党委诫勉谈话,对违纪违法的依法处理。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村党组织成员,及时进行撤换;是村委会成员的,按照法律程序依法罢免。被免职的村干部一律不再享受本办法中规定的相关待遇。连续两年综合得分不足60分的,村支部书记由镇党委作免职处理,村委会成员依法罢免。是村委会主任的,由镇党委劝其自行辞职,不辞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罢免。
(二)村两委干部违反行为规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直接定为不称职:
1、存在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一票否决”的;
2、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的;
3、组织纪律淡薄,连续3个月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4、所管辖范围内村民非正常赴京、省上访的,因工作不力、处理不及时造成群体性上访产生严重后果的;
5、民主测评低于60分的。
四、 考核结果的管理
1、考核反馈
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后,镇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考核组考核初步意见,集体讨论确定村两委及村干部考核等次。并将结果上报镇党委最终确定考核等次和优秀村干部名单,镇以召开村干部大会、在村务公开栏公开等形式将考核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开,同时在镇政府及各村公示栏公示考核结果。
2、考核结果归档
考察组在考察工作中要建立健全以下相关材料:①考察对象述职述廉材料;②民主测评汇总表、个别谈话材料;③各行政村考核情况报告;④其他有关项目:基本情况(考察对象个人情况、考核时间、考核组成员等);被考核人思想工作总结;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评定等次的建议;考核对象的优点、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人意见;被考核意见等。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镇组织办公室及时归入被考核者个人档案并负责保存,以备查档。
3、考核结果的申诉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向考核组沟通来解决;如不能妥善解决,被考核者可向镇党委组织办公室提出申诉。
五、 附则
1、本办法由超化镇党建办公室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中共xx镇委员会
2013年3月28日